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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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号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已经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二○一三年九】。月十:日起施行
市】长 王 亮》
,
2013年】7月1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轨道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规划?、用:。地、投资、建—设、设施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城市地【。铁、轻轨《等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 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设施包括—轨,道、路基、高架道路!(含桥梁)、—隧,道、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通—风,亭和冷却塔)—、,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变电站】(,所)等土《建工程车辆》、供电?、环控、通》信、信号、给排水、!空,调、消?防、防灾和报—警、售检票、电【扶梯、屏蔽门(【站台:门)、?旅客信息系》统、站内外导向【标志系统、》隔音:屏障、?人防设施等以—及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其他相关设施!
第四条 —轨道交?通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安全:第一、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轨道交通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轨,道交通建设、运【营中的重大事项
】
? 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 , 市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安监《、质监、城》市管理、园》林、水利、环—保、文物《保护、交通、公安】。、人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轨道交!通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 市、相关各!县(市)土地—储备机?。构,负责:轨道交通建设及开发!所涉及土地》的储备工作,市土地!。收储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业务
【 《轨道交通《。沿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定新区管理机构下!同):应当配合做好轨道】交通相关工作—在财政、规划、用地!、,建设、设施》保护等方面优先【保障轨?。道,交通发展
》
《 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成!。立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单位》(简称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具》体负责本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和沿线—综合开发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 轨【。道交通项目的—报批、审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支》持重点工《程,。的政策?执行
】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涉及到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安监、质监、环保!、文物保护、交【通,、消防、人防—、园林?、水:利等审?批由市?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审?批管理各部门—应当优化《审批流?程优先办理轨—。道交通行政》审批手续
第七条! 电力?、,通信、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等相—关单位应当》。优先:保,证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
》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支持?轨道:交通发展保》护轨道交通设—施维护?轨道:交通:建设秩序
第【二章 规划与用【地
第八条 【轨道交?通规划包括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规划(含!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利用规划)!、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以及相关的专项规划!
:第九条 编制轨【。道交:通规划?应当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公共交!通建设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相衔接》规划的制《定应当征求市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规划、】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由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组织编制并】依照:相关规定《报批按?照批准的规划—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编制轨道交通年!。度建设计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
轨道交通!规,划审批通过后—纳入城市规》划,经批准的轨》道交通规《划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报批
》第十条? 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严格【。。管理: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作》为市政基《础设施用《地,纳,入,规划管理控制之【中,保障轨道交通建设】的需要
— 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规!。划红线范《围内严格控》制建:设其他项目确—需与轨道交通设【施连接、《合建的项目以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征询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的意!见后:出具规划《条件办理审批手【续
轨道!交通设施规划用地控!制应当考《。。虑安全运营的—需,。。求并预?留疏散?空间规划轨》道交通站点用地【时应当充《分,考虑: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车辆、?客运出租车》、社会?车辆:、长途客运、铁【路、航空等交通【方式的衔接具—备条件的应预—留换:。乘枢:纽、:停车场等公共交通和!公共设?施用地?
城市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设施用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办理报批—
第十《一,条 轨?道交通设施》用地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以,。划拨:方式供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轨道【交通:规划要求《和建设时序供应轨道!交通设施用地
!。 轨道交通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地?表、地上、》地下立体《分层: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使用情况办【理供地手续和权【属登记
第—十二条 《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实行“地表、】地上、地下统筹协调!”的原则其他—新建工程与轨道【交通建?。设相冲?突的按照优先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办—理
《 轨道交通建】设需要使《用,地表、地上、地【下空间?时相邻的建(构【),筑,物、市政管线等设】施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轨道交通建设!使用地下空间的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和】土,地分层使用的原则】处理不?受其上方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其,上方和周边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和土地的【使用权人应当提供】便利
?
: 轨《道交通出入口、通风!。。亭和冷?却塔等设施需—要,与周边物业结合建设!的周边物《业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轨道交】通建:设对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三【条, 市:地名管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编制!轨道交通沿线车站】命名预案经社会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章》 ,。投资与土地》。综合开发
—第十四条《 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实行政府投入】和多渠道《筹集:相结合的原》则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资本金的筹措【建立健?全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保障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顺利》进行
【。 设:立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管按照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执行
】 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负责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工作:建设单位具体负责】。融资方案的落—实市财政、国—土,。。资源、金融等—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市?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派》驻专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轨道交通投资和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进行《。跟踪:审计和监督
—
第十七条》 新建轨道交通的配!套工程?属市政工程性质的】,列入市城建—计划并在市城建【计,划中安排资金—
第十八条 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物业!。。需要:与轨道交通》出入口对接的应遵循!有偿使用《原则
第十—九条 ?轨道交通站点—。边缘外侧50—0米范围内》土地、?轨道交?通特定片区土—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轨道交通用地控【制范围的在制定【土地储?备计划和房屋征【收计划时土地储备】机构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征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的意见其土地出【让净:。收益全部用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偿还债《务
? , 市《、县(?市)土地储备机构对!轨道交通站点边缘】外侧50《0米范围内有开【。发价值?的,。。地块优先收》储满足轨道交通建设!融,资需要?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对与轨道交通设施结!构上不可《分,割,、,工程:上必须统《一实施的项目—统一进行规划设【计、综合《开发
?
