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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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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抚—州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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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建设局驻抚、—进,。抚各:类建筑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 为了贯—彻落实抚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规定及抚《。。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现将抚《州,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抚州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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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我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动】态,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抚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规【定(抚建建字—。[2009]5号】)制定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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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主?。要建筑材料(商品】砼)供?应等企?业,或单位及其相关从】。业人:员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诚《信行为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 良好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为记录
!。 ,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有抚州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所》列行为或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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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诚:信行为记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公布、部门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标?准;负责指导建【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档案;》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联网的《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平—。台;负?。责对:外,。发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信息;负责指导】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工作抚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及操作程【序由:局职能监《管部门(《招标办、建管—科、城建科、建【管站、?。造价站)根据本【部门特点制定细则】并监督实《施实施结《果统一?归口建管科(城【建科)?建管科(城》建,科)及?时记:。录诚信手《册或取消《诚信:手册并在抚州市建】设局网站(w—ww.?fzjs《j,。.gov.c—n)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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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职能监管部门须将!本部:门日常管理信息及】时在局内部公共【信息平台发布做到资!源共享有利于—各职能部门》相互沟通《、配合、形成—联动有?利于:规范:建筑业从《业,行为
《 各县(区—。)建设局负责本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工作并及】时向:。市建设局报送—本地区的诚信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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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关职能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诚信行为信息的采】集、确认《。、,。公布、?变更、撤《消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市建设局建管科】。。。负责全?市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的归档《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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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主管部门主要】通过:日,常管理?、各:类,执,法检查、举报投【诉受理、上》级督办件《的办理等途径发【现和获得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信息负责与工商、!税务、纪检、监【察,、司法、银行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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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不,。良行为记录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或行政?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变更或撤消诚【信行为信息的须经原!记录的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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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诚信行为信息】的采集、记录、【。信息:。发布等工《作推进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要完善行业内】部监督和协》调机制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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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复审、工—程担:。保与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中逐步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
! 第十?条, 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公!布时应将不》良行为记录抄送其所!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 根据不良行为的】情节和性《质除对企业或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主管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和管!理权:限内依?。。法降低其资质—(资格)等》级,吊销其资质(资格】)证书或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相应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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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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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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