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3.0.1 】湿陷性?黄,土场:地上的建筑物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拟!建建筑物应根—。据重要性、》高度、体形、地【基受水浸《。湿可能性大小—和对不均匀沉降限制!的,严格程度等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
表3.0.1 】。 建筑物分类—
】
】2 : 根据基础》结构形式、变形刚】。度、连接方式及重】要,。性等建筑物各单元】可划:分为不同类别也可】划分为同一类别建筑!物类别的划》分,可结合本《标准附录A确—定
【3.0.2 【防止或?减小建筑物地基【浸水湿陷的设计措】施应:根,据建筑物类》别,和岩土工程》勘察对场地和—地基的?湿陷性评《价结果综合确—定设:计措:施可分?为下列三《种
! 1 地基基础!措施
《
【。 1)消除地【基的全部或部—分湿陷?量,;
?。
,
?。 , 2)将【。。基础设置在非—湿陷性土层上;
】。
》。 3)采用!桩基础穿透全—部湿陷性黄》土层:
】 2 防—水,措施
! 1)—基本防水措施—在,总平:面设计、《场地:排水、地面防水、排!水沟、管道敷设【、建筑物散水—、,屋面排水《。、管道材料和连【接等方面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或生产、生活—用水的渗漏;—
:
— 2《)检漏?防水措?施在基本防水措施的!基础上对防》护,范围内的《地下管道《增设检漏管沟和【检漏井;
【。
《 《3)严格防》水措:施在检漏防水措施】的基础上提高—防水地面、》排,水沟、?检漏管沟和检漏井等!设施的材料标准【如增设可靠》的防水层、》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水沟等》;
《
— 4)侧向—。防水措施在》建筑物周围采取【防止水从建筑物外侧!渗,入地基中的措施如】设置防水帷幕、增大!地基处理外》放尺寸等
【
【3 ?结构:措施
《
【。 减小?。或调整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或!使结构适应地基【的变形
》。
《3.0.3 地基!处理及桩基础—施工应进行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应【分为施工自检和【验收检验检验—结,果应作为地基—。基础分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
—
3.0《.4 《对甲类?建筑以及设计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乙类】建筑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并提出?施工和使用期间的】沉降观测要》求
3.!0.5? , 湿陷性黄》土场地上建筑物的设!。计文件中应附有建筑!。物和管道的使用与】维护要?求建筑?。物交:付使用后管理单位应!按本标准第》1,0章的?规定进行《维护和?。检修
》
3.0—.6 湿陷—。性黄土地区》的非湿陷性场地建筑!地基基础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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