第二十一条 市】、县(市《)土地储《。。备机:构储:。备的规划为经营性用!途的土地涉及轨道交!通项目?安全、对土》地使用者有限—制和特别《要求的可以采取【招标方式出让按照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第二十二—条 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需要?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属,市人民政府审批权限!内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渣【土处置?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予以减免;需—要缴纳的其》他税费可以减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减免
—第二十三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根据轨道交通工程!投资规模《和建设特点对—轨道交通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缴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第?。四章 建设
第】二十四?条 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
:。 轨道交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设备供应、验收等!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二十五】条 轨道交通—。建设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用工程总】承包、建设-移【交,(,BT)、建设-运】营-移交(BOT)!。等运作模式》报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依法组织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进入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
—。第,二十七条 轨道交通!参,建,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减少轨道【交通:对上方和周围已有建!(构)?筑物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影响保障其安全【
: 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粉》尘、废?水,、废气、噪》音、振动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负—总责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监测单位【以及:其他与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和:质量有关《的单位依法承—担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和】质量责任
!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的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和质量负—责
《 : 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和质量的监督管】理应结?合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模式及特点制定【。专门:的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与验《收管:理办法明确轨—道交通项目质量监】督及:验收标准其》。他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和质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因轨》道交通建设需—要永久或者临—。时迁改市政管线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线综合《设计的报批工作各】管线产权单》。位根据批准的管【线综合设计方案【及规划要求》。办理施工图报批以及!规划、土《地、:建设等前期手续并】组织各自管》线迁改迁改》。费用经?市财政部门审定后由!建设单位承担—
—迁改管?线时:增容或?提高标准的增—容部:分及超?出标准部分的—费用建设单位不再承!担,
第三十条 【。因轨:道,交通建设需要临【时迁移?的监控?设备、?交通设施、环卫【设,施、公共照明设施】、体:育健身设施、广告】牌、宣传栏等由各自!产,权或管理单》位,负责迁移、保管等】工,作具备回《迁条件?后,产权或管理单—位将原设施恢复迁移!和恢复费《用经市财《政部门审《定,后,由建设?单位承担
【 , 设施迁移需要】开挖路面《的迁移?完工后应由道路原维!护,单,位,负,责及:时恢复
第—三十一条 因—轨道交通建设确需】移植树木的建设【单位应?组织园林等》相关:部门:共,。同论证并优》化树木移植》方案尽可《能减少树木移植【的数量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园—林部门?应及时审批并负责组!织移:植工:作移植费《用经市?财政部门审定后【由建设?单位承担《
—在,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范围内的附属绿化工!程,由建设单位向市【园林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轨道交通建设】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施工涉及的》路段组?织制订交通疏—解方案及道路交【通堵塞应急处—理预案交通疏解方】案应当在《实施七日前在本【市主:要媒体上发布
第!三十三条《 ,轨道交通工》程验收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分!为,单位工程质量—验,收、项目预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国家验收四个—阶段:。。
》 ,轨道交通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预验收
【 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预《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组织不载客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经竣工验《收合格轨道交—通,工,程方可投《入试运营试运营期不!得,少于1年
— 试运营【期,满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提请上级相关!部门组?织国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档】案在国家验收合【格后及?时向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档案
第五【章 保护区》及设:施保护
第三十五!条 本?市设立轨道交—通保护?区保证轨道交通【。。建设顺利进行—和建:成后的安全运营保】。。护区分?为控制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工程施工前》保护:区范围由建设—单,位提出方案》报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工程竣工后重—新核实保护区范围报!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范围是】
(一】)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
】
, (二)地】面车站、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30米?内;
—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外侧?10米内《;
:
: (四)—轨道交通过河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1:00米内
第三】十七:条 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设》立轨道交通重点保】。护区轨道交通重点】。保护区范围是
】。 (一)【地下:工程(车站、隧道等!。),结构外边线外侧5】米内;
》 , (二)高架】道路:(桥、?站)工程结构—垂直:。投影边线《外侧3?米内;?
