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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建(2004)8!8号 各县(【。市)、矿区、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  根?据河北省建筑—条例、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原市建【[2:003]3》号文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进行了》。重新修改补充—现将:修,订后的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印发—并执:行 二《○○:四年九月十日 【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建筑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 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 :第三条 》。石家庄市《建,设局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建设局”)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负责日常工作及市】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 》 《 第四条 市】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 《 第五条 市!。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在石【家庄市有形建—筑市场公开》进行 【 ,。第,六,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 第二章 —招 标 第】七条 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  (?三)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四)《有满足施工要求的】建设资?金;: :   《  (五《), 有招标所需—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    (六—) 室内《装修:工,程还应取得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 , 第八条 ! 施工招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登记《; 》  :。  (二)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     (三)!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通过资格预【审确:定投:标人; —。  :   (四)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 《 , ,  (五)》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 《     —。(六:)投标人踏勘—现场招?标人发布《答疑通?知; —  :  (七《)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  :(八:)设:有标底或拦标价【的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标》底或拦标价》;   【。  (九)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十)—招标人组织开标;】。  》。   (十》一)招标人组—织评标并确定中标】人中:标结果公示;—   —  (十二)—招标人编制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十三)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十四—。)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 ?第九条 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 !     》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经验—;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的?组织机构可自行组】织各类建设》工程:的招标工作 】。     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经验;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人的】组织机?构可自行组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500万】以下:的建设工程招标【工作 — ,  : 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或者相应资》格并具有《4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经—验;具有工》程预算人员不少于1!人的组织机》构,可自行组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以下》的建:设工程?招标工作 ! ?第十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5】日前向市招标—办备案备《案主要材料包括 !     (【一)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   》  (二《)招标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有关证?书及工作经历—的,证明; 【  : ,。 (三)拟招—标工程的基》本情况   ! , 不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 第十一条 【 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公开招?标;其他建设工【程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建设局核准后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   (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    》 (二)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建设】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符合】。要求的;  !   (《三)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 第十?三条 ? 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在指定的》新闻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在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和:“河北?工程建设《信息:网”同步《发布 ?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地点、工!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 , :    《实行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具?有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5日前到市》招标办登记》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 : 》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 —第十五条《 , 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自?。。身特点和需要可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 第十》六条 ?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 ,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  :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 第十七》。。条 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性质【和特:点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   《  资格预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一【)工程概况及—标段简介; — ,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 —     (【三)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和—内容; 》     (四】)资格预审的评审】内容、方法和—条件 】 第?十,八,条 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经招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人均:有权参加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投标人数量】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第十九条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向市招—标办:提交资格预审评审报!告招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同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资格预审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项目概述;】   —  (二)资格【预审基本情况; !     —(三:)资格预审评审结】果;:。   —  (?。四,)资:格预审?评审表等 【。 《 第十九条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向市《招标办提交》资格预审评审报告招!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同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资格预审【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     (一)工!程项目概述; 】     (二】)资格预审基本【情况:。; : ,     (三】),资,格预审评审》结,果; 》  : ,  (四)资格预审!评审表等 —   《  实行资格后【审的 ?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招?标,人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 —    —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    《 (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定标办法等》;   【  (二)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  (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 (四)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 《 ,  :。。 (:六)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和金额;】     (!七)争议处理—程序和办法;— 《    《。(八:)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   《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 》第二十一条》 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标段或!工期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当将招标》文件报送市招—标办备案市招标办5!日内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书?面责成招《标人改正 】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更正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修改或!者更正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报市招《标办备案 》 : 第二【十三条 150万!元以上招《标的建设工程发【出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20日;15!0万元?以,下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 , , ? 】 《 第三章 【 ,投 标 第二】十四条 凡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或者依法组成!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均可作为《投标:人按:照本办法参加相【应,工程的施《工投标 】 第《二十五条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 ,(,一,)投标函;》     (二】)施工组织设计【; ?    (三)投标!报价单;    !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二十【九条 ?。 招标人《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应当在市招标办监】。督下进行 】 第三十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  (一)》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 (二)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其主—要内容 【   ? (三)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 《 第:三十一条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 :    (》一)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   (《二)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   ?。 (三?)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四)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 ,  :   (《。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     (】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    (七—)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八)?招标文件《对无效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第三十二》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应《当在核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  :。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 ! 第三十【三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 , , ,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   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第三十五条! 评标方法宜采用!“综合评标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实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实行【担,。保制度? 】第,三十六?条 :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的?评,标报告?并抄送市招标办评】标,报,告应当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定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 :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三)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   (四》)无效投标情况说】明; 《。     —(五)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     (六【)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 ?  :  (七《)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    (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   》  (九)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 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应当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 ?    确定中标】人后应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公示3《天 》 第三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市招标办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报告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资—格审查?情况、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  【   (三)—定标结果 》 :  :   以上资料【已办:理备案的不》再重复提交》 第!三十九条 》 市招标办自收到】招标人提《交的施?工招:标投标情况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     —未中标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市】招标办提《出书面核查申请市招!标,办应当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核!查并予以答》复 — 第《四十:。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市建设局备案 【。 第五?章 附 则 】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市,建设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 第四十二【条 县(市)、】矿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本实施—。办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 ? 第四十三】条 : ,县(市)《、矿区?、开发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但不得缩小】本办法确定》的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范?围 ?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石家庄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市建:[200《3]:3,号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