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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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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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字(20!04)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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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有关部门—
》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做?到依法行《政将原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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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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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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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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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投资在2《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土木建】筑、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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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石】家庄市建设局—、各县?。(市)、《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以下简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及备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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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县(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机构)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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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参建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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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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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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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已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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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内容包括《
【 1《、工程概《况,;
《
2、!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并,逐项说明其》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
】 3、质量》控制资料《验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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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验收情况】及检测资料的完【整性:核查情况;》
【 5、竣—工资料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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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观感质量验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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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施工过程质量!事故及处理结果;
!
】。 8、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的建议
【
》 (三)勘察、【设,计单位?分别签署的》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的】。质量检?查,报告
》
【(,四)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
: 《(五:)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 《。(六)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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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施工—单位签署《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 (八)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专项验收》内容由各验收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
? (一)建设】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实施监理的—工程须?经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和工程进行【核查、评价》、签:章后:。将监理评估报告和工!程竣工?报告一并报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同】。时,由建设单《。位通:知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组织》专项验收《
—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组成人员名单书【面通报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应按【时到场进行监督【
《
: (四)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
《
《 2、查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
3【、现:场查验工《程质量
!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验收?组人员签署工程【验收意见当意见不一!致,时应协商解决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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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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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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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2、施工许可证;!。
! 3、委托》监理的?提供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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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
》
,
:。
,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
6—、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许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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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图纸审查机—。构出具?的对设计文件—及,变,更的审查证明;
!
—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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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商品?住宅的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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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第十条 》质量监督机构要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质量监督报告—
—第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质量监?。督机构报送的质【。量监督报《告经验证《文件齐全《符合要求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并颁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备案】证明书做为建设【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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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九十日内》建设单?位应:将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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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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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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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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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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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设单位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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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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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市建委印发的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市建[!2001]18号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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