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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 第124—号
《
》。。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已经二00二】年四月?三,十日市?第十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二0【0年五月《二十日起《施行
市》长, 臧胜业》
二》0,0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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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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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拆:迁,实施单位或实施自行!拆迁的拆迁人应当】依法组织实施拆【迁维:护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 ,。
: , 第:四,条 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方式》具体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
】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房屋租赁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拆迁实施单—位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受:拆迁人委托组织【实施拆迁的单—位
【 第六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市房屋拆迁管理【。机构负责市内长安】、裕华、桥》东,、新华、《。桥,西各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具体工—作
【 各?县(市)、矿区【(以下?统称县)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业务上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 国土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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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各有关部门、!被拆迁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做?好拆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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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拆迁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应协助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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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八条 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的房《地产评估机构需经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认定后《方,可从事房屋拆迁【评估业务《拆迁人有权选择经】认定的房屋拆迁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实!施评估评估费由【拆迁人?承担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房地:产市场估价》规范进行评估—
》 市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拆迁》实施单位实行资格管!理,
】。第九条 拆》迁人可?以委托?拆迁也可以自行【拆迁
【 ,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及房屋?拆迁:管理机构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委托拆!迁
?
《 第?十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出:具委:托书并签《订委托拆迁合—同拆迁人应当自【委托拆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委:托拆迁合同》报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被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 ?。 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应具有与拆迁】规模:相适应的拆迁—专业人员和组—织实:施能力
—。。
第—十一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书;
!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范围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书;
! (【四)委托拆迁合同】或拆迁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
(五!),拆迁实施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 》 拆迁实施方—案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期限、新建产权调换!房屋工?程开工?、竣工时间等
】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的—状况(?房,屋权:属、使用性质、建】筑面积等《)、补偿《费的概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区位、】过渡方式期》限等
?
— (六)产权调换】房,屋的有?关合法文《书;
! (七)金融机构】出具的已专项收【存不少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
!。(八)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
! 第十二条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自接到拆迁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给—予局面?答复: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与拆迁人、开】户银行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资金监控协议资金!监控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资金】的数:额,、资金?使用的范围》、付款方式和时限以!及各方责任等
】 ,
《 第十三条 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
第【十四条 拆迁期【限为1?至6个?月,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
?第十五条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在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公】布拆迁?人,、被委托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拟建工程项目名称】、补偿方式或安【置区位?以及禁止事项等【。
【 第十六《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 (二—。)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土地用途;
【 (三)!租赁房屋《
》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计划、【规划、国土、房产】、工商等有》关部门在拆迁—期限内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应与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一致
【
第《十七条 被拆迁房屋!的使用性质、建筑】面积依据房屋所有】。权证确?认对使用性质—或建筑?面积有异议的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规划【、房产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按照各《自的职责作出书面】认定
—
? 第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一)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地址、建筑【面积:。、用途、类型—。、结构、楼层等;
!
(二!)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 (三—)货币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结算?方式等;
【 : : (四)实行—产,权调换的需载—明安置房屋的权属、!。地址:、建筑面积、用【途、结?构、楼层、差价结】算方式、《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房屋》质量、使《用条:件等;
【。 (五)违】约责任?;
》 (六)其它!约,。定事项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由,市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统一制发
!
第】十九条 拆》。迁依法代管房屋【。。。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输证?据保全
【
第二十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实!施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房屋拆除【安全负责
【
第二十一!条 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交给拆迁人拆迁】人在拆迁《项,目完成后15日【内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到房产、国土—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 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在被拆迁人进住前!将办理产权调换【房屋所有权证—所需的文书资料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办》证所需?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 ,
《 ,第二十二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促裁委员会申!请促裁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第》二十三条 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经协商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当事人申请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可先【行调:解经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应》自接受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决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拒—绝到场?的可作缺席裁—决,;因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情况可暂缓裁!决;裁决《申,请人撤?回申请?的可作撤销》决定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裁决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供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周转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市》或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由市或》县人:民政府作出强制【拆迁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实?施;或者《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
第《二十五条 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拆—迁现:场被拆迁人所在【单位和被拆迁房屋】所在夺?。的基层组织应安排人!员协助执行公安【机关应安排人员【。。维护拆迁现场秩【序被执行人拒绝到拆!迁现场的不停—止强制拆迁的执行
!
