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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 【 第一条 】为维护城《乡规划管理秩序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平、公正、合【理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河北省《建设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石家庄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实施?行,政处罚?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内综合考虑违法情】节、违法手》段、:违,法后果、改》正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处罚—种类、处罚》幅度或不予》处罚的权限 ! 第四条 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  :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同和《相似的违《法行:为、适用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一】致;  !    (》二,),综合:裁量的原则行使行政!处罚应?当综合考虑违法【事实、危害后—果、改正措施—落实:情况等因素》做出相应程度的处】罚决定?;,。 , :  《   (三)改正】优,。先的原?则,对违法建设》行为应当强》化监督改正并—视违法?。建设行为改正情况予!以处罚不得仅处罚款!而不监督《。改正; 【    》 (四)《坚持教育引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违【法进行规划编—。制、未按要》。求,公,布批准文件和报【送竣:工,验收资料的应—当强化?教育引?。导,增强违法行为人【遵法守法意识—不得以罚代管 ! ,。 第五条》 违法建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一)违法】建设行为《。人首次违法且违法】建设未对他人—财产安?全、周边环》境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影响或】后果且无相邻权纠】纷违法行为人—在我局下达限期改正!(拆:除)通知书前自行改!正(拆除)违法建】设的;? 》     (—二)其他依法—可免除处罚的—情形 第!六条: 违:。法建设当事人—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并在规定要求以外为!城市增加公益性设】施、场?所或开?敞空间?的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 第七条 !违法建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从重行政!。处罚  !   (一)责令】。限期改正到期仍【未改正?或者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 !。     (【二)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下发《后继续抢建的—; 》    》 (三)伪》造、隐匿、销毁违】法行为证据提供【虚假证言、证—材掩盖事实真相阻碍!调查取证的;— 》 ,  :  (四)阻—挠、拒不配合—行政执法妨碍行政】执法人员《查处其违法行为的;! ?     (五!)违法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或者社会影—响的;? —    (》六)其它依》法应从重处罚的情】形 :  —   前款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八条?  :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应【当在:城乡:规划: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城乡规划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说明减轻、从】。轻、:一般或者从重行政】处罚的?事实和?。理由说?明,理,由,必须客?观、真实 — 第》九,条 :实施行政处罚—涉及自由《裁量行?为的办?案,机构应当《组织集体讨论研究并!在调查终结报告中】载明进行裁量—。的事实?、性质、情节的证】据和理?。由及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机构—认为:办案机构拟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当的办—案机构应当进行修】正 — 第十条 行政【处罚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市局(或四—组团分局)法—。制机构?核,审后提出《意见:报请:市局(或四组团分局!)负:。。责人组织集》体讨论决定 —。 》    《(一)限期》拆除的;《 , 《     (—。二):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的; 【   《  (三)》其他:需要经联席会决【定的情形 — 第》十一条 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应当在违反!城乡规划事实存【续期间和《违法行?为得:到纠正之日起两【年内实施 —。 第十二【。条 对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按照石家庄】。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过错程度》、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暂【时取:消执法资格》、追究行政责任【等处理 《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与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配套实—施,。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有【。。效期自20》13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