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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