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人行道、信号硐室和!躲避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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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 中部车场》摘挂钩段应设两【个,人行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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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单,道布置时应设两侧】人行道
】
》2 双道布—置时人行道位置应设!在,中间:和低:道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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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人行!道,宽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
4】.4.2 中部】车场应?设,信号硐室和躲避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信号硐室和躲】避硐的位置》宜按本规范第3.4!.5条第2款的规定!确定
》
》 , 2 《信号硐室《和躲避硐的尺—寸宜按本规范—第3.4.5条【第3款的规定—确定
》
4.4—.3 中部车场必!须安设挡车装置【和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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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当中部》车场需要安设—风,门时风门安设位置】应按本规范第—3.4.3 条的规!定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