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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 第12】4号 — 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已经—二00二年四月三】十日市第十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二00年五月二十】日,起,。。施行 市长 臧!胜业 —二00二年四月十二!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 《 , 第三?条 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拆,迁实施单位或实施自!。行拆迁的拆迁人应当!依,法组织实《施拆迁维护》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 第四条! 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方【式具体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 【 《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房屋租—赁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拆迁实施单位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受拆迁【。人委托组织实施拆】迁的:单位 】 第六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市房屋拆迁管—理机构负责》市内长安、裕—华、桥东《、新华、桥》西各: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具体工作  !   各《县(:。市):、矿区(以下—统称县)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业务—上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     国土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 《 第七条 【各有关?部门、?被拆迁?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做好拆迁!管,理工作?     被!。。拆迁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应协助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第二章 拆】迁管理? , 第八条 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的房地】产评估机构需经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认定后方可从】事房屋?拆迁评估业务—拆迁人有《权,选择经认定的房屋拆!迁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实施评?估评估?费由拆迁人》承担: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房【地产:市场估价规范进【行评估 》     市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拆迁实施!单位实行资格管理】 》 第九条— 拆迁人《可以委托拆迁也可】以自行拆迁 】    《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及《房屋拆迁管理机构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委》托拆迁? 】第十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出具委?托书:并签订?委托拆迁合》同拆迁人应当自委】托拆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委托拆迁合同!。报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   被《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    《 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应:具,有与:。拆迁规模《相适应的拆迁专业】人员和?组织实施能力— 《 第十一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书; 】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范?围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书;《 ?   ? ,。。 (四)《委托拆迁《合同或拆迁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     (五)!拆迁实施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 :     拆迁【实施方案《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期限、新》建产权调《换房屋工程》开工、竣工时—间等 —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的状况(房屋权!属、使用性质、建】筑面积等)、补偿】费的概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区位、过《渡方式期限等 】 :   ? (六?)产权调换》房屋:的有关合法文书【;    】 ,。(七)金《融机构出具》的已专项《。收存不少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 】     (八【)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 — 第《十二条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自接到拆迁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给予局面!答,复    】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与【拆迁人、开户银行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资金监控协议资】金监控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资金的》数额、资金使—用的范围、付—。。款方式和时限—以及各方责任等 ! 》 第十三条 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 》 第十四条 【拆迁期限为1—至6个月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 第十五【条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在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公布拆—迁人、?被,委托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拟建工程项目!名称、补偿方式或安!。置,区位以及《禁止事项等 ! 第》十六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二)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土地【用途; —     (三【)租赁房屋 !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计划】、规划?、国土、房产—、工商等有关部门在!拆迁期限内》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应与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一致?。 , 第十!七条 被拆》迁房屋的使用性质、!建筑面积依据房屋所!有权证确认对—使用性质或建筑面积!。有,异议的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规?划、:。房产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按照各自的职】。责作出?书面认定 ! : 第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  (一)》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地址、建筑面积【、用途、类型、结】构、楼层等; 】  ?   (二》。)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    (三)货币!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结算方【式等;?   — , (四)实行产【权调:换的需?载明安置房屋的【权属、地址、建【筑面积?、用途、结》构、楼层、差价结】算方:式,、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房,。屋质量、使用条件】等,。。;,。 ? ,。 ,。。   (五》)违约责任》; 》 ,   (《六)其它约定事项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由市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统一制发【 【 第十九条 拆迁】。依法代管《房屋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输证!据,保全 》 《 第二十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实施: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房—屋拆除安全负责【。 : , 第二【十一条 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交给:拆迁人拆迁人—在拆迁?项目完成后15日内!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到房产、国土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     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在被拆?迁人进住《前将办理产权调换】房屋所有权证所【需的文书《资料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办证《所需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二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促》。