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9日 ? 第一条《。 为确保《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凡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装饰: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授!权人员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通过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第四条 《石家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工作的监督管!理;委托《石家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负责市》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装饰工程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  》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装—饰,。工,。程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监督管理 ! 第五条 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材料—及构配件《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比例不少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  《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  《  :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  :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  《  (《。八)用于《。建筑:节能:的有关材料和建【筑外门?窗(:。具体内容见附件)】; 《   ? , (九?)用于承重的钢结构!试,件,; —    (—十)市政工程的路】。基、路面的》主要材料及》试件:; 》   (》。。十一)?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 ? 第六—条 下列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按每批数量!的3%抽取》且不少?于一组(件)—    —(,一)用于水暖—安装工程《的管道、阀》门;   】 (二)用于【电气安装工程—的电线、电缆—、开关、插座—、配:电箱(盘) 】 第七条 建】筑工程装饰材料【。的见证取《样的范?。围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污染控制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有关规《定执行数量按相关】规范、规定执—行 — 第八条】。。 ,见证人员《基本要求  !   1、》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  :   2、》。应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 ! ,   ?。3,、应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   4、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应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 第九条 》 见证取样和—送检要求 》     【1、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试件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 , 2、见证人员【负责对试《样进行监护》、和送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机构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     !3、见证《、,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  《  :。 4:、检测机《构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     5—、检测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并加盖《。见证取样《。送检专?用章; 《     6、!检,测机构?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现试样不合格情【。。况应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 — 第十》条 见?证取样送《检的管理 【     》1、对于《无,见证人员签名的检】验委托单《检测机构不》得接:。收; 》    《。 2、未注明见证单!位,、见证?人员和不加盖见【证取样送检专用【章的检验报告—无效; 》  ?   3、见—。证取:样送检的检验报告】应纳入质《量控制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 《 第:十一条 《发现见证取样的试】。验结果不合》格时检?测机构应及时通【知委托单位并向质量!监督机构《报告: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组织有】。关机构人《员对:其进行检验或检测提!。出处理意见》由,责任方在限期内进】行处理处《理后重新验收方可进!行下步施工 !。 第【十二条 未按本【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或见证取样【送检:数量不?足的工程应》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否则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备【案机关不予》办理竣工备案 【 ? ?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未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工》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第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不得承担见证—。。取样检验检测—业,务 :   ? 承担工》程质量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不得与—该工程的施工单【位、业主有》。经,济关系或隶》属关系 】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石家】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9 月30】。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