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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 冀建房〔20!06〕4《1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各扩权县(》市)建设(》规划、?房地产)行政主 】管部门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规范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我厅制?定了河北省城—市住宅建设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办法《抓紧组织编制当地的!。住房建设规划—于,今年 9月底前【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向省建【设厅备案 ! ?附件: 河北省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 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规范城市住房建设! : :  :。  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均应遵照—本办法编制城市住 !房建设规划 !。 第》三,条 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体现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满足各收—入层次人群合理的】住,房,需 求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 ! : 第四—条 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 划》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采用可靠的基【础资料 》 第五条! 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由各?市、县房地》产开:发行政?管理部门 牵头组织!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等部门分》。工负责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具体承担 !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任务由各市、】。县房:地产:开发行政《管理部门《委托 费用由委【托部门申请》当地财政部门解【决, — 第?六,条 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前各》市、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 用普查或抽查方】式组织开展当地【城,。市居民住房状—况调查了解当—地城市居民现有住】房状况、收入—状况、住房需求状况!和其他?与,居住有关的信息【。;依据商品 房预】售许可?所审查的《。图纸、文件》分析:近,。一个时期商品住【房供应结构》情况 《 :    《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所:审查的图《纸、文 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施—工图审查结果和竣工!备案的图纸、文件】分析近? 一个时期》商品住?房供应结构情况 】  《   住《房状况?调查有关数据、资料!和,近一个时期商品住】房供应结构情况的数!据、资料应当—全部、如实向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单!位提供 《 : 《。 第:七条 在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中:重大:问题:应当由牵《头部门召集 —有关部门、》公众代表和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单位共同研究、【论证 》 : : 第八条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应当:落实:。。套型:建筑面?积 90平》方米以下的住— 房面积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 70%】以上以及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规模:达到 ?当,。地,当年或?上,年城市住《宅竣工总量 15】%-20%的要求 ! 》 第九条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期!限原则?上应:。当与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 【期限一致 【 《 ,第十条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 》     (一!)预测规划期—限内各年度》住房需求总量和结】构,、住房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和结【构;: ?    《 ,(,二)确?定规划期限内—各年度住房供应(】含新建、《改,建住房)总》量和结构、》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三)确定规划【期限:内各类新《建、:改建住房用》地布局及各》地块:界线; —     》(四)确定》各类新建、改—建住:房用地各地》块的容积率、—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 的住《。宅,。建筑面积)》和人口容《量,等控制?指标:;  —   (五)确定与!新建、?改建住房《项目有关的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益 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 !    —。 (六?)确定各住房建【设项目及与其有关】的各项基础设施、公!益和公共服务 设】施,。的建设时序 —     (七!)确定保《证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包括住房建设】用地各地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编制、依《据规划实施管—理,以及保证《住房:建设土地《供应等方面的—的政 策和》措施: 【 第十?一条 住房需—求和供应结构应【当按照高档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 140 平【方米以下、90 】。平方米以上(—不含: ,9,0 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不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 》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不含! 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等 ?5类住房划分— ?     住房【建设用地需求和供应!结,构应当以上款—所列 5类住—房所对应的用地划】分 !第十二条 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各地块的 【容积率应当在 1.!0以上 】 第十》三条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以—及,包括 相应》说明的附《件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规范!成果文?。件应当有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 【 第十四—条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    省会城市的!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应】当分别报建设部【省建:设厅备案其他市【、县应当报省—建,设厅备案 ! ,。 :。。第十:五条 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在【施行中确需调整或修!改的应当履行必 要!程序成果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重新审—。。批 ? 》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