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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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可!纳,入综合管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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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应《以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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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综合管廊工程应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新(扩》、改)?建在:城市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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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城市新区主》。干路下的《管线宜纳入综合管廊!综合管廊应与主干路!同步建设《城市老(旧)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宜结合】地下:空间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改造》、地下主要管线改造!等项目同《步进:行
【3.0.5》 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与建设应与地下【空间、环境》景观等相关城市基础!设施衔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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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 综合管《廊应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并应满?足管:线,的使:用和运营维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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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 ,综合:管廊应同步建设消】防、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通风》。。、排水、标》识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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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综【合管廊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应《与,各类工程管线—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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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应包!含总体设《计、结构设计—、,附属设?施设计等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应进行专项管线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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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 纳入综合管】廊的工程管线—设计应符合》综合:管廊总体设》计的规定及国家【现行相应管线设计】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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