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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建(!2004)》88号 《 各县(市》)、矿区、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     根据河】。北省建筑条例、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原市?建[2003]3】号文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进行【了重新修改补充【现将修订后的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印发并执行【 二○《○,四年:九月: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建筑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 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   《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石家庄市建设局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建设》局”)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负》责,日,常工作及《市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 》 第四【。条 市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 第五条 】市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在石家庄市有【形建筑市场公开进行! —第六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 招 标】 第《七条 《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    》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  (三)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四)有》满足施工《要求的建设》资金;   !  (五) 有招标!所需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 ,    (六) 室!内装修?。工程还应取得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 第八!条,。。 施工招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招标—登记:; ?     (二)!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 :   ? (三)《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通过资—格预审确定投标人;! 《  :  (四)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 : ,。     (五【)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 !    (六)【投,标人踏勘现场招标】人发布答疑通知;】  》  : (七)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 , (:八)设有标底或拦】标价的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标底或拦—标价;? ,   》  (九)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十)招标人》组,织开标; 【  :   (十一)【招标人组《。织评标并确定中标】人中标结《果公示; 》     (十!二)招标《人编制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    (十三【)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十【四)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 ,第九条? 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  》   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经验;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的组织机】构可自行《组织各类建设—工程的招《标,工作  【   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经—验;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人的组织机构【可自行组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500《万以下的建设工程招!标工作?  》  : 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或,者相:应,资格并具有》4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经验;具有工—程预:算人员不少于1人的!组织机构可》自行组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以下的》建设工程《招标工作 】 第十—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5日前向】市招标办备案备案】主,要材料包括》  》。   ?(一)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     (二!)招标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有关证】书及:工作经历的》证,明;   】  (三《)拟招标工程的基】本情况? :。     不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 ? 第十《一条 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公!开招标?;其:他建:设工程?。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 ? 《第十二条《 , 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建设局【核准后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     》(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   《  (二)》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建设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符合要求】的; 》     (三【)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 第十—三,。条 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在》指定的?新,闻,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在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和“!河北工程建设信【息网:”同步发布 !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地,点、工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  实行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具有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  :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5日前到市》招标办登记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 ?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 第十五条 —。 ,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自身特点和!需,。要,可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第十六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 ,。 第十七条 】 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性【质和特点《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    《资格预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一)《工,。程,概况及标段简介; !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 》    (三)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和内容; 】     (【四)资格《预,审的评审内容—、方法?和,条件: 】第十八条 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经【招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人均有权参加】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投标人数》量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第十九【条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向市招标!办提交资格预审评】。审报告招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同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资格预审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 :   ? (一)工程—项目概述;》   —  (二)资格预审!基本情况《;    】 (三?)资格预审》评审结果; 】。 , , ,  (四)资—格预审评审》表,。等 【 第十《九条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向市【招标办提交》资格预审评审报告招!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同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资格预审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    — (一?)工程项目概述; ! ?    (二)资格!预审基?本情况; 》 ,     —(三)资格预审评】审结果;  !   (四)资格预!审评审表等 —   》  实行资》格后审的 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招标人《。。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    【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 第二十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     (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定《标办法等; —     (二!)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     》(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   (四》)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    —。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 —  ?   (《。六):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和金—额;    !。 ,(七)?争议:处理程序和办—。法;: :    》 (八)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 ? 第二—十,一条 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标《段或工期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当将招标文》。件报送市招标办备案!。市招:标办5日内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书面—责成招?标人改正 》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更正】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修改或者—更,。正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报市招标办备【案 — 第二十—三条 150【万元:以上招标《的建设?工程发出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2,0日;?150万元》以下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 , 】 【。。 :。 第《三,章 投《 标 第二十】四条: 凡?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或者:依法组成《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均!可作为投标人按照本!办法参加相应工【。。程的施工投标 【 ?。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 (二)施工组织】设计;  —   (三)投【标报:价单;   【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八条 —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应当在市招!。标办:监督下进行 】 ,。 第三十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  ?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  :(一)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     (二【。),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其主要内容 ! ,    》 (:三)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 第三十【一条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     (—一)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   ? (二)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  (三)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四)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 ,  : ,(,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  (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    《(七)?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八)招】标文件对无效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二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应当在核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 ! — 第三十三条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 《 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     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 ,。 ?第三十五条 【评标方法宜采用【“综合评标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实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实行担?保制度? 》 第三》十六条 《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的评标报告并抄送】市招标办评标报告】应当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定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三)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    (四)无】效投标情况说明【; :     (】五)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     【(六)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 ,     (七】。)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     (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     (九)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 :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 ?。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     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应当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确!定中标人后应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公《示3:天 】 第三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市招标—。办,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报告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资格审查情况—、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   ?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  —。   (三)定【标结果  】。   以上资料【已办理备案的不【再重复提交 】 , 第》三十九条《 市招标办—自收到招标人提交】的施:工招标投《标情况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 ,  未中《标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市招【标办:提出书?面核查申请市招标】办应:当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核查并予以答复 】 — 第四十条 —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     》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市建设》局备案 《 第五章 附 】 则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市建设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 : : 第四十二条】 , 县(?市)、矿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本?实施办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 :。 《。 第四十《三条 《县,(市)、矿》区、开发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但不得缩】小本办法《确定的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范围 】 ,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石家庄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市—建[2003—。]3号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