《 (三《。)地面车站及地面线!路路堤或《路堑外边线》外侧:3米:。内;
】(四)出入口、风】亭、车辆段、控制】中心、变电站、【冷却塔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外侧—5米内;
》
? , (五)轨》道,交,通过河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
在重!点保护区内除经规划!批准:的园林绿化、环卫设!施、人防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和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外严禁建》设其他项目
第】三,十八:条 根据地质—条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建设单位可】。。以提出局部调整【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的意见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第三—十九条 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的规?划、城市管理—、水务、交通等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时应书面征求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意?见
(一!。)建造或者拆除建(!构)筑物;
】 ?。(,。二)从事建设勘【察、钻探《。、打井、《打桩、挖掘、地【下顶:。进、灌浆、爆破【、架设、《降水、地基加—固、地面《堆卸:载、:锚杆:、锚:。索等可能影响—轨道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
(三!)修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疏?。浚河道、《泄洪排水、采石挖】沙;
(!。四)大面积增加或减!少载荷;
!。 (五)敷》设市政管线或—者设:置跨:线等架空作业—穿凿通过轨道交通】。路基的地下坑道;
!
: (六)需跨】越或横?穿,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
【 (七)需移动、】拆除和搬迁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
【 (》八,。)其他可能危害【轨道:交通设施的活—动
第《四十条? 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上述》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方》。。案(包括《监测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将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方案报!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备,案,
对【轨道:交通安全有》较大影?响的作业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审查论证安—全防护方案并—委,托,专业机构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
》 作业单位未按【照批准的施工期【限开工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
第四十一条— 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作业时作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方案作业在施】工前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施工过程应当—。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监控
】 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有权进》入作业单位在控制保!护区内的施工现场】查看发现施工—活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有权要求作业【单位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
第四十二》条 在轨道交通高】架道路(桥》、站)?垂直投影区域内禁】止非法?占用土地《未经许可禁止—堆放物?品,、停放机动》车辆、机械设备等
!。
,第四:十三条 禁》。止下列损坏轨—道,交通设施的行为
】
? , (一)擅自占用、!移,动、:关闭、拆除》轨道交通设施或【者挪作他用;
! : (二)擅自污损】、移动、遮》盖安全消防警示标志!、疏散导《向标志、《站牌、?测量设施、》监视设?备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 , (三)》损坏轨?道、隧?道、车站、车辆、】安防设备、路—基、护坡、排水【沟等设施设备—;,
? (四)损【坏和干扰机》电设备、《电缆和通信信号【系统;
《
(五)在!轨道交通《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外侧5》米内堆放《物品;
》 (六—)在通风口》、车站出入》口50米范》围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
】(七)不《。当使用轨道交通设施!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 ?(八)其他危害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 》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建设和运!营期间轨道交—通设施的保护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建—立举报处理机制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有危】害轨道交《通安全的《情况应当及时报【。警或者向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报告【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
第六章 】应急和事故处置
!第四十五《条 轨?道交通建《设应急工作》纳入全市应》急体系由市应急主】管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建立由市应急主【管机构、《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其他参建单位构成】的,层级应急管理—体系
第四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应当根据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源和: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涉及轨道交】通工程?重大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并与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和市—级,。相关部门预案相衔】接
—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四十?七条 市应》急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轨道交》通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市属应?急抢险队伍进行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 建设单位】应当协调各参建单】。位成: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人员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第四【十八条 轨道交【通建设中发生—自然灾害、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先期抢险救援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同时—按,有关规定向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和市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市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市属《专业应急抢险队伍、!事件涉及的》市政基础设施—产权或管理单位【。等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部命:令开展?应,急保障?和抢险救援工—作,
:第四十九条》 应急抢险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制?定工程恢复方案必要!时经专?家论证后实施—
第五《十,条 鼓?励建设、施工等单】位参加工程保—险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施工现场监控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轨道交通规】划、用地、投资、】建设:、,。运营、设施管理规】定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造成轨道交【通设施?损坏或影响轨道【交通正常建设—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五十二条 侵占】城,市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设!施,用地的由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相【关执法?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三条: 轨道交《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等单?位造成?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周边建(—构)筑物及管线等】设施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轨《道,交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供货!、,保险等?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由相》关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
,
第五?十五条 未》经许可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本办法《第三十九条》所述的作业或—。者未按审定的安全】防护方案在安全【保,护区:。施工:的由规划、城市管】理、水务、交通【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罚
《。
第五?十六条 对阻碍、】谩骂、?围,攻、殴打执行任务】的轨道交通建设人】。。员或妨碍轨道—交,通建设以及盗—窃哄抢轨道交—通建设器材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可《以制定?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二○!一三年九月十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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