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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抚州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驻抚】、进抚?各类建筑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    为了贯【彻落实抚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规定及抚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现将【抚,州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抚州》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我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动态《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抚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规定(抚《建,建字[2009]】5,号)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主要建筑材!料(商?品砼)供应等—企,业或单位及其相关从!业人员?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诚信行为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为:记录 《。    》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有抚州》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所列行为或【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第四条 》诚信行为记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公?布、:部门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  :  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标准】;,负责指导建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档案;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联:网的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平台;负!责对:外发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信息;】负责指导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工作抚】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及,操作程序由局—职能:监管部门(招标办】。、建管科、城建科】、建管?站、造价《站)根据《本部门特点制定【细则并监督》实施实?施结果统《一归口建管》。科(城?建科)建管科—(城建科)及—时记录诚信手册或】。取,消诚信手册并—在抚州市建》设局网?站(www.—fzj?sj.?gov.cn)统一!公布 ?     局职!能监管部《门须将本部门日常管!理信息及《时在局内《部公共信息平—台发布做到资源共享!有利于各职能部门相!互沟通?、配合、形成联动】有利:于规范建筑业—从业行为 【 各县?(区)建设局负责】本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工作】。并,及时向市建设局【报送本?地区的诚《信行为记录 】 》。第五条 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关?职,能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诚信行为】。信息的采集、确认】。、公布、《变更:、撤消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市建—设局建?管科负责《全市: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的归档—统,计工:作 !第,六条 ? 主管部门主要通】过日常管理、各【类执法检查》。、举报投诉》。受理、上级督办件】的办理等途径发现和!获,得,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信息—负责与工商、税务】、纪检、监》。察、司法、》。银行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 第七条】 不良行为记录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或行《政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变更或】撤消:诚信行为信》。息的须经原》。。记录的主管部门【批准 ? , —第八条 》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诚信行为信息的采!集、记录、信息【发布等工作推进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要!。完善行业内部监【督和协调机》制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 【 第九条 》 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复—审、工程担保与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中逐步《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 【 第十条【 , 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公布时】应将不良行为记录抄!送其所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一条】 根据不良行为】的情节和性质除对】企,业或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主管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和管理权限【内依法?降低其资质(资格)!等,级吊销其资质(【资格)证书》或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相应处理建】。议 — 第十二条 】 ,本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