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沉降】观测和地《下水位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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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管理》单位在接管》沉降观测和地—下水位观测工作【时应根据设计文件、!施工资料及移交清】单,对水准基点、观测】点,、观:测井及观测》。资料和?记录逐项检》查、清点和》验收有?水准基点或观测【点损坏?、不全?或观测井填塞等【情况时应《。由移交单位补齐或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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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 《 水准基点》、沉:降观测点及水位观测!井应妥善保》护并应定期根据【地区:水准控制网对水准】基点进行校核—
—10.?。3.3 《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的规定执—行;地下水》位,观,测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观测记录应及—时整理并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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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 发现—建筑物?沉降和地下》。水位变化出现—异常时应《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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