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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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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可—纳入综合《管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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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应?以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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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综合管!廊工程应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新(扩、改)建【在城市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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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城市【新区主干路》。下,的管线宜纳》入综合?管,廊综合管廊应与【主干路同步建设城市!老(旧)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宜结合地【下,空间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改造、地下!主要管线《改造等?。项目同步进行
】
3.0【.5 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与建设应与》地下空?间、环?境,景观等相关城市基础!设,施衔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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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综合!。管廊应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并应满—。足管线的使用和运】营维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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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7 【 综合管廊应同步建!设消防、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通风、排水—、标识等设施
】
《3.0.8 综】合管:廊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应与各类工程!管线统筹《协调
【
3.0.》9 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应【包,含,总体:设计、结构》设计、附属设施设计!等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应进行》专,项管线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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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 纳入综—。合管廊的工程管线设!。计应:符合综合管廊总体】。设计的规《定及:国家现行相》应管线设计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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