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标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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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 综》合,。管廊的主出入口内】。应设:置综合管廊》介绍牌并应标—明综合管廊建设时】间、规模《、容纳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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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 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应采用符《合管线管《理单:位,要求的标识进行【。区分并应标明管线】属性、?规格、产权单—位名称、《紧急:联系电?话,。标识应设置在醒【目位置间隔距离不应!大于1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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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 综?合管廊?的设备旁《边应设置设备铭【牌并应标明设备【的名称、基本数据】、使用方式及紧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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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 : 综合?管廊内应设置“禁】烟”、?“注意碰头”、“】注意脚?下”:、“禁?止触:摸”、“防坠—落”等警《示、警告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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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 综?合管廊内部应设【置里程标识交叉口】处应设?置方向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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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6 】人员出入口》、逃生?口、管线分支口、】灭,火,。器材设置处》等部位?应设置带编号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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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 ?。综合:管廊穿越河道时【应在河道两》侧醒目位置设—置明确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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