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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 第182!号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已!经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二○一三年九月十】日起施?。行, 市《长 王 亮 !2013年7—月1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轨道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规》划,、用地、投》资、建设、》设施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城市地》铁、轻轨《等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     》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设施包括轨道【、路基、高架—道,路(含桥《梁)、隧道》。、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通风亭和冷!。却塔)、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变电站《(所)?等,土建工?程车辆、供电—、环控、通信—、,信号、给排》水、空?调、消防、防灾和】报警:、售检票《、电扶梯、屏蔽门(!站,台门)、旅》客信息?系统、站内外导向标!志系统、隔音屏【障,、人防设《施等以?及,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其他相!关,设施 第四条【 轨道交通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安全?第一、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轨道!交通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轨道交通建》设、运营《中的:重大事项 —    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 市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安监!、质监?、城市管理、园【。林,、水利?、环保、文》物保:护、:交通、公安、人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轨道交】通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     市、【相关各县(市)土地!储备机构负责轨道】交,通建设及开发—所,涉及土地的储—备工作,《市土地收储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业务 ?  :   轨《道交通沿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定新区》管理:机构:下同)应当配合做】好轨道交通相—关工作在财政、【规划、用《地、建设、设施保护!等方面优先保—障轨道交通发展 】  :   ?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成立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单位(简称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具体负责本!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和—沿线综合开发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 轨?道交通项目的报批、!审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支持重》点工程的政策执行】  ? ,  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涉及到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安监!、质监、环》保、文物保护、交通!、消防、人防—、园林、水利—等审批由市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审批管理各部门应当!优化审批流程优【先,办理:轨道交通行政审批手!续 : 第七?条 :电,力、通信《、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等相关单》位应当优先保证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 !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支持轨道交通!发展保?护轨道交《。通设施?维护轨道交通—建,设秩序 第二【。章 规划与用—地, , 第八条 轨道【交,通规划包括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规划(含!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利用?规划)、《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以,及相关的专项规【。划 第九条 编制!轨,。道交通规划》应当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公共交通《建设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相衔接规划的!制定应当征求—市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 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规划、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由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组?织编制并依照相关规!定报批按照批—准的规划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编制轨道交通年【度建设计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     》轨道:交,通规划审批通—过后纳入城市规划经!批,。准的轨道交》通规划?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报批 】第十条 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严格管—理,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作为市政基础设施】。用地纳入规划管理控!制之中保《。障轨道交通》建设的需《要  《 ,  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规划红》线范围内《严格控制建设其他项!目确:需与轨道《交通设施连接、合建!的项目以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征询【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的意见》后出具规划条件办】理审批手续》    》。 轨道交通设施规】划,用地控?制应当?考虑安全运营—的需求并预留疏散空!间规划轨道交—通站点用地时应当充!分考虑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车辆、客运出!租车、社会车辆【、长途?客运、铁路、航空等!。交通方式的衔—接具备条件》的应预留《换乘枢纽、停车场等!公共交通和公共【设施:用,。地 :     城市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设施用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办理报批 — 第十一条 轨道】交通设施用地—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以,划,拨方:式供: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轨:道交:通规划要求和建设】时,序供应?轨,道交:通,设施用地    ! 轨道交通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地表、地】上、地下立体分【层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使用情【况办理供地手—续和权?。属登记 第十【二条 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实?行“地表、地上、】地下统筹协调”【的原则其他新—建工程?与轨道交《通建设?相冲:突的按照优先—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办理 》    轨道交通建!设需要使用地—表、地上、地下【空间时相邻的建(】构):筑物、市政》。管线等设施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轨道《交通建设使用—地下空间的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和土【地分:层使用的原则—处理不受其上方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其上《方和周边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和土地的使用权人】应当提供便利 】  :  轨?道交通出入口、通】风亭和冷却塔等【设施:。需要与周边物业结】合建设的周边物业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轨—道交通建设对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三条 】。市地名管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编制轨道交通】沿线车站命名预案经!社会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章 投?资与土?地综合开发 第十!四条: 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实行政府《投入和多渠道—筹集相结合》的原则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资:本金的筹措建—立健全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保障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顺利进行 【。     设立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管按照【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执,行 : ,    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负责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工作建设单位具!