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征!收补偿实施办—法 【石政:办发〔201—3〕21号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征收: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内:五,区、藁城市、鹿泉】市,、正定县、》栾城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征收—补,偿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14日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下简称轨道工!程)的征收》补偿工?作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涉及》石,。家庄市轨《道,工程:建设范围内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的相关事项按】本办:。法执行 《 : : , :第三条?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是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事关我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驻》。石各有关《机关:、部队?、,学校、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委会【、个人应全力支持】、,配,合轨道工程征收与补!偿工作不得阻挠【。、妨碍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组织分》工,。 第四条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对!各县(市《)、区轨道工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 》 第五条》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负责初步确】。定轨道交通》工,程的征收《范围、?申请纳入征收计【划经市政府》批准下达后执行【。。 《 ? 第六条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轨】道,。工程征收与补偿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征收与》补偿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轨道工【程规:划设计、市政—工程改迁方案及【相关:技术规范在满足【工程:建设和周《边环境需《要的前?提,下出具项目用地【红线:。。图 !第八条征收集体土】。地所需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征地组卷报批、【监,督管理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等?工作由相《关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第?九条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依》法对各县(市)、】区实施的轨》道交通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三章?补偿 第十条【轨道工程范围内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     (一)】依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性详细】规,划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的补偿!按照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事》项按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轨道交通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鼓励货币补偿 !     (【三)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规划线】路沿线被征收单位确!需安置的经指挥部确!认由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有关政策!规定调?整解:决安置用《地 ? 第【十一条轨道工程范围!内,涉,及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  (?一)土地补》偿费标准按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执行—;青苗、《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补偿】按市政府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规定执行—征收补?偿期间如国家、【地方出台新的补偿】标准的依《。照新标准进行补【偿 《 ,    (二)因】轨道工程需征—收村民住宅房屋【的被征收村民的【安置由所《辖,县(市)、》区政府负《责 》   ?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由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过渡【搬迁的按一次性搬】迁费:的2:倍计发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由征收部门参照】有,关规:定确定 》     —(三)征《收集体土地上—的生产经营性—用,房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确需安置的根据!经营性质和有关【政策规定由当地【政府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调整解决安—置,用地 》     (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按照?市政府及各县(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 第十二》条轨:道工:程范围内涉》。及临时建筑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   》  :(一)经规划、【国土、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或未规定《期,限但使用2年以【上(含本数)的无】条件拆除不予补偿 ! ,     (【二)未超过批准期限!或未规定《期限且使用》时间:未超过2年》的按其房屋重置价】乘以折?旧系数予以补偿有批!准年:限的以批准期限为】基数确定折旧系数】;无批准年限—的,以2年的期限为基数!确定折旧系数—     】。(三)临时建筑作为!营业性用房且在【批准:使用年限内装修的装!修,部分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 , 第十三条轨】道工程施工需—临时:占,用土地的补偿—辖区政府负责协调由!需要临时用地—单位与土地权属单】位协商确定补偿费】用列:入轨道交通项目【。工程投资预算 】   《 , ,临时使用土》地造成地面附着物破!坏的应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四?条轨道工程建—设涉及征《收市政基础设施、】社会公?共设施及特殊—设施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涉及交通【设施、邮电设施、】环卫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由》。产权单位进行迁【移按:工,程实际发生费用经】财政评审后》给予补偿  !  : (二)涉及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给予货币补【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需重《建,的由规划、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另行选址!。重建 ?     (三!。)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等特殊建筑(【构)物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 第十五条【因征收生《产经营性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按征《收房屋?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补偿给》生产经营《者计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应当?根据纳税情况—、经:营规模?、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 —第十六条被征收非】住宅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费为该房屋】的平:均,市场租金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第十七—。条自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   (二)—改,变房屋用途》;,     】(三:)分割转让和—分户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四)非住宅房—。屋租赁?。; 》    (五)新栽!、新种花草、林【木、作物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   (六)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或者违反【村(镇)《规划进行建设的;】 ,。。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的情况 】 第十八—条征收过程中如有】争议按下列规定【。处理    !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协议:或被征收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决定执行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进【行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所辖县(市!。),。、区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 ,。     【(二)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村集《体组织和村》民个:人应当服从土地【征,收的:需要不得阻挠—土地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对补偿?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执!行不得影响土地征】收,工作的实施》无理阻挠土》地征收的由》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出土地;》规定期限《内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章—其他规定《 :第十九条征收工【作经费、征收补偿】费用的拨付、使【用按:相关规定《执行 — , 第二十条【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或提前完成》征收工作《的县(市)、区政府!和对轨?道工程征收补—偿工作给予积—极支:持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工作突出《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    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征收工作造成轨!道工程建设不—能顺利?进行的县(市—)、区政府》及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该县《(市)、区政—府,的年度评《优资:。格   【 ,。 ,各县(市)、区政】府,应制定考核》。奖惩:制度将?轨道交通建设工作】的考核?纳入各单位整—体工作目标考核【之,中记入?单位: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档案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单位及其领】导,、,工,作人员工作实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 【第二十一条法律责任!。  》   (一)阻碍】征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辖区【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二)征收与补—。。偿工作人《员应:依法行使职》权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虚报冒领的—。由,上级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分;涉【嫌,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