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4.4 》人行道、信号硐室和!躲避硐
《
【4.4.1 中部!车,场摘:挂钩段应设两—个人行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单道布置时—应设两侧人行—。道
—
,。。 2 — 双道布置时人行】道位置应《设在:。中间和低道侧
【
》 3 【人行道宽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
!
4.4.!2 : ,中部车场应设信号硐!室和躲避《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信号硐—室和躲避硐的位置】宜按本规范第3【.4.5条第—2款的?规定确定
!。
? 2? 信号硐室—和躲避硐《的尺:寸宜按本规范—第,3.4.5》条第3款《的规定确定
】
:
4.4.》3 :。 中部车场必—须安设挡车装—置和: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
4.4.4 当!中部车场《需要安设风门时【风门安设《位置应按本规范第】3.4.《。。。3 条的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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