?。 《强制执行过程和搬】迁的财物应当—制作笔录由执行【人员(?两名:以上)、被执行人员!。及其他在志》的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被执行人的!财物应及时运—至,指定场所交被执行】。人,。接收被执行人—拒,绝到场?接收搬迁财物的执】行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并与其!他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即,视为有效强制拆迁所!发生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因被】执行人拒绝接—。收,搬迁:财物造?。成损失的由被执行】人承担责任
【
—第二十?六条 拆迁人应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除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并清理现《。。场修缮因拆除—而被:。损坏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公!用设施
! 拆迁人应在【完成拆除之日起3日!内向: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清场验收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拆迁范围【及场地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签发合?格证;?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视为拆【迁现场和进》度不具备施》工条件和施工要求】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形式审批【手续
《 ? 拆迁人—。不得擅?自变:更,拆,迁范围确需变更的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在批准后【。5日内到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第二十七!条 :拆迁连云港内—含有规划道路的拆】迁人必须《承担该地段道路内】。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补—偿、安置毗》邻道路?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 (【一)沿待建》或拓宽规划道路的规!划管理部门应将项】目,红线至规《划道路?中,心线地段纳入—该项目拆迁范—围由:拆迁人负责拆迁补】偿、安置;
—
: 》(二:)沿建成道》路的(非政府投【资)拆迁人》应偿:还,由其他拆迁人已【承担自?道路红线至道—路中:心,线内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 ,
》。第二十八条 —拆除拆?迁,红线范围《内城市道路、—路灯、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按照城市规划需要!新建的项目》拆,迁人应到市政公用】管理部门办理—新建:项目备案和无偿拆除!设施的?相关手续待按城市规!划,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拆迁人应向】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无!。偿移:交
:
—。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人拆迁下列》房屋:之前应制作》勘察笔录并》对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其!补偿、安置方案须报!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
】。(,一)产?权纠纷尚未》解决的房屋》;
》 (二)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人,主张产权的房屋
】
拆】迁上述所《列房屋应给付的【货币补偿费或—产权调换的房屋由】拆迁人到公证—机构办?理提存公证
!
,。
第三十条【 拆迁没《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 拆《迁设有典权的房屋应!当依法清《典
》
: 第三十一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被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
—第三十二条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可?给予奖励
》
— 第三十《三条 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支持房屋拆迁工】作应:及时办理被拆迁人】的户口?、子女入不、转学】及社会保障等—相关手续不得借故】增加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负《担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三十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除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 :。。 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或未规?定期限但使用2年】以上(含《本数)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办!。理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或未规定《期限且使用时间未超!过2年的者建筑【由拆迁人《按其房屋重置价乘以!折旧系数予以补偿】
,
: 折旧【系数按下列》规,定,确定
》 》(一)有批准年限的!。以失效?期限为基数确定;】
》 (二)无【。批准年限的以—2年的期限为基【数确定
》
》。 第三十五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支付货】币,补偿费?
,
, 货币】。补偿费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房屋建筑面】积、新旧《程度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 ?拆迁住?宅房:屋的:平房、?非单元式楼房应【增加附属补偿被拆】迁住宅房屋在合【法,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内小!于规定容积率的其】多出部分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应给予适当补偿】
?
