《 石家庄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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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建[20》12]14》。。。1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各装修装饰建设单位!各装:。修装饰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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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许?可,。监督管理《维护装?修装饰市场秩序确】保建筑质量安全经市!建设局研究通过【现将石家庄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石家庄市建设局
!。。 :20:12年12月1【0日
石家庄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许可监《督管理维护装修【装饰:市,场秩序确保建筑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条例、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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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在《30万元及其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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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是指《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物理性能》、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修装饰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修饰处?理过程的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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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内五区(—长安、桥东、桥西】、新华、裕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日常监】督管理
】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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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新—建、改扩建》项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与总承包》工程一并发包的建】设,。单位应将装修装饰】工程随总承包工程一!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其办理条—件及程序《按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条】件及:程序进行;未—与,总承包工程一—并发包的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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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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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从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活动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检测—机构等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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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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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肢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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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建筑装修装】饰,时,不得改变原房—屋结构;确》有必要拆改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经审:。图单位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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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凡《涉及改变《房,屋用:途、改变外立—面形式、色彩—、材质等装修改造】均需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重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出具规划审批意!见
】 第十一《条 申请人领—取建筑?装修:装饰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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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屋所有权证!、对新建建》。筑二次装修装饰【建设单?位应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非房屋产权人进行!房屋:装修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申】请表;?
? (二)按照规!定应该进行招投【标,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原!件);
—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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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备案通知书(【原,。件);
— (《。五)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 ?(六)建设工—程现:场勘验记录(原件)!;
(七!)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项目应提!供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适用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十二条 【申请办?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申请】人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 , (二)发证—机,关在收到申请—后按照?受理、审核、批【准,的程序进行》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法定15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告知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对:于经:补正仍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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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申请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致;!。。须,经,规划审批的应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名称一致】
》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公示》并备查
【 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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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建筑装修—装饰施工许可证延】期、变更按》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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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其组织—形式、?程序应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依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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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依法移交《工程档?案资料?
】第,十七条 加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检测机构—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体系建设对参建!各,。方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状况、违法违规】情,况建立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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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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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建筑】装修装饰施》工许可后的监—督,管,理严格查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各【。。责任主体违反建设】法律:法,规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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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办法有效期!自2012年1【2月:1,0,日,至2017》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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