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 沉降观测和地下水!。位观测
】
1《0.:3.1? 管?理单:位在接管沉降观测】和地下水位观测【工作时应根》据设计文件》、施工资料及—移交清单《对水准基点》、观测点、观测井及!观测资料和》记录逐项检查—、清点?。和验收有水准—基,点或观?测点损坏、不全【或观测井填塞—等情况时应由移交】单位补齐或清理
!
?。
10.3.2【 水?准基点、《沉降观测点及—水位观?测,井应妥善《保护并应定》期根据地区》。水准控制《网对:水准基点进行校【核
?
:
10.3.【3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的规定执行;地!下水位观测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观》测记录?应及时整理并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
10.】3.4? 发?现建筑物沉降和地下!水,位,变化出?。现异常时应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