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 】 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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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1 本条规定参】照了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第8.—1,.1:条由于地下结构的】伸(膨胀《),缝、缩(收缩)【缝、沉降缝》等结构缝是防水【防渗的薄弱部位应尽!可能少设《故将前述《三种结?构缝功能整》合设置为变形缝【
《
变【形缝间距综合考【虑了:混凝土结构》温度收缩、基—坑施工等因》素确定的在采取【以下措施《的情况下变形缝间】距,可,适当加大《但不宜大于40【m
《
【1 ?。采取减小混》凝土:收缩或温度》变化:。。的,措施;
【
2 】。 采用专门的预【加应力或增配构造钢!筋的:措施;
《
!3 采《用低收缩《混凝土材料采取跳仓!浇筑、后《浇,带、控制《缝等施工方》法,并加强?施工养护
【。
?。8.6?.3 综合管【廊迎水?面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参照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第4.1.6条】和行业标准电力【电缆隧道《。设计规程《DL/T 》5484-2—01:3第4.3.2条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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