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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鹰潭:。市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鹰府发〔201【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  :  鹰?潭,市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7月2》2日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第一》条 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规—。范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保】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维护和?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省,发改委有《关污水处《理费征收《的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中心城规划区】。内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   本办法—。所称自?备水源是指直—接,从江、?河,、池塘或者》地下:取水的自建取—水供水?设施 —。。 第》三条 在我市—中心城规划》区,内的自备《水源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自备水!源,用户)均应依照本】办法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 — ? ,第四条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其下属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受委托负责具!体工作市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的监督《工作: 《 第五条 】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按:照用水量《逐月计收已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其?用水量按照取水计量!设施计量数据核定】;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按照取水管径流量×!24小?时×30《天,确定月用水》量 : , 》 第六条 》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统一?调,整全省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1—0,]135号)规定】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分别为 【  :  :(一)居民用户【实行阶梯式用水价格!。每户月用水》量50吨(》含50吨)》以内的?生,活用水0.8—元/吨超出》50吨的超出—部分:按,1元/吨收取; 】 :     (—二)行政《事,业单位、工》业企业0.8元【/吨;  】   (《三)经营服务、基建!单位1元/吨;【   —  (四)》特种行业《1.6元/》吨     !国家、省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时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 第七条— ,自备:水源用户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且—污水达标排》放,并进入?城市排污管》网的按上《述收费标《。准的15%收取管网!运,行维护费免收污【水处:理费    ! 自:备水源用户》已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但其污水未进入】城市排污管网的免收!。污水处理费和管网】运行:维护费 ! 第八《条 对持有鹰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和: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以及!社,会福利机构减半【。收取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 》 《 第?九,条 自?。备水源城市》污水处理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全》额缴入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 ! 第十条 征收污水!处理费应当》办理:收费许可证做到亮证!收费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 》 ,第十一条 自—备水源用《户不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由市》建设局?责令:限期缴纳拒不—缴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第十】二条 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未将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全额缴—入财政或其他截留】、挤占、挪用—污水处?理费的; —  ?   (《二)擅自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污水处理!。费的;  】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     (【四):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污水】。处理费?的 ? , 第十三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