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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 》 ? 第?123号 》 ? , ,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已:经二〇〇一》年,九月十三日》。。市第十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二〇〇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保障】城市建设档案的完整!、安:全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    】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文图、声《像等形式记》载的资料 ! 第四条《。 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管,理应遵?循集中收存保障完】整与安全《向社:会公开方便利用【的原则 —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建》楼,案工:件的监督管理各【县(市)、》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管【理 》 :    市、县(】市)、矿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上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城建档案业务的管!理工作 》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件的领【。导,把城建档案管理列】入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使城》建档案工《件适应经济》建设及各项》事业的发展》 —。    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建设】资金和管理》经费:从本级?城,建资金中列支— 第七】条 县(《市)、矿区应设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明确专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设施和专【(兼)职管理人员】。 》 第八条 》城建档案包括—下列资料 !     (一)】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工业和民—用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用基》础设施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园林》、风景名《胜建:设市:容环卫?。设施城市防》洪(河?道防:。洪,堤,。坝、河道《桥梁:设施、引《排水渠等)抗震人防!工程:(涉及国防秘密的】除外:)军事工程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 ,  (二)专业部门!业务管?理和技术档案—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市容环卫、市【政、:公用、房产》管理、人防》等部门资料; 【   【  (三)基础【性综合?档,案包括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他《规范性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有关城】。市的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资料; 《。 :     【(四)其他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关的资料 — , , 第九条 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就履行城建》档案基础资料的【收集、保管义务确】保城建档案》资料的?真实:与完整并《按规定时限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 《。 , 第十条 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城建档—。案,移送责任书》明,确,城建:。档案编报内容、【范围:、时间及《其他责任和要求并】指定专(兼》)职人员具负责收集!、保管、整理、编】制,和移送城建》档案资?料 —    《。 未签订《城,建,档案移送责任书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对纳入城!建档案范围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按,时移: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按照?责任书?所,列内:容汇总工程竣工档案!并将建设工程档案列!为竣:工的预?验收内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工程竣工档案 【 : :     本办法生!效前未移建设工程档!案的有关单位—。应在本办法》。生效后六个月—内将档案资》料移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 改建、扩!建或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对原工?程建设档案》进行变更修改;【改,变工程主《体结构或平面布置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建设?。档案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工程竣工档案 !    — 工程?停建、缓建的—该,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 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第十《四条 除建设—工程以外其》它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在城建档案形成之!日起一至五》年内将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业务技术和业务管】理工作档案移送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十五条 【在城市房屋、—道路、管线等各【项普查和补测绘【中,形成的城建档案组】织普查工《作的单位应》当在普?查工作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当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  !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在每年三月底—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管线变更《后的现状图和—资,料 《。 第十六—条 有关《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应?督促本地、本系统】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按》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称送城建档!案 第十!七条 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的,。城建档案应》是符合国家有—关城建档案卷质量标!准的原件《或副本 【 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宣》传城建?档案知识指导—有关:单位:。收集:、保管、整理编制城!建档:案资料并督》促,其,按时移送《 —第十九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按照国家!城,建,档案分类大纲—和案卷质量标—准对接收《的城建档案进—行登记、《整理:编制检索目录— —第二十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设有—符合档案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的专用库房】运,用先进技术》。、设备采取防—盗、防火、防晒、】防潮:、防蛀、防鼠、防震!措施保障库存城建档!案的安全 —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就按规定对库】。存档案进行检查对破!损、变质的应及进修!复;对需《要永久保存的—应采用声《像复制等技术—予备份保存》 第二】十二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涉及国防!、金融、《保险以及其它—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城建档案》应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控?制,管理档案管理工件】人,员不得擅自提—。供和泄露其》内容 ?。 , 第二十【三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工件!人,员不得涂改、毁损】。、擅自销毁》城,建档案 》 第二—十,四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库存档—案进行?综合性开发扩大资】源利用范围》为社:会提供服务 【 第二十五】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按照办法的】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下列城建档案【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安全和》秘密的除外 ! :    (一)城建!。档案:检索目录; !     (【二)建设工》程档案; ! ,    《(三:)专业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     (四)】基础性综合档案;】 《 :    (》五,)其他?涉及经济发展和公】民切身利《益的档案 — 第》二十六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无【偿提供?服务 》    — (一)查》询,本单位或本人所形】成、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 】     (二】。)查询市政、—公共设施档》案的; 《 ,。 ,     (三!)查询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所有的或合!。法占有住宅》档案的; 》 ? :   ? (四)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 ! 《第二十七条 单位或!个人在查阅城建档案!时应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涂改、《污损城建档》案或拆卷《、抽:页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不—按时移送《或移送的城建—档案资料不齐全、】不完整的由》建设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对拒不移送城建档案!的,按建设工程的—投资额外对罚款 】 :    — (一)投资额【。为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的罚款—。;  】   (二)投资额!。为,一千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的处以三万元!至五万元罚款; 】 :  《   (三》)投资额为》五千:万元以上的一—亿元以下的处以五万!元至八万元的罚【款; 】   ? (四)投资—额为一亿元以—上的处以八万元至十!万元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的罚款 ! 第?三十条 依照本【办法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同时对单》位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单【。位,罚款额5%至1【0%的罚款 【。 :。 第三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节轻微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触犯刑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1年11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