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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安市中心城区下水道!和化粪池管》理办法? ? , 发布时《间2007-1【0,-11 《 , 文号《吉府:办发[2007【]20?号 ?第一条 《 为加强中心城区下!水道、化粪池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下水道是指排放雨!水,、生活污《水及工商《服务业污(》废)水?的管道?;,。本,办法所称化粪池【是指使粪便沉淀并】。发,生发:酵腐:化通过三格沉淀【。使污水澄清然后再排!入下水道的构筑物】。 — 第三》条 吉《安,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下水!道、:。化粪池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 , ? 第四条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下水】道、化粪池的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市城—管局负?。责城市公用下水【道以外的《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维修》与清掏清运的管理工!作市房管局负责直管!公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住!宅小区内下水道、化!。粪池的管理》工作吉州《区建设局负责辖区内!15:米以下街道下—水道、化粪池的建设!与管:理工作青原区建设局!负责青?。原,区城区所《有街道?下,水道、化粪池—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城:区内各街《道、居委《会负:责辖区内《零散的居民楼—、个人建造的房【屋以及?开发:公司已不存在又没】有物业管理的商品】住,房的下水道、—化粪池的维护维【修管理工作 】 , 第五【条 城市新建【居住小区和共用设施!设备齐全的原有【住宅小?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下水道、化粪【池的维护维修工作;!共用设施设备不齐全!但住宅相对》。集中的?居住区?由区:政府:。。组织整治《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物业管理;—对零散的居民楼、个!人建造的房屋—以及开发公司—。已不存在又没有物】业,管,理的:商品住房由街—道,。、居委会协调—组建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此类房屋的实际【。状况和服务内—容制定报吉州—区或青原区物价【局批准后执行 【 : 《 第六《条 市规划建设】局应当将《下水道、化粪池【纳入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内容组织—编制城市排水系统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 第七条 —。 下水道《、化粪?池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和工程所在地详细】规划:遵守有?关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 《 第】八条 新建—、改建工程下水【道必须实行雨水、污!水分流?旧城区现有下水道】未实行雨污分流的】应当进行改造 】 ? 第九—条 : 中心城区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下水道规【划设计方《案,各类房屋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组织编制】地下排水管网平【。面及竖向排水规划设!计方:案及:化粪池的平面布置规!划,设计方案经市市政】设施管护处审—查同:意后与主《体工程规划》方案同?。时报市规划建设局审!批没:有,编制以上方案—的项:目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十条 下水—道、化粪池》规划设计方》案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下水道的管径和材】料、化粪池的型【。号和有效容积等必须!根据房屋居住人【口规模、粪便清掏周!期等因素确定并【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报市规划建设—局备案后方可—。办理施工手续 【。。 》 第十一条【 在建《设过程中未经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改变下水道的位置、!管径:、材料以及化粪【池的位置和容积市市!政设施?管护处?对接入城《市公用下水道—驳接:口,的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并对:该分部工程进行【。专项竣?工验收 ! ?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要接通城市公用下!水道的应当到—市规划建设》局办理?排水许可手》续 【 , :第十三条 》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下水道、《化,粪池建设的现场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应当加强对下水!道,、化粪池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并纳入【质量验?收范围 》 , 《 第?。十四:条 市规划建【。设局在组织对建设工!程,进行: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审查时—应当:将下水道、》化粪池建设列入重】点内容由建设—单位:提供完整《、详细的下水道【及化:粪池:竣工图并现场对【照验收对不》符合:建设:规划:。。。。、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的》。工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房管部门不得颁发!房屋产权《证 《 第十五!条 下水》道、:化粪池交付》使用后维护维修【的责任划《分为 》    【 ,(一)吉《州区城区主次—干道和?15米以上》(含1?5米)支路的城市】公用下水道由—市市政设施管护【处负责维护维修【    ! (二)》。吉州区城区15米以!下,道,路的城市公用下【水道由吉《州区建设局》负责维护维修 】   》 (》三)青原区城区所】有道路?的城市公用下水道由!青原区?建设局?负责维护维修 【  》。  《 (四)吉州区城】市主次干道的—污水干?管及其检查井由市】规划建设局》根据市政《府授权确《。定的单位负责维【护维修青原》区城市?污水干管《。及其检查井由青原区!建设局负责维护维】修 ?。 ?。   (五】)城市?公用下水道驳接口】以外的下水道—和,化粪池由产》权人负责维护—维修产?权人聘?用,。了,。物业管理企业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维】修 —。   —(六)居住小区【内共:用的厕?所、化粪池、下水】道的日?常养:。护和维修管理由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 :   ? (七》),直,管公房、廉租住房的!。下水:道和化?粪池由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维护维修!;一栋房屋或一【个住宅小《区的:房屋既有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又有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由产权面积!