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轨道上》。(下)山乘》人车场及人车存车】场
!6.:0.1 》上(下)人员的【轨道上(下)—。山当垂深超过50m!。时应设?置运送人员》的人车?并在上、中、下部车!场设乘人车场在上】部,或下部车场设人车存!车场当人车存—车场便于上、—。下人员时也可作为乘!人车场
》
6》.0.2《 乘人车场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下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在变坡?点以上的轨》道,上(下)山内—
?
,
? 2《 中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于轨道】上(下)山甩车道岔!以上的轨道上(下】)山内
】
? 3 》上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在变》坡,。点以下?的轨道上(》下)山内
》
,。
6.—0.3 人车【存车场宜采用巷道】加宽:式或硐室式
】
6《.0.4 —人车存车场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轨道上山的人!车存:车场宜设在下部车】场附近便于摘—挂,钩的地点
】
? 2 》 轨道下山》的人车存车场—宜,设在上部《车场附近便于摘挂】钩的:地点
》
6.》0.5 》乘,人车场长度应根据人!车类型和数量确定不!应小于一组》人车长度《的1:.5倍
《
》6.0.6 — 乘人车《场应:设信号硐室和候【车硐:室,候车硐?室,应设在靠近》乘人车场便》于上(下)》人员的地方候车【硐室的尺《寸应根据候车人员】数量确定
》
:。
6.0—.7 《乘人车场必》须在:从巷道底板起净高1!。.6:m的范围内留有不】。小于1.0m—宽的人行《道
【6.:0.8 《。 人行?。台阶和扶《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当轨道【上(下?)山倾?角在10°~—。15°时宜设置防】滑,条和:扶手当人《行道设在中间时【宜只设台阶》不设扶手
】
2 】 当轨道上(下)山!倾角在?15°~30—°时宜?设置人行台阶和扶手!
】 :3 扶手》安设高度[垂直轨】道上(下《)山:。底板的高度》]宜为?(0.8《~1.0《。),m扶:手材料?可因地制宜选用
】
【 4 台阶宽】度不宜小于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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