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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 冀建房〔2!006〕41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各》扩权县(《市)建设(规划、】房地产?)行政主 管部【。门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规范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我厅制定了—河北省?城市住?宅建设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办法抓?紧,组织编?制当地?。的住房?建设规?划于今年 9月底】前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向【省,建设厅备案 】 : 附《件 河北省【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 ,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规范】城市住房《建设    ! 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均应遵照》本办法编《制城市住 房建【设规划 》 第三】条 :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体!现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满足各收》入层次人群合理的住!房需 求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 》 ,。 第四—。条 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 ?划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采用可靠的基!础资:。料 【 :第五条 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由各市、县房】地产开发行政管理】部门 牵头组—织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等部门分工负—责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具【体承担 》。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任务由各》。市、县房地产开发】行政管理部门—委,托 :费用由委托部—。门申请当地》财政部门解决— 【 第六?条 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前各市、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 用普《查或抽查方式—组织:开展当地《城市居民住房状况调!查了解当地》城市居民现有住房状!况、收入状况—、住房需求状况和其!他与居住《。有关的信息;依据】商品: 房预售许》可所审查的图纸、文!件分析近一个—时期商品住房—。供应结构情况 】    》 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所审:查的图纸、文—。 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施工图审查》结,果和:。。竣,工,备案:的图纸、文件—分析近 一》个时:期商:。品住房供应结构【情况 ? :    《 住:房状况调查有—关数据、资料和近】一,个时期商《品住房供《应结构情况的数据、!资料应当《全部、如《实向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单位提供 ! 第七—条 在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中重大问!题应当由牵头部【门召集? 有关?部,门、公?众代表和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单位共同《研究、论证 ! 第八—条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应当落实套型建筑!面,积 90平方米以下!的住 房面积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 【70%以《上以及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规模达《到 当地当年或【上年城市住宅—。竣工总量 15【%-:20%的要》求 — 第九条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期限》原则上?应当与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 期《限一:致 】 第十条《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 《     》(一)预《测规划期限内各年】度住房需求》总量和结构、—。。住房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和结】构; 《    》。 (二)确定规【划期:限内各年《。度住房?供应(含新建、改】建住房)总量—和结构、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     (三)】确定规划《期,限内各类新建、改】建住房用地》布局及各地》块界线?;   【  :(四)确定各类新】建,、改建住房》用地:各地块的《容积率、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 的《住宅建筑面积)和人!口,容量等控制指标【;    】 ,(五)确定与新【建、改建住》房项:目,有关的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益 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   】  (六《)确定各住房建【设项:目,及与其有关》的各项基础设—施、:公益和公共服—务 设?施的建设时序 !     (七)】确定保证《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包【括住房?建设用地各地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编—制、依据规划实【施管理以及保证【住房:建设土地供应等方面!的的政 策和措【施 — 第十一条 住!房需求和供应结构应!当,按照高档《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 《140 平方—米以下、90 【平方米以上(不含 !90 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不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 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不含 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等 【5类住房划分 ! ,   ? 住房建设》用地需求和供—应,结构:应当以上款所列【 5类住《房所对应《的用地划分 — 【。第,十二条 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各地块!的 容?积率应当在 —1.0以上 】 , , 第十》三条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以及包括【。 ,。相应说明的附件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规范成果文件应当有!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 【 《。 第:十四条?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   《  省会城》市的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应当分—别报建设部省建设】厅备案其他》市、县应《当报省建设》厅备案? — 第十五条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在施行中确需【调整或修《。改的应当履》行必 要程序—成果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重新审批 【。 ?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