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
3.0.【1 湿陷性黄【土场地上的建筑【物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拟《建建筑物《应根据重要》性,、高度、体形、【地基受水浸湿可能性!大小和对不均匀沉】降限制的严格程度】等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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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0.1【 , 建筑物分类
】
《
【 , :2, 根据《基础结构《形,式、变形刚度、连】接方式及《重要:性等建筑物各单元可!划,分为不同类别也【可划分为同》。一类别建筑物类别】的划分可结合本标准!附录A确定》
3.】0.2 《 防止或减小建筑】物地基浸《水湿陷的设计措施】应根据建筑物类【别,和岩土工程勘察对场!地和地基的湿陷性】评价结?果综合?确定设计措施可分】为下列?三种
《
:
,
? 1? 地基基础措施】
! 1)消除地基的!。全部或?部分:湿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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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基础设置在非—湿陷性土层》上;
?
:
》 3)采用【桩基:础穿透?全部湿陷《性黄土层
》
?
: 《2 防水措施
!
《 》1)基本防水措【施在总平面》设计、场地排—水、地面防水、排水!沟、管道敷》设、建筑物散水、屋!面排水、管道—材,料和连接等方面【。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或!生产、生活》用水的渗漏;
】。
— , :2)检漏防水措施】在基本防水》措施的基《础上对防护》。范围内的地下管道】增,设,。检漏管沟和检漏井】;
》。。
? 3)严格防!水措施在检》漏防水措《施的基础上》提高防水地面、【排水沟、检漏—管沟和检漏井—等设施的《材料标准如增设【可靠的防水层、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水沟等;
》
【 4)侧—向防水措施》在建筑?物周围采取防止水从!建,。筑物外侧渗入—地基中的《。。措施如设置防水【帷幕、增大地—基处理外放》尺寸等
】
《。 ,。3 结构措施【
—。。 ? 减小或《调整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或《使结构适应》地基的?变形
】3.0.3》 :地基处理及》桩基础?施工应?进行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应分为施》工自检和验》收检验检验结果应作!为地基基础分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
》
3?.0.4 对甲】类,建,筑以及设计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乙—类建筑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并提出施!工和使用期间—的沉降观测要—求,
3.】0,.5 湿陷—性黄土场地》上建筑?物的设计文件—中应附有《建筑物和管道的【使,用与维?护,要求建筑《物交付使用后管理】单位应按本》标准第10》章,的规定进行维护【和检修
】
3.0.》6 湿陷》。性黄土地区的—非湿陷性场地建【筑地基?基础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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