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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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湿陷《性,黄土场?地上的建筑》物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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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拟建建【筑物:应根据重要性—、高:度、体形、地—基受水浸湿可能性】大小和对不均—匀沉降限《。制的严格程度—。等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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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0.1 建—筑物: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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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根据基?础结构形式、—。变形刚度《、连接方式》及重要性等》建筑物各单元可【划分:为不同?类别也可划分为同一!类别:建筑物类《别的划?分可结合本标—准附:录A:确,定
3】.0.2《 防?止或减小《建,筑物地基浸》水湿陷的设计措施】应根据建《筑物类别和岩土【工程勘察对场地【和地基的《湿陷性评价结果综】合确定设计措施可分!为下列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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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基基础措施
】
— 1)消除地!。基的:全部:或部分?湿,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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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基础设置在非—湿陷性土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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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采用—桩基础穿《。透全部湿陷性—黄土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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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防,水,措施
! 1)基本】防水措施在总平【面设计?、场地?排水、?。地面防?水、排水沟、—管道敷设、建—筑物散水、屋—面,排水、管道材料和连!接等方面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或生》产、:生活用水的渗—漏;
》
】2)检漏《防,水措施在基本防水】措施的基《。础上对防护范围内】的地下管《道增设检漏管沟和检!漏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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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严格防!水措施在检漏防【水措施的基础上提高!。防水:地面、排《水沟、检《漏管沟?和检漏井《等设施的材料标准】。如增设?可靠的防水层、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水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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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侧】向,防水措?施在建筑物周围【。采,取防止水《从建筑物外侧—渗入地基《中的措施如设置防】水帷幕、《增大地基处理外【放尺寸等
】
? 3 —结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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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小或调整】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或使结构适】应地基?的,变形
3!.0.?3 地基处理【及桩基础施工应进】行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应分为施工自检!和验收检《。验检验结果应作【为地:基基:础分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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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对甲类建筑!以及设计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乙类建筑《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并提出施工》和使用期《间的沉降观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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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湿?陷性:黄土场?地上建筑物的—设计文件中应—。附有建筑物和管道】的使用与维护—要求建筑《物交付使用后—管理单位应按本标】准第10章的规定】进行维护和》。检修
】3.0.6》。 , 湿陷?性黄土地区》的非湿陷性》。场地建?筑,地基基础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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