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鹰府发〔【2008〕》2号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三日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等部—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及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
— 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包括缴】存登记、帐户设立】、变更调整、封【存转移、利息结算】。、缓:缴,审核、注销登记等】事项:
第三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
》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 ,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第五条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
】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任何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 缴存登记及帐【户设:立
第七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职工个人帐户设!立,手续
第八条 】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的单位【应当自职《工录:用或调入《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设立《手续
?
第九?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统《计口径计算
— ?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个人缴存】部分和?单位缴存部分—均以:元,为,单位逢角、分进【元
第十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一条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二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以及缴存比例—的调整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报市人民政府审核!经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但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
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规:定的缴存比例或者补!交,缓缴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十》四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管理中心记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第十!五条 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发布:之月:起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发《。布之后成立的单【。。位,。应,当补:。。。缴自单位成》立之月起所》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 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为】职工补缴
第十】六条: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少缴和?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 ?单位合并、分立、】改制: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才能办理合》并、分立、改制等有!关事项?
:第十七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 : (一)行政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第十!八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在:规定的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上限幅度内的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
第:十九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自当】年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日结算并—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结《息日为每《年的六月三十日
】
,第二十条 管—理中心应当设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帐每年六月三!十日结息后向单【位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对:帐单
第三章 【帐户变更、》转移、?封存及注销》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应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一)职工人数】发生:变化的;
— (《二)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登—记错误?的,;
(三)!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员【及,联系:电话等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单位合并、】分立及改制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单位或!职工:应凭相关材料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
(!一)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 (》二)单位合并、分】立及改制的;—
》(三:),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
第二十三条 职!。工调动工作到另一】设区市调入单位已】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设立手续的原单【位或职工应》凭新帐户证明等相关!材料到调出地管理中!心办:理帐户?转移手续
》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应凭相?关,材料自情况发生之日!起30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封存手续—
? (?一)职工在》离休、退休之前与单!位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
? (二)职】。工,在离:休、退休之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三)单】位撤销、破产—、,解散及改制的—;
—(四:)已办理了调离本市!手续办理转移—又不符合条件的【。
第二十》五条 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管理中心办理】单位:帐户注销登》记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管理—中心应当公开—办事:程序、规范管—理行为为《职工和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管理中心《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复,核,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予以《。答复
—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 (: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设立?、,转,移,和封存、启封手【续;:
》(三)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建立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缴存明】细,
第二十》九条 管理中心【有权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单位应【如实提供用人情况】以及工资、财务报】表等与住房公积金有!关的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
— 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将单位缴》存或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自存—、挪用的管理—中心有权提请—相关部门追回自【存、挪用的住房公积!。金及利息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设立手续—的由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三十【四条 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