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人行道?、信:号硐室和躲避硐【
—
3.《4,.1 ? ,由于煤?矿井下轨《道或:路基铺设质量不符】合标准、巷》道底鼓、车》厢变形失修》、,弯道:处车辆运行》时外伸内缩等原因】。使在双轨巷道中运行!的两:列,。车最:突出部位之间、列】车,与巷道壁之间—的安全间隙过小会导!致伤亡事故据不【完全统计巷道宽【度、高度不够—使人员被挤》、压、碰、撞的【事故占运输》事故的4《.6%如果人行【。道宽度和《高度不够极易—发,生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
?
【 综上?所述:本条对?人行道设《置原则作《了强制性规定
!
3.》。4,.,4 轨道斜巷【采用串?车提升时由于—。提升设备失修、【轨道:质量不好、操—作不当或提升—突遇障碍发》生过负?荷等原因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因,。此,本条对安设阻车器和!信号装置作了强【制性规定目的是确】保车辆安全、有序运!行
【3.4.5 车场!。设置信号硐室和躲】避硐硐室《设置的位置和—使用:功能可?根据使用方便—、安全可靠的原则将!硐室分别设置或【联合设置《本规:。范第4.4.2【条、第5.4.【2条与本条规—定的位置《和使用功能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