第三【。十六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并结》。清与所调《换,房屋:价格的差价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格由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按照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
》
第《三十七条 产权【调换的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产【权调换?。房屋的区位应—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旧区:改建的原则确定【
—。 第三十八—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
第—三,十九条 被》拆迁人用房》改标准价购买的【住宅房屋应》按成本价购买后依照!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
第四十条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方式:因不支?付房屋产权调—换差价与《拆迁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人可用《被拆:迁房屋补偿费购买】等价值量的房屋用】于,安置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
!第四十?一条 拆迁》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房屋承租人!未享受过国家房改政!策购房的《货币补偿费的2【0%支付给》被拆迁人8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房屋承租人—不再享受房改政策购!。房,;房屋承租人它处】房屋已按规定面积标!准,享受国家房》改政策购房的—货币:补偿费的80%支】付给被拆迁人2【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房屋承租人已】按国家房《。改政策购房但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其不足】规定面?积标准的《部分房屋面积货币】补偿费的20%【支付给被拆迁人8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部分房屋面积【货,。币补偿费的80【%,支付:给被拆迁人2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
【
《
第四十二条 !拆迁: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不结:算差价?拆迁:。人可用被拆迁房屋补!偿费购买等价—值量的房屋由—被拆迁人《用于安置房屋承【租人并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十三条 —拆迁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非住宅房屋!。被拆迁人已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应!实行:货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可?用被拆?迁房屋?补偿拆?迁房屋补偿费—购买等?价值量的房屋由【被拆迁人用于安置】房屋承租人并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
?第四:。十四条 拆》迁落实私房》。政策时已《发,还给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予腾退!尚未退还的住—房拆迁人应》当对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安【置房屋由房屋承租】。人按照?拆,迁时公有住房房改】成,本价向拆迁人—购买或?由拆迁?人,按,照拆迁?房屋货币《补偿:费80?%补偿给《房屋承租《人后拆迁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
?
第四!十五条 被拆迁人】在拆:迁,时享受民《政部门核发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并且它处没有住房!。、在此长期居住【的拆迁人应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不足6万元》的补到6万元
【
, 前?款补偿标准各县自】。行规定
【
《第四十六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 第四《十,。七条 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尚?未建成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可?自行过渡对自行过渡!。确有困难的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过渡房【屋应具备使用条件】和生活设《施
【 :未建成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6层—及,。以,下为18个月—1,1层及?以,下的为24个—月2:4层及以下的为3】0个月?25:层,及,以上:的以建筑工程合理工!期为准
《
?
第四十八条! 拆迁人应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九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过渡搬—迁的按一次性搬【迁补:助费的2《倍计:发
—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过渡【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拆迁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或选择】异地现房进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 第五十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 :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 (一)】对自行?过渡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以规定标准【为基数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 1、逾【期6个月以内的增】加25%;
! 2》、逾期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增加5—0%;
》 3【、逾:期1:。。。2个月不满》112412—个月的增加75%;!
? 4、逾】期24个月以上的增!加100%
【 (【二)对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以规定标》准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 : ?。1、逾期12个【月以内的按》规定标准50%计】;
》 2、—逾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规定—标,准75%计;
! 3—、逾期2《4个:月以上的按规定标】准的1?00%计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对前—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五,十一条 拆迁生产】、营业性《用,房拆迁人还应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下列费用
! 《 (一)物》资设备?搬迁安?。装费具?体数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协商!确定
! ,。(二)停产鹪—职工:工资补助费按—照实有职工人数【和全市上年度月人】均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核定其中实】行产:权调换的计发期【限为:实际过渡期;—实行:货币补偿的计发【期限为6个月
【
【第五十二条 对被】拆迁房屋中的煤【气、供热和空调【、有线电视、电话等!设施的贴费(集资费!)或:迁移费用由拆迁【人按有关规定的【标准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予以补【偿
?第四章 罚则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予以》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
, :
第》五,十,四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或方: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
?
: 第五十五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予以》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惩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 》 (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拆迁实施单位【拆迁的;
》
》 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 ,
?。。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接受!委托:实施:拆迁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
第五十—七条 接受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
?
第五十八条! 拆迁人违反本【法办的规定》。。未取得?清场:验收合格证擅自【开工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九】条 房屋拆迁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房屋拆迁》评估业务《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违背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
《 (二)【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 (【。三)不?按照评估规范进【行评估出现重大【失,误,的;
【 (四)允许】他人借用《自己名义从事房屋拆!迁评估?业务或转让受托业务!的;
! (五)《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的;
! (?六)不?履,行估价解释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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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条《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及其拆迁【管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书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书?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惩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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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一:条 拒?绝、阻碍拆迁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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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二条 市内—五区拆迁补》偿评估标准》及评:估管理?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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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县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辖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评估管理规!定
】 第:六十三条 商—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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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2年5】月20日起施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00年6月1日施】行的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114号令【)同时废《止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不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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