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025-2018 建标库

6.6  组合处理

6.6.1  组合处理为本次修订新增内容。所谓组合处理,就是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地基处理方法联合使用,或地基处理和桩基础联合使用。湿陷性黄土一般在自然含水量状态下强度较高,遇水后则大幅降低,甚至对桩产生负摩阻力。建筑物承载力要求高时,一般需采用增强体强度高的刚性桩复合地基或桩基础,如桩间土有湿陷性,则会大幅降低复合地基或桩基的承载力,经济上不合理。如先通过地基处理方法消除湿陷性土层的湿陷性,则复合地基或桩基础可按一般土设计,且经处理后的桩间土承载力和摩阻力均有提高,还可起到防水作用,技术、经济都是优选。近年来在工程实践中得到了大量应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常用的组合处理方式有:

    1  预浸水法消除深层黄土湿陷性,采用垫层法、强夯法或挤密法处理浅层土;

    2  强夯法处理部分土层,上部采用垫层;

    3  挤密法或强夯法先消除土层湿陷性,再采用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或素混凝土桩等复合地基处理;

    4  强夯法或挤密法消除土层湿陷性,再采用桩基础。

6.6.2  对上部土层使用挤密等方法处理后,在强度等参数提高的同时,土体的重度也得到提高,对下部土层来说是增加了荷载,故在进行下卧层验算时应将提高部分一并予以计算。

6.6.4、6.6.5  组合处理施工中,第一种方法处理结束后,应对地基处理的效果进行检测,如未达到预期效果,还可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调整后续的处理方法或施工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