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
!
?文号鹰府发[—2005《]1:号
颁布日期【200?5-01-21
】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体系《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本市市区范围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实行招》标
:
(】一)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总】投资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
(二?)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工】程(系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园林、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
: ,
(三)凡—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含!室内装修)工程【;
(】四)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桩基础【工,程必须纳入》单位工程实行招【。标投:标实施?总承包单位(承包】单位)?统一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管理杜绝由建】。。设单位?直接任意肢解—发包若承包单位不】。具备:桩基:础施工能力且桩【基础工?程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采【取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承包?企业施工;》
《
(五)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六)—不包:工包料?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不含已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
》
:
(七?)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主网到!进户表前的户外水、!电安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宜进行招标【的项目以及前七【款规定规模以下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可以直接!发包 《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二、【。。凡是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一律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发包不得进—行场外交易
三、!严格实行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级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的具《体分管权限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执】。行即:(1)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包括省直部》门的直属单位)总造!价4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总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总: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指在建和】续建各单项》工程累计的总造价】下同)3《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2)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包括其所》属部门的直》属单:位)的建筑工程【以及: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包《括省直?部门的直属单位)】总造价4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总面:积8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总造价4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3】)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包括?其所属部《门的直属单位)的建!筑工程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总造价》4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1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按照】分,级,管理权限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的应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发包不得进行】场外交易《
:四、凡应公开—招标:工程项目公开报名经!资,格预:审后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应在工程分管的】招标监督机构及与】其同:级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公开随机抽签确定!。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五》、违:反本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不》招标的应当》公开招标未公—开招标的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贵溪?市、余江县、龙【虎山风景旅游—区参照本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鹰潭: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