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河北省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
【。冀建房?〔2006〕4【1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各扩权县(—市)建?设,(规划、《房地产)《行政主 管》部门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规】范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我厅制定了【河北省城《市,住宅建设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办法抓紧组!织编制当地的—住房建设《规划于今年 9月底!前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向!省建:设厅备案
】
附件
】 河北省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 》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规范城市住》房建设
》 —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均应遵照本办法】编制城市住 房建】设规划
》。
《 第三条 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体现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满】足各收入层次人群】合理的住《房需 ?求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
】
? 第四条 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 划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采用—。可靠的基础资—料,
《
第五—条 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由各》市、县房《地,产开:。发行政?管理部门 牵头【组织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等部—门分工负《责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具体承—担
》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任务由各市、县房】地产开发行政管【。理部门委托》 费用由委托—部门申请当地财【政部门解决
!
第六条【 ,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前各市、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 用普查或抽查方式!组织开展《当地城市居》民住房状况调—。查了解当地城市居】。民现有住房状况、收!入状况、《住房需求状况和【其他与居住有关【的信息;依据商品 !房预售许可所审查的!图纸、文件分—析近一个时》。。期商品住房供应【结构情?况
》 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所?审查的图纸、文 】。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施工图审查结果【和竣工备案的—图纸、文件》分析近 《。一个:时期商品住房—供应:结构情况《
— :住房:。状况:调查有关数据—、资料和近一个时】期商品住房》供应结构《情况:的数据、资》。料应当全部、如【实向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单位》提供
《 ,
第—七条 在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中?。。。重大问题应当由牵】。。头,。。部,。门召集 有关部门、!公众:代表和?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单位《共同研究、论证
】
:
《。 第:八条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应当《落实套型建》筑面积 90平方】米以下的《住 房面积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 70》%以上以及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规模】达,到 当?地当年或上年城【市住宅竣《工总量? 15?%-20《。%的要求
》
?
第》九条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期》限原则上《应当与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 期限一致
!
第—十条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
【。。 , (一—)预测规划》。期限内各年》度住房需《求总量和《结构、住《房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和结!构,;
】 (二)确定规划】期限内各年度—住房供?。应(含新《建、改建住房)【总量和结《构、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
》 (三)确定规划!期限内?各类新建、》改建住?房用地布局及各【地块界线;
】 , ? ,。(四)?确定各类新建—、改建住房用地【各地块的容积率、】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 》。的住宅建筑面—积)和人口》容量等控制指—标,。;
:
—。 (五)确定—与,新建、改建》住房项目有关—。的,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益 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
】
》。 (六)》确,定,各住房建设项目及】与其有关的各项基】础设施?、,公,益和公共服》务 设施的建—设时序
】 (《七)确定保证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包括住!房建设?用地各地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编:制、依据规划实施管!理以及保证》住房:建设土地供》应等方面的的政 】策和措施《
?
:
, 第?十一条? 住房需求和供【应结构应当》按照高档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 140《 平方米以下、90! 平:方米以上《(不:含 90 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不》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 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不,含 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等 5》类住房划分
! 《住房建设用地需求和!供应结构应当以上】。款所:列 5?。类住房所对应的用地!。划,分
【 第十二条 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各【地块:的 容积率应当在 !1.0以上
【
第十三!条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以及包括! 相应说明》的附件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规范!成果:文,件应当有《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
】 第十四条—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省!会城市的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应】当分别报建设—部省建设厅》备案:其他市、县应当报省!。建,设,厅备案
—
第十【五条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在》施行中确需调整或】修改的应《当履行必 要程序】成,。果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重新【审批
!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