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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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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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字(》200?4)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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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有:关部门
!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做到:依法:行政将原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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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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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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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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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投?资在2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土木建筑】、,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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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石家庄市建设【局、各县(市)、】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以下简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及备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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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县(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机构)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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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参【建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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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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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 (二—)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已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 : 评?估报告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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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
— 2》、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并逐?项说明其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
《
3、质】量控:制资:料,验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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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验收【。情况及?检测:资料:的完整性《核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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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竣工!资,料核查情况;
】
,
【6、观感质量验收情!况;
】 7、施工过!程,质量事故及处—理结果;
—。。
?。
》8,。、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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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勘察、设【计单位?分别签署的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的《质量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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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
? (五)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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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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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施工单位签—署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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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专项验收!内容由各《验收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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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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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实,施监理的工程须经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和工】程进行核查、评价】、签章后将监理评估!报告和工程竣工【报,告一并报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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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同时由建设单位【通,知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组织专项!验收
?
【。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组成人员!名单书面通报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应按》时到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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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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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
】 2、查》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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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现《场查验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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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验收组人】员签署工《程验收意见》当,意见不?一致时应协》商解决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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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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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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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2、施工许》可,。证,;
【 3》、委:托监理的提供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评估报告;
【
— 4、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
! ,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
6、】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许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
7、图!纸,。审查机构出具的对设!。计,文件及变更的审【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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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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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商品住宅的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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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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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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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质量?监督机构要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质量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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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质?量,监督机构报》送的质量监督报告经!验证文件《齐全符合《要求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并颁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备案《证,明书做为建设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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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九十日内建设单】位,应将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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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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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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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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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 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设单》位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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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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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市建委《。印发的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市建[2《001]18号【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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