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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 】。 《。 第:123号 【 ?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已【经,二〇:〇一年九月十三日市!第十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二〇!〇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保障城市建【设档案的完整、【安全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文图、声像等形【式,记载的?资料: 《 第四条 —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管理】应遵循?集中收?存保障?完整:与安全向社会—。公开方便利用的原】。则 《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建楼案工件【的监督管理各县(】市)、?。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管理 》     市】、县(市)》、矿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上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城《建档案业务的管理工!作 —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件的领导把城】建,档案管理列入—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使城建!档案工件适应经济】建设及各项》事业的发展 【    【 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建》设资金和管理经费从!本级城建《资金:中列支 】 第七条《 县(市)、矿区应!。。设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明:确,专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设施和《。专(兼?。)职管理人员 】 ? ,第八:条 城建档案包【括下列资料 !     (一)!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工业和民用】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用基础设《施,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园!林、风?景名胜?建设市容环》卫设施城市防洪(河!道防洪堤坝、河道桥!梁设施、引排—水渠等)抗震人防工!程,(涉及国《。防秘密的《除外)军《事工程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二》。)专业部门》业,务管理和技术档案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市容:环卫:、市政、公》用、房产管理、人防!。等部门?资料; 《    】 ,(三)基础性综【合,档案包?括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他规范性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有?关,城市的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资料; !。    【 (:四,),其他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就履行【城建档案基础资料】的收集、保管义务确!保城建档案资料的】真实与?完整并按规》定时限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 【。 第十条】 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城建《档案移送责任—书明确城《建档案?。编报内容、范围、时!间及其他责任—。和要求并指定—。专(兼)职人员【具负责?收集、保《管,、整理、编》。。制和移送城建档【。案资料 》  》   未签订城【建档案?。移送责任书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对纳!。入城建档《案范围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按时《移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按照责任【。。书,所列内容汇总工程竣!工档案并《将建设?工程档案列》为竣工的预验收内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工程竣工档案— —   ? 本办?法生效前未移—建,设,工程档案的》有关单位应在本办法!生效后六个月内【将档案资料移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 , 第十二《条 改建、扩—建或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对原工程建设档【案进行?变更修改;改变工程!主体结构或平面布】置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建设档案《。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工程竣工档案 ! 》  :  工?程停建、缓建的该】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 《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 ?  :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第十【四条 除建设工程以!外其它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在城建《档案形?成之:日起一至五年内【将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业务技术—和业:务管理工作档案移】送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第十五条 在城市】房屋、道路、—管线:等各项普查和补测】绘中形成的城建【档案组织普查工作】的单位应当》在普查工作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当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 — ,   》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在】每年三月底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管线变更后的!现状图和资料 【 ? 第?十六条 有关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应!。督促本地、本—系统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按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称:送,城建档案 】 :第十七条《 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送的【城建档案《应是符合国家有【关城建档案卷质量标!准的原?件或副本 【 : 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宣,传城建档案知识指导!有关单位收集、【保管、整理编制【。城建档案资》料并督?。促其按?时移送 !第,十九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按【照国家城建档案分】类大:。纲和案卷质》量,。标准对接收》的城:建档:案进行?登记:、整理编制检索目录! 第【二十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设有符合!档案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的专用?库房运?用先进?技术、设备》采取防盗、》防火、防晒、—防,潮、防蛀、》防鼠、防震措—施保障库存城建档】案的安全 【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就《按规定对库存档案进!行检查对破损、【变质的应及进修复】;对需要永久保【存的应?采用:。声像复?。制等技术《予备份保存 】 第二十—二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涉及:国防、金融、—保险以?及其它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城建档案应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控制管?理档案?管理工件人员—不得擅?自提供和泄露其【内容 《 ? 第二十三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工件人员不得涂!。改、:毁损、擅自销毁城建!档案 ?。 第二十四!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库存档案进行综【合性开发扩大资源利!用,范围为社《会提:。供服务 》。 : 第二十五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按照办法《的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下!列城建档案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安全和秘密的除!外 《     (】一)城建档案检【索目录; 【 ?    (二—。)建设工程档案【; ?    【 (三)专业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  :(四)基础性综合档!案; ? : :    《 ,。(,五)其他涉》及经济发展》和公民切《身,。利益的档《案 — 第二十六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无偿提供!服务 《 《  :  (一)查询本】。单位或本人所—形成、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 《   —  (二)查询市政!。、公共设施档案【。的; 》 ?    (三)查】询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所有的或合】法,占有住宅档案的; !   【  (四)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 ? 第》二十七条 单位或个!人在:查阅城?建档案时应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涂改【、,污损:城建档案或拆卷、抽!页 《 ,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不按时移送》或,。移送的?城建档案资料不齐】全、:不完整的由建设【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对拒不移!送城建档案的按建设!工程的投资额—外对罚?款 》     —(一)投资额为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的罚款; —     !(二:)投资?额,为一千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的处以三—万元:至五万元《罚款; 《 》    (三)投】。。资额为五千》万元以?上,的一亿元以下的处】以五:万元至八万》元的:罚款; — ?。    (四)投】资额为一亿元以【上的处以八万元至十!万元的罚款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的罚—款 ? 第三十【条 依照本办—法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同时《对单位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单,位罚款额5》%至10%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节轻微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触犯刑【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 !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1年11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