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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人:行,道、信号《硐室和躲避硐
【
【4.4.1 中】部车场摘挂钩段【。应设两个《人行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单】道布置?。时应:设两侧人行道
】
】2 双《道,布置时人行道位置应!设在中间和低道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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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人行道《宽,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
4!.4.2《 中部车场应设】信号硐室和躲—避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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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号硐室和躲避—硐的位?置宜按本规范第3.!4,.5条?第2款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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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信号硐室和躲—避,硐的:尺寸宜?按本规范第3.4.!5,条第3款《的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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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中部车场必须!安设挡车装置和【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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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当—中部车场需要安设】。。风门时风门安设位】置应:按本规范《第3.4.3 条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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