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 【第124号
【
—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已经二00二年】四月三十日市第十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二00年《五月二?十日起施《行
市长 臧】胜,业
》二00二年四月十二!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拆迁实施单位或实施!自行拆?迁的拆迁人应当依法!组织实施拆》迁维护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
第《四条: 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方式具体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
】
: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房》屋租赁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拆迁】。实施单?位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受,拆迁人委托》组织实施《拆迁的单位
!
? 第:六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市》房屋拆迁管理机构】负责市内长》安、裕华《、桥东、新华、桥西!各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具,体,工,作
? 》 各县(市)、矿】。区(:以下统称《县)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业务上—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 : , 国土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
?
第七条【 各有关部门、被】拆,迁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做好拆迁管—理工作
》 被【拆迁: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应协助?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八条 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的房地产评估机】构需经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认,定后方可从事—房,屋拆:迁评估业《务拆迁人有权选择经!。认定的?房屋拆迁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实施评】估评:估费:由拆迁人承担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房地产市!场估价?规范进行《评估
— ,。 ?市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拆?迁实:施单位实行资格管】理
】。 第九条 》拆迁人可《以委托拆迁也可【以自行拆迁
—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及房屋拆迁》管理:机,构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委,托,拆迁
》。
第十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出具委托!书并签订委》托拆迁合同拆迁人】。应当自委托拆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委托【。拆迁合同报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 被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
:。 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应具有与拆迁—规模相适应的—拆迁:专业人员和组织实施!能力
—。
第十一【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书;
】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范围?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书;
— (四)【委托拆迁《合同或拆《迁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 (五)拆迁—实,。施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
拆】迁实施方案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期限、新】建产权调换房屋【工程开?工、竣?工时间等
》。
: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的状况—(房屋权《属、使用性质、建筑!。面积等)、补偿费】的概: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区】位、过?渡方式期《限等:
? 《 (六)产权调【换房屋的《有,关合法文《书;
】。 , (七)金》融机:构出具的已专项【收存不少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
】 (八)!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
《
第十二条】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自接:到拆迁?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给予》局面答复《
》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与拆迁人、》开户银?行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资金监】控,协议:资金:监,控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资金的数额》、资金?使用的范围》。、付款?方式和时限以及各】方责任等
—
》 ,第,十三条 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 :
第十四条 !拆迁期限为》1至6?个月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
第十五【。条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在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公布【拆迁人、被》。委托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拟!建工程项目名称、补!偿方式或安置区位】以及禁?止事:项等
! 第十六《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土地:用途;
】 (三)租【赁房屋?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计】划,、规划、《国土、房产、—工商:等有关部《门在拆迁期限—内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应与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一致
【
》第十七条 被拆迁房!屋的使用性质、建】。筑面积依据房屋【所有:权证确认对使用【性质或建筑面积有异!议,的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规划、房!产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按照各自的职责】。。作出书面认定
!
第—。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地址、】。建,筑面积?、用途、类型、结构!、楼:层等;
【 (二)【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 (三)货币【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结算方式等【;
:
(】四)实行产权调【换的需载明安置房】屋的权属、地址【、建筑面积、用途、!结构、楼《。。层、差价结算方式、!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房屋—质量、?使用条件等;
【
— (五?),违约责?任,;
》 (六)其】它约定事项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由市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统一:制发
?
