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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供电系统
【
7【.,3.1 综合管】廊供配电系统—接线方案、电源【。供电电?压、供?电点、供电回路数、!容量等应依据—综合:管廊建设规模、周】边电源情况、综【。合管廊运《行管理?模式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7.《3.2? 综?合,管廊的消《防设备?、,监控与报《警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规定的】二,级负荷供电天然气】管道舱的监》控与报警设备—管道紧急《切断阀、事故风机】应按二级负》荷供电?且宜采用两回线路】供电:。;当采用两回线路】供电有困难时应另设!置备用电《。源,其余用电设备可【按三:级负:荷供:电
【7.3.《3 综《合管:廊附属设备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综合管》廊内的低压配电【应采用交流22【。0V/38》0,V系统系统接—地型式应为TN【-S制并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
》 2 综】。合管廊应以》防火分区作为配电单!元各配电《单元电源进》线截:面应满足该配电单元!内设备?同时投入使用时的用!。电需要;
!
3— 设备受电端【。的电压偏差动—力设备?不宜:。超,过供电标称电压的】。±5%照明设备【不宜超?过+5%、》10:%;
】 ? 4 ? 应采取《无功功?。率补偿?措施;
—
? 5 【应在各供电单元总进!线处设置电》能计量测量装置
】
,
7.3.4! 综合管廊内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电气设备防》护等级应《适应地?下环境的《使用要求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
:
,
《 ,2 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便于维】护和操作的地—方不应安装在低洼】、可能受积》水浸入的地方;
!
— 3 电源总配!电箱宜?安装在?管廊进出口处;【
【 4《 天然气管道舱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有关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的【防爆规定
】。
7.3.5 !综合管廊《内应设置交流—220V/380V!带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检修插座【插,座沿线间距不—宜大于6《。0m检?修插座?容量不宜小于15k!W安装高度》。不,宜小于0.5m天然!气管:道舱内的检修插【座应满足防》爆要求且应在检修环!境安全的状态—下送电
《
7.3】。。.6 ? 非消防设备—。的,供,电电缆、控制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火】灾时需继续工—作的消防设》。备应采用耐火电缆或!不燃电缆天然气【管道舱内的电气线】路不应有中间接头线!路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7.3!.7 综》合管廊每个》分,区的人员进》。出口处宜设置本【分,。区通风、照》明的控?制开关
《
《
7.3.》8 ?综合管廊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综合管廊内!的接地系统应形成环!形,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 : 2? 综?合管廊的接》地网宜采用热镀锌】扁钢且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0mm×5】。mm接地网应—采用焊接搭》接不得采用螺栓【搭接
?
》 3 【综合管廊内的金属构!件、电缆金属套、金!属管:道以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与:接,地,网连通
! 4 含天!然气管道舱室的接地!系统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
》7.3.9 【综合管廊地上—建(构)筑物部分的!防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地下部分】可,不设置直击雷防【护措:。施但:应在配电系统中设置!防雷电感应过电压】的保:护装置并应在—综合管廊内设置等】电,位联: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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