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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市建字(200!4)70号 【 : 各县(市)、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有关部门 — ?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做到依法行政将【原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〇〇四年八月二日 !。 》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 第一条 ! 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投资在2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土木建筑《、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细则 【 : 第三《条  石家庄市建】设局、各县(市)】、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以》下简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及备《案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市、县(—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机构)《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 第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参建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 —。 第《。。六条  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 《   ?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 , ?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    》。 (二)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已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     评估报告!内,容包:括 —  :   1、工—程概况; 》  —   2、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并:逐项说明其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 ,     3、】质,量控制资料验—收情况; 】    》 4、?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验—收情况及检测—资料的完整性—核,查,情,。况;:    ! ,5、竣工资料核查情!况,; ? ?。     》6、观感质量验【收情况;《   】  7、施工过【程质量事故及处【理,结果;?    ! 8、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的建《议 : :    — (三?)勘:察、:设计单位分别签署】。的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的】质,量检查报告 】   》 ,。 ,(,四)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     【(五)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    (六)【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证明】 , 》    (七)施工!单位签?署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 》    (八)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专项验收内容由】。各验收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 》 ,  : (一?)建设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实施—监,理的工程须经—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和《工程进行核查、评】价、签?章后将监理评—估报告和工程—竣工报告一并报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同时—由建设单位通知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组织专》项验收 —  《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组】成,人员名单书面—通报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应按时到场》进,行监督 【     (四】)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  《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 —  :   2、查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    — 3、?现场查?验工程质《量 》    》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验收组人员签!。署工程验《收意:见当意见不一致时应!协商解决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 第八条【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下列资料! 《  ?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 2、施工许可证;! 《     3【。、,委托监理《的提供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评估—。报告; 》    【 4、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 —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 ,    《6、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许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     7、!图纸审查机构—出具:的对设?计文:件及变更的审—查证明; 【  《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 :   ? , 9:。、商品住《宅的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  —   ?10、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   《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 第十》条  ?质量监督机》构要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质量监督报】告 ? 第十一条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质—量监督机构》报送:的质量?监督:。报告经验证文件齐】。全符合要求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并】颁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备《案证明书做为—建设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必《备,。条件 【 第十二条 —。 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九十日内建设【单位应将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 第?十三条?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 : :第十四?条 :。。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十《七条  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设单位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八条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细则 【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市建委印发的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市建[2001]!18号文)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