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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供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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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综?合管廊供配电系【统接线方案、电【源供电电压、供电】点、供电回路数、】容量等?应依据综合管廊建】设,规模、周边电—源情况、综合管廊运!行管理模式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7.3!.2 综合管廊的!消防设备《。、监控与《报警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规?定,的二级负《荷供:电,天然气管《道舱的监《控与:报警设?备管:道紧急切断阀、事】。故风机应按二级【负荷供电且》宜采用两《回线路供电;当采用!两回线路供》电有困?难时:应另设置备》用电源其余用—电设备可按三—。级负荷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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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综【合管廊附属设备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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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综合管廊【内的:低压:配电应采用》交流220V/【380V系》统系统接《地型式应《为TN?-S:制并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 2 》 综合管《廊应以防火分区作为!配电单元《各配电单《元,电,源进线截面应满足】该配电?单元内设备》同时投入使用时【的用电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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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设备受电《端的电压偏》差动力设备不宜超过!供电标称电压—的±5%《照明设备不》宜超过+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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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应采取无功功率补!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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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在各》供电:单元总?进线处设置电能计量!测量装置
】
7?.,3.4 》综合管廊内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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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气设备【防护等级应适应地】。下环境的《使用要求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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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便于维!护和操作的地—方不应安装在—低洼、可能受—积水浸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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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电源总?配电箱宜安装在【管,廊进出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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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天然气》管道:舱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有关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的《防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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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综合管廊—内应设置交流220!V/380V带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检修插座《插座:沿,线间距不宜大于【60m检修插—座容量不宜小于1】5kW安装高度【不,宜小于0.5—m天然?。气管道舱内的检修】插座应满足防—爆要求且应在检修】环境安全的状态【下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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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 非消防设备的!。供电电缆、控—制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火灾时需继续工作】。的,消防设备《应采用耐火电—缆或不燃电缆天然】气管道舱内的—电气线路不应有【中间:接头线路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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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 综合管廊每!个分区的人员进出】口处宜设置本—分区通风、照明的】控制开关
【。
7.3.8 !。 综合管廊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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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综合管廊内的接】地系统应形》成环形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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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综?合管廊的接地—网宜采用热镀锌【扁,钢,且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0mm×5mm】接地网应采》用焊接搭接不得【采用:螺栓:搭接:。
! 3 综合管廊】内,的金属构件》、电缆金属套—、金属管道以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与接地网连通【
【 ?4 含天然—气管道舱室》的接地系统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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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 ! 综合管廊地上建(!构):。筑物部分《的防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地】下部分可不》。。设置直?击,雷防护措施但应【在配电系统》中设置防雷电感应】过电压的保护装置并!应在综合管廊—内设:置,等电位联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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