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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抚!州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驻—抚、进抚各类建筑】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 ,  :  为了《贯彻落实抚》。。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规!定及抚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现将抚州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抚州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我: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动态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抚!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规—定(抚?建建字[2009]!5号)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主!要建筑材料》。(商品砼《)供应等企业—或单位及其相关从】。。。业人员 》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诚信行为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 ,   良好》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为记录 【   《。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有!抚州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所列行为或》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 第四条 ! 诚信行为记—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公布、部门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     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标准;负责!指导建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档《。案;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联网】的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平!台;负责对》外发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信息;《负责指导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工作抚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及】。操作程序由局职能】监管部?。门(招标办、建管科!、城:建科、建管站、【造价站?)根:据本部门特》点制定细则并监督实!施,实施结果统一归【口建管科《(,城建:科)建?。管科(城建科)及时!记录:诚信手册或取消诚信!手册并在抚州市建设!。局,。网,。站,。统一:公布     !局职能监管部门须将!本部门日常管—。理信息及时在局【内部公共信》息平台发布做到【资源共?。享有:利,于各职?能部门相互沟通【。、配合、形成—联动有利于规范建】筑业从业行为—。 各县》(区)建设》局负责本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工,作并及时向市建设】局报:。送本地区的诚信【行为:记录 》 ?。第五条 》。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关》职能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诚信—行为:。信息的采《集、:确认、公布》。、变更、撤消—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市建设—局建管科负责全【市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的归》档统计工作 — 《 第六?条 :。 主管部门》主要通过日常管理、!各类执法检查、【举报投诉《受理、上级督—办件的?办理等途径发现和获!得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信息负责与工商、!税务、纪检》、,监察、司法、银【行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 第七条】 不良行为记【录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或行政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变【更或撤消诚信—行为信息《的须经原记录—的主管部《门批准 — 第八条 】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诚信行为—信息的采集、记【录、信息发》布,等工作推进》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要完善行业内部监!督和协调机制—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 第】九条 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复审、工程担【保与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中逐步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 》 第十条》。 :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公布:时应:将不良行为记录【抄送其所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一【条 根据》不良行?为,的情节和性质除对】企业:或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主管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和》管理:权限内依法降低【其资质(资格)等】级,吊销:其资质(资格—)证书或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相应处理建议 】。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 , , :第十:三条 ?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