体负责?融资方?案的落实市财政、】国土资源、》金融:等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市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派—驻,专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轨道交通投资和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进行跟踪审计和】监督:。 , ,第,。十七条 新建—轨,道交:通,的配套工《。程属市政工程—性质的,列》入,市,城建计划并在—市城建计划中安排资!金 第十八条 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物业》需要与轨道交通出入!口对接的《应遵循有偿使用原则! 第十九》条 轨道交》通站点边缘外侧5】00米范围内土地、!轨道交?通,特定片区土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轨道【交通用地控制—。范围的在制定土【地储:备,计划和房屋征收【计划时土地储备机】构,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征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的《意见其?土地出让《净收益全部用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偿?还债:务    — 市:、县(市)》土地储备机构—对轨:道交通站点边缘【外侧500米范围】。内,有开:发价值的地块优先收!储满足轨道交通建设!融资需要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对?与轨道交通设施【结,构上不可分》割、工程《上必须统一实施【的项目统一进行规划!设计、综合开—发 第二十一条】 ,市、县(市》)土地储《备机构?储备的规划为经营】性用途的土地—涉,。及轨道交《通项目安《全、对?土地使用《者有限制和特—别要求的可》以采取招标》方,式出:。让按照?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第二《十二条 《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需要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属》市人民政府审批权】限内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渣土处置》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予以减免;需要【缴纳的其他》税费可以减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减免 《 ,第二十三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根》据轨道交《通工程投资规模【和建设特点对轨道交!通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缴—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第【四章 建设》 第二十四条【。 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 ?     》轨道交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设备供应!、验收等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 第二十五条 轨】道交通建设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用】工程总承包、建设-!移交(BT)、建】设-运营-移交(】BOT)等运作模式!。报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依法组织!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进入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 :第二十七条 轨道】交通参建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减!少轨道交通》对上方和周围已有】建(:构)筑物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影—响保:障其安全 》     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粉,尘、废?水,、废:气,、噪:音、振动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负总责《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监测单位—以及其他与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和,质量有关的单—位依法承《担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和质】量责任  》  —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的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和质量负责  !   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和质【量的监督管》理应:结合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模式及特!点制定专门的—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与?验收:管理办法明确轨【道,交通项目质量监【督及验收标准其他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和质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因轨道交通建!。设需要永久或者【临时迁改《市政管线《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线【综,合设计的报批工【作各管?。线产:权单位根据批—准的管线综合设计】方案及规划要求办理!施工图报批以及规】划、土地、建—设等前期手续并组】织,。各自管线迁改—迁改费用经市财政】部,门审定后由建设单位!承担    【。 迁改管线时增容或!提高标准的增容部】分及超?。。出标准部《分的费用建》设单位不再承担 】。 第三十条》 因轨道交通建设需!要临时迁移的监【控设备、交通设施、!环卫设施、公共照】明设施、体育健身设!。施、广告牌、宣传栏!等由各自产权—或管理单位》负责迁移、保管等工!作具:备回迁条件后—。产权或管理》单位将原设施恢复迁!移和恢复费用经市财!政部门审定后由建设!单位承担 — , ,  设施迁移需要】开挖路面的迁移完】工后应由道路原【维护单?位负责?及时恢复 第三】十一条 因轨道【交通建设确需移【植树木?的建设单位》应组织园林等相【关部门共同论证并】优化树木移植方案】尽可能?减少树木移植的数量!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园林部门应及!时审:。批并负责组织—移植工作移植费用经!市财政部门》审定后由《建设单位承担 【     在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范围】内的附属绿化工程】。由,建设单位向》市园林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轨道交通—建,设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施工涉及的》路,段组:织制:订交:通疏解方案及道路交!通,堵塞应急《处理预案交通疏【解方案应当在—实施七日前在—本市主要媒体上发布! 第三十三条 轨!道交通工程验—收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分?为单位?工程质量验收、项目!预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国家验!收四个阶段 — ,    轨道交通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预验收?     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预】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组织:不载客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 ,  :经竣工验收合—格轨道?交通工程方可投【。入试运营试运营期不!得少于1《。年 ?    试运—营,期满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提请上级《相关部门组织国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档案【在,国家验收合》格,后及时向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档案 ! 第五章 保护【区及设施《。。保护 第三十五】条 本市设立轨道】交通:保护区?保证轨道交通建设顺!。利进行和《建成:后的安全运营保【护区分为控制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工程?施工前保护区范围】由建设单位提出【方,案报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工程竣工】后重新核实保—护区范围报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范围是》     (一】)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   !  :(二)地《面车站、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30米!内; 《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外侧!10米内《;     【(,四,。)轨道?交通过河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100—米内 《第三十七条 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设立轨道交》通重点保《护区:轨道交通《重点保护区》范围是?     (一】)地下工程(—车站:、隧道?等)结构外边—线外:侧5米内《; ? ,   (二)高架】道路(桥、站—。)工程结构垂直投】影边线外侧3米内】;  《   (《三)地面车站及地】面线路路堤》或路堑?外边线?外侧3?米内;   【  (四)》出入口、风亭、车辆!段、控制中心、变电!站、冷却塔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外侧《5,米内;     !(五)轨《道交通过河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    【 在重点保》护区内除经规划【批准:的园:。林绿化、《环卫设施《、,人防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和】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外严禁建设【。