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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2000年9—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0年9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1【18:号令发布自2000!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环境促进村!。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根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主城区规划区范【围以:外村庄(指行—政村:下同)、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建制镇的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  : 人口在2万—人以:下、建成区》面,积在2?平方公里以》下的一般建制镇【的,规划管理依》本办法执行 【 第三条《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有利于保护耕地【、保:护环:境与:发展乡镇企业、【推行农业生产业【化相结合的原则【   《  村镇建筑设【计应当?符,合经济、《适用、安全和美【。。观的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四条 各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加强对村民!的规划意《识、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提高村民的文明素】质 ? 第五条 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区】域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和建》制镇的建设》。管理工作  【   一般建制镇的!规划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  :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并】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本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乡【级人民政府开—展,本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 第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编制县(含县级市!、矿区下《同)域村《镇体系专项规划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乡镇人民】政府按期编》制村镇规划》并对村镇规划进行】审批实施监督—检查:。。 : 第七条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有,关技术规范编—制,村,镇规划组织、指【导村民?委员会按期编制村】。庄规划?草案: 第八条 【村,镇规划的编》制应当?遵循国家《标准和本省的—。有,关技术规范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域总体【规划相?衔接并做到超前性、!科,学性、可行》性相:统一 ?     村镇规】划的编制《应当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一般建制镇、集【镇和有条件的—村庄应邀请》有关专家对村—镇规:划进行论证 【 第九条 一—般,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应按规定编制—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 《第十条? 村镇?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现有居民点与【。生产基地进行—布局调整明确各【自在村镇体系—中的地位;   !  (二)确—定各个主要》。居民点与生产基地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明确它们在—村镇体系中的职能】分,工; 《    (三)确定!乡(镇)、村域【及规划范围内主【要居民?点的人?口发展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   —  (四)安—排交通?、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燃气、!电讯等基础设施确定!。。工程管网走向和【技术选型《等;     】(五)安排卫—生院、学校、文化站!、商店、农业生产】。服务中?心,。。。等对全乡《(镇)?、村域有重要影响】的主要公共建筑【。; ?    (六—。。)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第十一条 村!镇建设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在分析土地资源状况!、建设用地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根?据村镇规划标准【确定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计算用地总量再确!定各项用地的构【。成比:例和具体《数量; 》    (二—)进:行用地布局确定居住!、公共建筑》、生产、公》用,工程、道路》交通系?。统、仓储、绿地等建!筑,与设施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做到联系【方便:、分工明确划清各项!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   【  (三)根—据村镇总《体规划提出的原则要!求,对规划范围的交【通、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电讯、?燃气等设施及其【工程:。管线进?行具体安排按照各专!业标准规《定确定空中线—路、地下管线的【走向与布置》并进行综合协调【;     (四!)确定?。旧村镇区改造和【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     (【五)对中《心地区和其》他重要地《。段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提—。出原则性要求—;   》  (六《)确定道《。路,红线宽度、断面形】式,和控制点坐》标标高进行竖向【设计保证地面排水】顺利尽量减少土石】。方量:;    — (:七)综合安排环保】和防灾等方面的设施!;     【(八:)编制?村,镇区:。近期建设规划 【。 第十二条 乡】(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镇规划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布 【    村镇规【划,期满应当续》编 ? 第十三条 —国家重点《项目建?设需要时《村镇规划应当做【。出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村《镇各类建设应—在,。规,划区内?进行按有《关程序报批   !  一般建制镇【、集:镇和有条件的村庄应!集中建设住宅区【、工业区《、集贸市场鼓励建设!多,层住:宅     【严格控制分》散建设和《开设占道市场严禁在!村镇规划区外—和擅自?在道路两侧进行建设! : 第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向村【镇居(村)民推荐】符合本?区域经济、地—方特色的《建筑设计《方,案 第十六【条 有条《件的村镇应当—建设设计新颖、造】型美观?。、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经济适用的多层或别!墅式住宅 》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和,个体工匠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照》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保】障施工安全 【。 第十?八条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个体工?匠,不得承建下列建【筑   》  (一)二层以】上的:住宅; 《     》(二)跨度、跨【径在九?米以上或者高度在四!点五米以上的厂【房、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第十【九条 国《家,或集体投资》的建设?项目(投资额二十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五百平方米以【上)应当实行招投】标 :    《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由国家、集体的【投资或?。公建:设施、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项目竣工《后须经项目》建设单?位和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条 】村镇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或者个体工匠应当!及时清理《平整施工现场 !第二十一条 临时用!地不得?兴建永久《性建筑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清理场【地恢复?原貌     】。因实施规划需—要拆除未到期—的临时建筑应—适当补偿;对—到,期的临时建筑应【无,偿,拆除 ? 第二十二条 】。村镇建设提倡搞【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从事村【镇建设?综合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资质》证书 ? 第二十三条 】在村镇规划确定改造!。的范围?内不得进行》房屋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     村】民申请?易地建设《住,宅须经批准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原:旧住宅村民委—。员会应收回其他宅基!地拒:不拆除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第二十四条! 乡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单位—和个人建设村—镇的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并采取措施保护!环境和饮用水—源 : 第二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村容村貌!。、,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并,做到:村容:村,貌,整洁、美观有条【件的村?镇应逐步做到—     (一】。)建立?。清扫保洁《队伍或实行住户【门前:卫生责?任制;    】 (二)建立封闭式!。。垃圾箱?和垃圾集运设施并划!定垃圾和柴》草存:放场点;    !。 (三)发》展沼气普及》卫生厕所;  】   (四)—圈,养,家禽家畜; 【    (五—)主要街道》硬化、亮化》、街道、《院落绿化《、,美化 第二】十六条 对在—村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管理?审批程序报批或者违!。反规划擅自进行建】设的由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 (一)《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相:当于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和其它】设施:工程造价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二)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和—其他设施 — ,。    《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 ?  :。  (一)损—坏村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 (二)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在村】镇,规划区外和擅—自,在道路两侧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罚款 】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的?罚款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第《三十一条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情节轻微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0年1!。。1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