裁委:员会申请促裁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 第二—十三条 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经协商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当事人申请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可,先行调解经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应自接受《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决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拒绝到场的可【作缺席?裁决;因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情况可暂缓!裁决;裁决申请人】撤回申请的可—作撤销决定》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裁决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供: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周转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 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市或》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由市!或县人民政府—作出强制拆迁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实施;或者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 , ? :第二:十五条 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拆迁现场!被拆迁人所在单位】和被拆迁房屋—所在:夺,的基层组《织应安排人》员协:助执行?公,安,机关:应安排人员维—护拆迁现场秩序【被执:行,人拒绝到拆迁—现场的不停》止,强制拆迁的执—行 ?    》。 强制执行过程和】搬迁的?财物应当制》作笔录由执行人员(!两名以上)、被执】行人员及其他—在志的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被《执行:人的财物应及时【运至指定场所交被】。执行人接收被执行】人拒绝?。到场:。接收搬迁财物—的执行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并与其他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即视为!有,效强制拆迁》所发生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因被执《行人拒绝《接收搬迁《财物造成损失的【由被执行人承担【责任 】 第二十六—条 拆迁人》应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除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并清理—现场修缮因拆—。除而被损坏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公用:设施 ? :     》拆迁人应在完成拆】除之日起3日—内向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清场验收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拆迁《范围及场地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签发合格证;【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视《为拆迁?现场和进度不具【备施:工条件和施工要求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形式审批—手续 《    》 拆迁人不得擅自变!更拆迁范围》确需变更的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在:批,准后5日内》到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 拆迁连云!港内含有规划道路的!。拆迁人必须承担该】地,段,道路内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补偿:、安置毗《邻道路?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 :     (一)】沿,待,建或拓?宽规划道路的规【划管理部《门,应将项?目红线?至规划道路中心【。线地:段纳入该项目—拆迁范围由》拆迁人负责拆迁【补偿、安《置;    ! (二)沿建—成,道路:。的(非政府》投资)拆《迁人应偿还由其【他拆迁人《已承担自道路红【线至道路《中心线内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 — 第二十八》条 拆除《拆迁红线范围内城市!道路、?路灯、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按!照城市规划需要新建!的项目拆迁人应到】市政公用管理—部门办理新建—项,目备案和无偿拆除设!施的相关手》续待按城市》规划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拆迁人应】向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无偿?移交 —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人!拆迁下列房屋之前应!。制作勘?察笔录并对》。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其【。补偿、安置》方案须报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     】(一:)产权纠纷尚未【解决的房屋; 】 ,     (二)】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人主张产权的—房屋    ! 拆迁上述所列房屋!应给付?的,货币:补偿费或产权调换的!房屋由拆迁》人到公证机构办理提!存公证 】 第《三,十条 拆迁》没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     》拆迁设?有典:权的房屋应当依【。。法清:典 】 第三十《一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被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 : ?第三十二条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可给予奖励】 , 《 , 第三十三—条 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支?持房屋?拆迁工作应及时办】理被拆迁人的户【口、子女入不、转】学,及社会保障等相【关手:续不得借故增加【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负:担 : ,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三【十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除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   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或未规定期限【但使用2年》以上(含本》数,)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办理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或未规【定期限?且使用时间未超过】2年的者《建筑由?拆迁人?按其房屋重置价乘】以折旧系数》予以补?偿, ,    —。 ,折旧系?数按下?列,。规定确定 —  ?   (《一)有批准》年限的以失效—期,限为基数确定—;   【  (二《。)无批准年》限的以2年的期【。限为基?数确定 — 第三十五!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支】付货币补《偿费   】 , 货币补偿费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房屋建筑面积、新!旧程度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 :     拆—迁住宅房屋的平房】、非单元式》楼房应增加附—属,补,偿被拆迁住宅—房屋在合法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内小】于规定容积率—的其多出部分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应给】。予适当补偿》。 【。。 第三十六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并结清与—所调换房屋价格的差!价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格由: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按照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 】 第【三十七条 产—。权调换的《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产权调》。换,房屋的区位应—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旧区改建的!原,则确定 】 第三十八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 :第三十九条》 被拆迁人》用,房改:标,准价购买的住宅房屋!应按成本价》购买后依照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 ? 第四十条】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方式因不支付房屋】产权调换差价与拆迁!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人《可用被拆迁房屋补】偿费购?买,等价:。。值量的?。房屋用于《。安置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 【 【第四十一条 拆【迁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房屋承租人未享受】过国家房改政策【购,房的:货币:补偿:费,的,20%支付给被拆迁!人,。8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房屋承租—人不再?享受房改政策购房】;房屋承租人—它处:房屋已按规定面积标!