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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 第1!23号 《 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已经二?〇〇一?年九月十三日—市第:十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二〇〇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 :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保障城市建【设档案的完整、【安全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   【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文图、声像》等形式记载的资料】 —第四条 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管理应遵循集中】收存保障《完整与安全》向社会公开方—便利用的原则 】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建楼》案工件的监督管理】各县(市)、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管理 !     市、!县(:市)、矿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上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城建档案业务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件的领【导把城建档》案,管理列?入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使城建档》案工件适应经济建】设及:各项事业《的发:。展  】   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建》设资金和管》理经费从本级—城建:资金中?列,支 第】七条 县(市)、矿!。区应设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明确专《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设,施和专(兼)职管理!人员 ? ? 第八条 城【建档案包括下—列资料 》    【 (一)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工业和民【用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用基础设—。施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园林、风】景,名胜建设市容环【卫设施城市防洪(】河道防洪堤》坝、河道桥》梁设施、引排水【渠等)抗震》人防工程(涉—及国:防秘:密的:除外)?军事工程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二)专业部门业】务管理?和技术档案》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市容环卫、—市政、公用、房产】管理、人防等—部,。门资料; — ,     【(三)基础性—综合档案包》括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他?规范性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有关城市的!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资【料;:  【   (四)其他】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关的资《料 《 第九》条 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就—履行城?建档案基础资料【的收集、保管义务确!。保城建档案资料的】真实与完《整并按规定时限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 《 ?第十条 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城【建档案移送》责任书明《确城建?。档案编报内容、范围!、时间及其》他责任和要求并指】定专:(兼)?职人员具《负责收集、保管、整!理、编制《和移:。送城建档案资料 】 ?     未【签订城建档案—移送责任书》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对纳入】城建档案范围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按时移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按照责任》书所列?内,。容汇总工程竣工【档案并将建》设工程档案列为竣工!的预验收内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工程竣工—档案 【     本办法】生效前未移》建设工程《档案:的有关单位应—在本办?法生:效后六个月内—将档案资料移—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 ,第,十二条 改》建、:扩建或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对原工程】建设档案进行变更】修改;改变工程主体!结构或平《。面布置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建—设档案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工程竣工档案— 》  :   工程》停建、缓《建的该?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   》 ,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除建设工【程以外其它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在城建档《案形成之《日起一至五年内将】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业务技术和业务管理!工作档案移送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在《城市:房屋、道路、—。管线等各项普查和补!测绘中形成》的城建档案组织普】查工作的单位应当】在普查?工作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当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 ! :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在每年三!月,底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管【线变更后的现—状图和资料 【 第》十六条 有关—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应督促本地、】本系统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按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称送城建档案 【 ,。 第》。十七:条, ,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的城建档案【应是符合国家有关】城建档案卷质—量标准的《原件或副本 】 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宣!传,城建档?案知:识指导有关单位收】集、保?管,、整理编制城建档案!资,料并督促《其按时移送》 —第,十九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按:。照国:家城:建档案?。分,类大:纲和案卷质》量标:准,对接收的城建档【案进行登记、整理】编制检索目录 【 第二十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设有符—合档案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的专用库【房运用先《进技:术、设备采取防【盗、防火《、,。防晒、防潮、防【蛀、防鼠、》防震措施保障库【存城建档《。案的安?全 ?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就】按规定?对库存档案进行【检查对破损、变质的!应及进修复;对【。需要永久保存的【应采用声像》复制等?技术:予备:份保存? :。 《。第二:十二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涉及国防、金!融、保险《以及其它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城建档案应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控制管—理档案管理》工件人?员不得擅自》提供和泄《露,其内容 【 第?二十三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工件人员不!得涂改、《毁损、擅自》销,毁,城建档案 ! 第二十四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库存—档案进行综合性开发!扩大资源利用范围为!。社会提供服务 】 第二十五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按照办【法的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下列城建—档案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安全和》秘密的除外 !     (一)!城建档案检索目录】;  】   (二)建【设工程档案; !。 ? , ,  (三)专业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     (四】)基础性综合档案;! ?。    — (五)其他涉及】经济发展和公民【切身利益的档—案 《 第二》十六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无偿:提供服务 【 ,     (一)!查询本单位或—本人:所形:。。成、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 】     (】。二):查询市政、公共设】施档案?的; 《。  》   ?(三)查《询,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所:有的或?合法占?有,住,宅档案的; — 》  :  (四)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 》 , 第二十七【。条 单位或》个人在查阅城建档】案时:应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涂改、污《损城建档案或拆卷】、抽页 】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不按时移【送或移?送的城建档案资料不!齐全、?不完整的由建设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对拒!不移送城建档案【的按建设工程的投资!额外:对罚款 —     【(一)投资额—为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的罚款; 【     【(二)投资额—为一千?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的—。处以三万元至五【万元罚款; 】 ,   《  (三《)投资额为五千万元!。以上的?一亿元以下的—处以五万元至—八万元的罚款; 】    】 (四)投资额为一!亿元以上的处以八】万元至十万》元的罚款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的罚款 】 第三—十,条 依照本办法【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同时对单位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单位罚》款额5%至10%的!罚款 — 第三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节轻】微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触犯刑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 】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1年11《月1日起生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