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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市建字(2【004?)7:0号 ? :。。 各县(市【)、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有关部门 【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做—到依法行政将—原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〇〇—四年八月二日 【 ? 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 第一条 》 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投资在2《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土木建筑、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细则 — ? :第三条  石家庄市!建,设局、各县(—市)、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以《下,。简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及备案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市《、县:(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机构)!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 第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参建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 !第六条  》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     (二】)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已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     评—估报告内容包—括 : 《 ,。    1、工程】概况; !    2、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并逐项?说明其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     —3、质?量控:制资料验收》情况; — ,     4、】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验收!情况:及检:。测资料的完》整性核查情况; 】。   【  5?、竣:。工资料核查情况; ! 》  :  6、观感质量】验,。收情:况; 》  《   ?7、施工过》程质量事故及处理】结果:。; : 《     8、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的建议 】     (三)!勘察、设计》单位:分别签署的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的质量检查报告 ! 《。     (四【)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     (五!)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 : : ,    (六)【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证明:。   】  (七)施工单位!签署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 , ,   ?  (八《。)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专项验收内】容由各验收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   ?  (一)建设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实施监理的》工程须经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和工《程进:行核查、评价—、签章后将监理评估!报告和工程竣工报告!一,并报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 ? ,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同—时,由,建设单位通知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组—。。织专项验收 【 :   《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组成】人员名单《书面通报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应!按时到场进行监【督   !。  (四)》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 ,    【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 !    2》、查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  : 3:、现场查验工程质】量,。 ? ,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验收组?人员签署《。工,程验收?意见:当意见不一致时应协!商解决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 第《八条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下列资《料  】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  》   2《、施工许可证;【。 《  ?   3、委—托监理的提》供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评估报告; 】  —。   4、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 【    —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     6、【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许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 ?     7、图!纸审查机《构出具的对》设计:文件及?变更的审《查证明?;,  【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   》  :9、商品住》宅的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    《 10、《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 ,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 第十条  质量监!。督机构要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质量?监督报告 】 第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质量监督】。机构:报送的质量监督报】告经验证文》件齐:全符:合,要求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并颁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备案证明书—做为:建设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必备【条件 — 第十二条—  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九十日《内建设单位应将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 :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七条》  :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设》。单位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八条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细则 《 :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市】建委印发《的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市建[《2001]18【号文)?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