准享受国家房改政策!。购房的货币补偿费】的8:0%支付给被拆【迁,人2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房屋承】租人已按国》家房改政策购房【。。但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其】不足规定面》积标准的《部分房屋面积—货币补偿费的—20%支付给被【。拆迁人8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部分房!屋面积?货币补偿费的80%!支付给被《。拆迁人2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 ! 第四十二!。条 拆迁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不结算《差价拆?迁人可用被拆—迁房屋补《偿,费购买等价值量的】房屋由被拆迁人【用,于安置房《屋承:租人并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 , 第四十三条 !拆迁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非住宅房屋被!拆迁人已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应】实行货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可用被拆—迁房屋补偿拆迁房】屋补偿费购买等价值!量的房屋由》被拆迁人用于安【置房屋承《租人并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十四条 —拆迁落实私房政策】时已发还给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予腾《退尚未退还的住房】拆迁人应当》对,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安置房屋由【。房屋承?租人按照拆迁—时公有住《房房改成《。本价向拆迁人购买】或,由拆:迁人按照拆迁—房屋货?。币补偿费8》0,%补偿?。给房屋承租人后【拆迁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 《。 》 第四十《五条 被拆迁—人在拆迁时享—受,民政:部门核发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并且它?。处没有住房、在此长!期,。。居住的拆《迁人:。应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不足6万元的【补到:6,万元 —前,款补偿标准各县【自行规定《 :。 第四】十六: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 第四十七条 【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尚未建成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可自》行过渡对自行—过渡确有困难的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过,渡房屋?应具备使用条件【和生活设《。施 》    未建成【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6层及以下为【18个月11层及】以下的为24个【月24层及以下的为!30个?月25层及以上的】以,建筑工程合理—工期为?准 》。 第四十八】条 拆?迁人应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 第四十九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过【。渡搬迁的《按一次?性搬:迁,补助费的2倍计发 !   》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过《渡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拆迁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或选择?异地现房进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第五十!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     —(一)?对自行过渡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以】规定标准为基数【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 1、逾期6个【月以内的增加2【5%:; 《     2、逾】期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增,加50?%,; 《。     3、逾期!12个月《不满112》412个月》的增加75%;【  》   4、逾期24!个月以上的增加10!0% ? :     (—二)对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以规:定标准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     1、【逾期1?2个月以内的—按规:定标准50%计【; : ,     —2、逾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规定—标准75%计; 】     3】、逾期24》个月:。以,上的按规定》。标准的1《00%计 》。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对前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五十!一条 拆迁生—产、营业性》。用房拆迁人还—应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下列费用 — :    (》一):物资设备搬迁安装】。费具:体数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协商:。确定: 《   ? (:二)停产鹪职工【工资补助费按照实】有职工人数和全市上!年度月人《均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核定其中》实行:产,权调换的计发期【限为:实际过渡期;实【。行货币补偿的计发期!限为6个月 】 ? 第?五十:二条 对被拆迁房屋!中的煤气、供热和】空调、有线》电视、电话等设【施的贴费(》集资费?)或迁移费用由拆迁!人按有关《规定的标准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予以补?。偿 第四章— 罚则 《 ,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予以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五十四】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或方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五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予【以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惩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 : ,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  : (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拆迁【实施单位拆迁的【; 《     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 ?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接受委托】实施拆迁《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五十七条 接!受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八条 拆迁人违反】本法办的规定—未,取得清场验收合【格证擅?。自开工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 房屋拆迁》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房屋拆迁《评估业务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违背》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 【   ? (二)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     (【三):。不按照评估》规范进行评》估出现重大失误的】;    】 (四)允许他【人借用自己名义从】事,房屋拆迁评估业【务或转让受托业务的!;     !。。(五)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的; 【   ?  (六)不履行】估,价解释义务的 ! :。 : 第六?十条: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及其拆迁管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书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书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惩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不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六—十一条 拒》绝、阻碍《拆迁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市内五区拆迁补偿!评估标准及评估【管理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并公布  !   各县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辖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评估管理规定【 : ?。 ?第六十三条 —商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2【年5月20日起施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00年6月1日施行!的,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114号令)同时!废止: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不适用本!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