:
:
第十九条 】拆迁依法代管房屋】。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输证据!保全
! 第二十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实施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房,屋拆除安全负—责
》
第二十一】条 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交给拆迁【人拆迁人在拆—迁项目完成后—15日内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到,房产、?国,土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 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在被拆迁人》进住:前将办理产权调换】。房屋所有权证—。所需的文书资料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办证所需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二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促裁委员会申请【促裁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 第二十三条— ,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经【协商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当事人申请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可先行调解经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应自接受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决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拒!绝到场的可作缺席】。裁决;因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情况》可暂缓?。裁决;裁决申—请人撤回申请的可】作撤销决定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裁决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供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周转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市或: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由市或县人民】政府作出强》制拆:迁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实施;或者—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第二十五条 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拆迁现场被】拆迁人所《在,单位和被拆迁—房屋所在夺的基【层组织应安排人员】。协助执行公安机关应!安排人员维护拆【迁现场秩序被执行】人拒绝到拆迁现场】的不停止《强制拆迁的执—行
《 : 强制执行过】。程和搬迁的财—物应当制作笔—录,由执行人《员(两名以上)、】。被,执行人员《及其他在志》的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被执行人—的财物?应及时运《至指定场所交被执行!人,接,收,被执行人拒绝到场】接收搬迁财物的执】行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并与其他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即视为《有效强?制拆迁所《发生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因被执行】人拒绝接收》搬迁财物造成损失的!由被执?行人承担责任
【
第二!十六:条 拆迁人应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除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并清理现场修缮因!拆除而被《损坏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公用设!施
【 拆?迁人应在完》成拆除之日起—3日内?向,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清场【验收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拆迁范围及场【。地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签发】合,格证;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视为拆《迁现场和进度—不,具备施工条件—。和施工要求》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形,式审批手《续
—。 ?拆迁人不得擅自变】更拆迁范围》确,需变更的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在批准—后5日内到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
《第二十七条 —拆迁连云港内—含有规划道》路的拆迁《。人必须承担该地段道!路,内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补偿、安【置毗邻道路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
》。 (一)沿—待建或拓宽规—划道:路的规?划,。管理部门应将项目红!线至规划《道路中心线》地段:纳入该项目拆迁范】围由拆迁人负责拆】迁补偿、安置—;
:
? : (二《)沿建成道路—的(非?政,府投:资)拆?迁人应偿还由其他拆!迁人已?承担自道路红线【至道路中《心线内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
第二》十八条 《拆,除拆迁红线范围内城!市,道路:、,路灯、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按《照城市规划需—要新建的项目—拆迁人?应到市政公用管【理部门办理新建【项目备案和无—偿拆除?设施:的相:关手续待《按城市规划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拆迁人应向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无偿移交
【
?。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人《拆迁下列房屋—之前应?制作勘?察笔录并对》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其补偿!。。、,安置:方案须报《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
【 (一)—产权:纠纷尚?。未解决?的房屋;
【 《 (二?)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人!主张产权的房屋
!。。 —拆迁上述所列房屋】应给付?的货:币补偿费或产权调】换的房屋《由拆迁人到》公证机构办理提【存,公证:
:
?
第三十—条 拆迁没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 拆:迁设有典权的房【屋应当?依法清典
!
?第,三十一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被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
第三》十二条?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可给予《奖励:。
:
》 第三?十三条 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支持房屋拆【迁工:作应:及,时办理?被拆迁人的户口、】子女入不、转—学及社会《保障等相关手续【不得借故增加—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负担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三十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除》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 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或未规定期限!但使用2年》以上(含本数)【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办理:。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或未规定期》限且使用时间—未超过2年的—者建筑由拆迁—人按:其房:屋重:。置价乘以折》旧系数予以补偿
】
, : : ,。 折旧系数按下列】规定确定
》
【。(一)有批准年【限的以失效期限为】基数确定;
! (二—)无批准年限—的以2年《的期:限为基数确定
!
? , 第:三十五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支付货币补偿费
!
【货币补偿费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房屋建筑面积【、新:旧程度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
拆迁!住宅房屋的平房、非!单元式楼房应增加】附属补偿被》。拆迁住宅房屋在合法!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内小?于规定容《积率的其多出部分】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应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六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并结清与所调换!。房,屋价格?的差价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格由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
: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按?照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
《
? 第三十七条 产】权调:换的:。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产,权调换房屋的区位】应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旧区改建的原—则确定?
】第三十八《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
— ,第三十九条 被拆迁!人用房改标准价购买!的住宅房屋》应按成本价》购买后依照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
第】四十条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方式因不支付【房屋产权调换差价】与拆:迁,。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人可用被拆迁房屋补!。偿费购买等价值【量的房屋用于—安置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
【 第四十一—条 拆迁《。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房屋:承租人未享受—过国家房改》政策购房的货币补偿!费,的20%支付给【被拆迁?人8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房【屋承租?人不再享受房改【政策购房;房—屋承租人它处房【屋已:。按规定面积标—准享受国家房改政策!购房的货币补偿【费的80%支—付给被拆迁人2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房《屋承:租人已按国家房【改政策购房但—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其不足规定面积】标准的?部分房屋面积货币补!偿费的20%支付】给被拆迁人8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部分房屋!面积货?币补偿费的8—0%支付给被拆【迁人:2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
—
?