占多数的产权人【负责组织维护维修产!权人聘用了物业【管理:企业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维修   ! ? (八)零散的居】民楼、个人》建造的房屋以及【开发公司已不存在又!没有:物,业管理的商品房【的下水道和化粪【池由房屋所》在地街道和》居,委,会协调组建的物业】管理机构《负责维护维修尚【未组建物业管理【机构的由街道、【居,委会牵头《组,织住户进行维护维修!。 : , 》 ,第十:六条 ? 维护维修费—用的:承担 — ,。   (【一)吉?州区城区主次干道】和,。15米以上(含1】5米)支路城市【公用下水道的维护维!修费用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由—市财:政承担 《    【 , :(二:。)吉州区城》区15米《以下道路《城市公用下水道的】维护维?修费用列入吉州【区区:级财政预算由—吉州区财《政,承担   ! 《(,三):青原区城区所有道路!。城,市,。公用下水道的维护维!修费用列入》青原区区级财—政预算?由青原区财政承【担 : :   《。 (四—)吉州区城市主次】干道的污水干管及其!检查井的维护维修费!。用由市财政》从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安排解决》青原区城市》污水干管及》其检查井的维—护维修费用由—青原区财政安排解】决 》    》 (?五)城?市公用下《水道驳接口》以外下水道、化粪池!的,维护:维修费用《由产权人承担其中】产,权人聘用了物业【管理企业且其—。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用已包含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的下水道!、化粪?池的日常维》护维修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产权人【交纳的房屋》维修基?。金中列支房屋维修基!金不足时由产—权人续筹 】    — (六)居住小【。区内共用的厕所【、,化粪:。池、下水道的日【常养护和维修管理】。费用由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承担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产权人交》纳的房?屋,维修基金《中列支房屋》。维修基金《不足时由产权人续筹! :    !(七)直管公房、】廉租住房的》下,水道、化粪池—的,维护维修费用—由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承担;《一栋房屋或一个住宅!小区的房《屋既有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又有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维护维《修费用由各产权【人按产?权,面,积分摊产《权人聘用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下水道、化粪池】的日常?养护和?维修管理《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产权:人交纳的房屋维修基!金中列?支房屋维修基金【不足:时由:。产权人续筹 —    】 , (八)零散的居】民楼、个人建—造的房屋以及开发公!司已不存《在,又没有物业管—。理的商品住房的下】水道和化粪池的维护!维修费用由街道和】居委会协调组—建的:物业管理机构承担】尚未组建物业管【理机构或《者,该部分住户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由】街道:和居委会协调住【户筹资?解决 ! 第十七条 吉!州区城区内所有化粪!池和:公共厕所的粪便清】掏清运工作统—一由市环卫》。处负:责粪便清掏清运【费用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由市财政承》担青原区城区内所】有化粪池和公共【厕所的?粪便:清掏清运工作统【一由青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护处负责粪!便清掏清运费—用列入?青原区区级财政预算!由,青原区财政》承担:市,环卫处和青》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护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确定清掏周期【。实行:定期:。清掏、密《闭运输、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 , 】第十八条 维护】维修责任人和清掏】清,运责任人发》现下水?道损坏?、污水冒溢》或化粪池堵》塞、满?溢应当及时进行维修!。、疏:通、清掏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第十!九条 市、区【有关部门《、街道、《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防【。止因使用不当—造成:下水道、化》粪池堵塞等》现,象 ? 《 第二十条【 禁止下列损【害,下水道、化粪—池的行为 】    【(一)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擅自接!入城市公《用下水道《;    ! (二》。),堵塞下水道、化粪】。池或者向下水—道、化粪《池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 —  : (三—)向下水道、化粪】池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等; 《   》 (》四):擅自占压、》拆卸、移动、穿凿】下水道或化粪—池; 》   《 (五)【损害下水道和化【粪池的?其,他行为 《 【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下列处罚 【    】(一)?。建设单位未经规划】。批准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建设下水道和化【粪池的?由市规划建设局责】令,停止建设《补办有关手》续并处工程总—造价的3《%至5%的罚款【;   】 (二)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经?审,查,。合格的下《水道、化《粪池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由市规划【建设:局,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由市规划建设局责令!改正: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   — (三—),对有本办法第二【十条行为的由市【规划建设局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二条 《 维护维修责任【人未按?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维护【维修下水道和化粪池!清,掏清运责任人未按】规,定,的周期和运输—、处理?要求清掏清运粪便】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市城管局【。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 第二十三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上级?。机关或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0】0七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