其,他项目 第三十八!。。条 根?据地质?条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建设单位可以提】出局部调整》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的意见【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第!三十九条《。 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的规》划,、城市管《理、水务、》交通等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时应书【面征求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意见 ?  :   (一)建造或!者拆:除,建(构)筑物; 】    《 (二)从事—建设勘?察、钻探、打井、打!桩、挖掘《、地下顶进、灌【。浆,、爆:破、架设、降水、】地基加固、地面堆】卸载、锚《杆、锚索《等可能影响轨道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  》   (三)修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疏浚河道、泄洪排】水、采石挖》沙;  》   (四)大面】积增加或减少载荷】;     (五!)敷设?市政管线或》者,设置跨线等架空【作业穿凿通》过轨道交通》路基的?地下坑道;》。   《  (六)需跨越】或横穿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 】   ? (七)需移动、】拆,除和搬?迁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 —   ? (:八)其他可》能危害?轨道交通设施的活】动 ?第四十条 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上述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方案(包】括监测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将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方案报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备案    】 对轨道交通安【全有:较大:影响:的作:业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审查论证安!全防护方案并委【托专业机构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     作【业,单位未按照批准【的施工期限》开,工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十一—条 :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作》业时:作,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方?案作业在施工—前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施—工,过程应当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监控?。 : ,   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有?权进入作业单位【在控制保护区内【的施工现场查看【发现施工活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有权要求】作,业单位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四十!二,条 :在轨:道交通高架道路【(,桥、站)垂直投【影区域内禁止非法】占用:土地未经许可禁止堆!放物品、停》放机动车辆》、机械设备等 第!四十三条 》禁,止下列损《坏,轨道交?。通设施?。的行为    】 (一?)擅自占用、—。移动:、关闭、拆除轨道交!通设施或者挪作【他,用;     】(二)擅自污—损,、移动、遮盖安全】消防警示标志、疏散!导向标志、》。站,牌、测量设施、【监视设备《。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 , (三)损坏轨【道、:隧,道、车站、车辆、】。安,防设备、路基、【护坡、排水沟—等设施设备; 【    《 (四)损坏和干扰!机电设备、电—缆,和通信信号系统【;    — ,(五)在轨》道,。交通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外?侧5米内《堆放物品; 【。。 ,   ?(六)在《通风口、车站出入口!。50米范围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 ?    (七)不当!使用轨道《交通设施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八】)其他危害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 :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建设和!运营期间轨道交通】设施的保护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建立举!报处理机制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有危害】轨道交?通安全的情况应当】及时报警或者向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报告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 ?。第六:章 :应,急和:事故处置《 第?四十:五条 轨道》交通建设应急工【作纳入全市应急体】系由市应急主—管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建立由市应】急主管机构、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其他参建单位构成的!层,级应急管理体系 !第四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应—当,。根据: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源和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涉及轨道》交,通工程?重,大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并与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和市级相关部门【预案:相衔接   【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市应?急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轨道》交通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市属应急》抢险队伍进》行,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  建设单位应【当协调各《参建单位成》。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人员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 ,    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第四十?八条 轨《道交:通建设中发》生自然灾害、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先期—抢险救援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同时?。按有关规定》向,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和市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市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市,属专业应急抢险【队伍、事件涉及【的市政基础设施产】权或管理单位等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部命?令开展应急保障和抢!险救援工作 【第四十?九条 ?应急抢险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制定工程恢复方!案必要时经专家【论证后?实施 ? 第五十条》 鼓励建设、施【工,等单位参加工程保险!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施工现场监控【。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轨》。道交通?规划、用地、投【资、建设、运营、】设施管理规定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造【成轨道?交,通设施?损坏或影《响轨道交《通正常建设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侵占城市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设施用地的由!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相关执法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三—条 轨道《。交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等单?位造成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周边建(构)!筑物及?管线等设施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第五十四条— 轨道?交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供,。货、保险等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由相关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 第五十!五条 未《经许可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本办法》第三十九条所—述的作业《或者未按《。。审定的安全防护方案!在安全保护区施工的!。由规划、城市管【理、:水务、交通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罚】 第五十六条【 对阻碍、谩骂【、围攻、《殴打执行《任务:的轨道交通建设人】员或妨碍轨道交通建!设以及盗窃哄抢轨】道交通建设器材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可,以制定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二,○,一三年九月十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