? 第四?十二条 拆迁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不结算差】价,拆迁人可用被拆迁房!屋补:偿费购买等价—值量的房屋由—被拆迁人用于安【置房屋承《租人并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
: 第四《十三条? 拆迁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非住宅房屋被】拆迁:人已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应实行【货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可》。用被:拆迁房?。屋补偿拆迁房屋补】偿费购买等价值量】的房屋由被拆迁【人用于安《。置房屋?承租人并《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 第四十四—条 拆迁落实私【房政策?时,已发还给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予】腾退尚未退》还的住房《拆迁人?应,当对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安置】。房屋由房屋承—租,人按:照拆迁时公有住房】房改成本价向拆迁人!购买或由拆迁人按照!拆迁房屋《货币:补偿费?80%?补偿给房屋承—租人后拆迁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
,
第】四十五条 被拆迁人!在拆迁时享受—民政:部门核发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并且它】处,没有住房、在—。此长期居住的—。拆迁人?应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不足6万元的补】到6万?元
? 前款《补偿标准各县自行规!定
》
: 第四十六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
《
第四十—七条 ?。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尚未《建成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可自行》过渡对?自,行过:渡确有困难的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过》渡房屋应具》备使:用条件和生》活设施
【 《未建成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6层及以下为1】8个月11层及以】下的为24个月24!层及以下的为30个!月25层及》以上的以建筑—工程合理工》期为准
—
《 第四十八条 拆迁!人应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
》 第四十九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过渡【搬迁的按一次—性,搬迁补?助费的2倍计发
】
: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过渡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拆—迁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或选择异地现房进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 第五十》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
》。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 (一)!对自行过渡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以规定标】准为基数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 : 1?。、逾期6个月以内】。的增加25%;【
》 2、逾—。期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增加》50%;
! 3、逾期1】2个月?不满1124—12个月的增—。加75%;
】。 , 4、逾期2!4个月以上的增加】1,00%?
: —(二)对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以《规定标准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
— 1、逾期12个】月以内的按规定【标准50%计;
】
《 , :2、逾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规定标准75%!计;:
》。。 : 3:、逾期24》个月以上的按规定】标准的1《00%计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对前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
?
第五十一条】。 拆迁生产、营业】性用房拆《迁人还?应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下列费用
!。
(】一)物资设》备搬迁?安装费具体数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协商确?定
》 (二)停产!鹪职工工《资补助?费按:照实有职工人数和全!市上年度月人均【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核定其中实行产权!。调换的计发期限为】实际过渡期》;实行货币补偿的】计发期限为6—个月
《
》 ,第五十二条》 对被拆迁房屋中的!煤气、供热和空调、!有线电视、》电话:等,设施的贴费(集资】。费)或迁移费用由拆!迁人按有关》规,。定的标准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予《以补偿
第四章 !罚则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予以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四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或方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五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予以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惩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 (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拆迁实施】单位拆迁《的;
?
【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接受委托实施】拆迁: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五十七—。条 :接受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八条 拆《迁人违反本法办【的,规定未取得清—场验收合《格,证擅自开工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 》房屋:拆迁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房屋拆迁【。评估:业务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违背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
】
》 (?二)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
(三!。)不按照《评估规范进》行评估出现重大【失误的;
》
(四!)允许他人借用【自己名义从事房屋】拆迁:评估业务或转让受托!。业务的?;,
: 》 (:五):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的?。;
:
(六!)不履行《估价:解释义务《的
】 第六十条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及其:拆迁管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书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书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惩!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不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六十一》条 拒绝《、阻碍拆《。迁,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市内五!区,。拆迁:补偿评估标》准,及评:估管:理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并公布
【 各县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辖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评,估,管理:规定
?
,
?
第六十三条 !商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2年5月20—日起施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00年!6月1?日施行的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114号令】),同时废止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不适用本】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