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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中心城区下水!道和化粪池管理办法! 《 ,发布时间200【7-10-11 】 ?文号吉府办发[20!07:]20号 第【一,条 为加强—中心城区下水道【、化粪池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下水道是指排放】雨水、生活污水【及,工商:服务业污(废—)水的管道;本办】法所称?化粪池是《指,使粪便沉淀并发生发!酵腐化通过三格【沉淀使?。污水澄?清然后?再排入下水道的构筑!物, !第三条 吉安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下水道、化粪—池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 — 第四条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下水道、】化粪池的《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市城管局负责城!市,公用下水《道以外的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维修与清掏清运【的,管理工作市房管局】负责直?管公: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住宅小区内下】水道、化粪》池的管?。理工:作,吉州区建设局—负责辖区内15米】以下街道《。下水道、化》。粪池的建《设与管理工作—青原区建《设,局负责青《原,区城:区所有街《。道下水?道、化粪池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城区内各街!道、居委会负责辖】。区内零散《的居民楼、个人【。建造的房屋以及【开发公司已不—。。存在又没有》物业管理的商品【住房的下水道、【化粪池?的维护维修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城【市新建居住小区和】共用设施设备齐全】的原有住宅》小,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下水道、化【粪池的维护维—修工作;共用设施】。。设,备,不齐全但《住宅相对集中—的居住?区,由区:政府组织整治—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物业管理;对零散】的居民楼、个人【建造的?房屋以及开》。发公司已不存在又】没有物业管理的商品!住房由街道、—居委会协调组建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此类房屋的】实际状况和服务【。内容制定《报吉州区或青—原区物?。价局批准《后执行 】 第六—条 市规划建设局!应当将下水道、化】粪池纳?入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内容组!织编制城市排—水系统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七条 下水道】、化粪?池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和:工程所在地详细规划!遵守有关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 ! 第八》条 新建、改建】工程:下水道必须实行【雨水、污水》分流:旧城区现有下水【道未实行《雨污分流的应当进】行改造 【 》第九:条 中心》城区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下水道规划设计】方案各?类房屋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组织编制地!下排水管网平面【。。及竖向?排水规划设计方案及!化粪池的平面—布置规划设》计方案经市市—政设施?管护:处审查?同意后与主体—工程:规划方案同时报【市规划建设局审批没!有编:制以上方案的项【目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第十条? 下水《道、化粪池规划设计!方案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下水道的管径和】材料、化粪》池的型号和有效【容积等必须》根据房屋居住人口规!模、粪便清掏周期】等因素确定并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报市规划—建设局?备案后方可办—理施:工手续 】 第十一条 ! 在建设过程中未】经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改变下水道的位置、!管径、材料》以及化粪池的—位,置,和,容积市?市政设施管》护,处对接入《城市:公,用下水道驳接—口的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并《对该分部工程进【行专项竣工》。验收 》 : 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要接《通城市?公用下水《道的应当到市—规,划建:设局办理排水许可手!续 》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下水】。道、化粪池建—设的现场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应当加强对下!水道、化粪池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并纳入质《量验收范围 ! 第十四条! 市规划建设局在!组织对建设工—程进行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审《查时应当将下—水,道、化粪池建—设列入?重点内容由建设单】位提供完整、—详细的下水道及【化粪池竣工图并【现场对照验收对【不符合建《设规划、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的工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房《管部:门不得颁《发房屋产权》证 : ? : 第十五条 !下水道、化粪池【交付使用后维护维】修的责任划》分为 — ,   —(,一,)吉:州区城区《主次干?道和15米以上(】含15?米)支路的》。城市公?用下水道由市市政设!施,管护处负责维护维修! 《  :  》(二)?吉,州区城区15米【以下道路《的城:市公用下水》道由吉州区建设局负!。责维护维修 】 : ,  (三)】青原区城区所有道路!的城市公用下水道由!青原:。区建设?局负责?维护:维修 《    !(四)吉州区城【市主次干《道的:污,水干管及其检查井】由,市,规划建设局根—据,市政府授《权确定的单位负【责维护维修青原【区,城市污水干》管及其?检查井由青原区建设!局负责维护维修【 ?    》 : (:五)城市公》。用下水道驳接口【以外的下《水道和化粪》池,由,产权人负责维护维修!产权人聘用了物业】管理企业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维修 》   — (六)【居住小区《内共:用的厕?所、化粪《池、下水道的日常】养护和?维修管理由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 ,    【 (七)《直管公房、廉租住】房,的下水道和》化粪池由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维【护维:修;一栋房屋或【一,个住宅?小区的房屋》既有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又有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由产权【面积占?多数的产权人负【责组织维护维—修产权人聘用了物业!管理企业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维修 》 《   《。。 (八《)零散的居民楼、】个人建造的房屋以及!开,发公司?已不:存在又没有物业【管理的商品房的【下水:道和化粪池由房【屋所:在地街道和居委【会协调组《建的物业《管理机构负责维【护维修尚未》组建物?业管理机构的由街道!、居委会牵》。头组织住《户进行维护维修【 — ?。第十六条 维【护,维,修费用的承》担 ?    【 , (一)吉州区城区!主次干道和1—5米以上(含15】米)支路城市公用下!水道:的,维护:维修费用《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由市财政承担 】    !。。 ,(二)吉州》区城区15米以下道!路城市?公,用下水道《的维护维修费用列入!吉州区区级财政预算!由吉州区财政—承担 — ,   》 ,(三)青原》。区城区所有道—路,城市公用下水道的】。维,护维修费用列入【青原区区级财政【预算由青原》区财政承担 】  ? , (四)【。吉州区城市》主次:干道的污水干管及其!检查井的维护—维修费?用由市财政从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安,排解:决,青原区城市污水干管!。及其:检查井的维护维【修费用由青原—。区财政安排解—决 ?    】。 (五)城市公用下!水道驳接口以外下】水道、化粪池的维护!维修费?用由产?权人承担其中产权人!。。聘用了物业管理企业!且其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用已包含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的下水【道、化粪池》的日:常,维护维修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产权人—交纳的房屋维修基】金中列支房屋维修基!金不足时由产权人】续筹 【   ?。 (六)—居,。住小区内共用的【厕所、化粪池—、,下水道的日常养护和!维修管理费用由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承担—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产权人交》纳的:房屋维修《基金中列支》房屋维修基》金不:足时由产《权人续筹 !   (【七)直管公房、廉租!住房的下《。水道:。、化粪池的维护维修!费用由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承担;一栋—。房屋或一《个住宅小区的房屋】既有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又有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维护【维修费用由各产【权人按产权面积分】摊产权人《聘用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下水—道、化?粪池的日常养护【和维修管《理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产权人【交,纳,的房:屋维修基金中列【支房:。屋维修基金不—足时由产权人续【筹 《 ,    — ,。(八)零散的居【民楼、?个人建造的房屋以】。及开发公司已—不存在?又没有物业管理【的商品住房》的下水道和化—粪池的维护》。维修:。费用:由街道和居委会协】调组建的物业—管,理机:构承担尚《未组建物业管理【机构:或者:该部分住户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由《街道和居委》会,协,调住户筹资解决 ! ? ?。 第十七条》 :。吉,州区城区内》所有化粪池和公【共厕所的粪便—清掏清运工作统一】由,市环:卫处负责《粪便清掏清运—费,用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由市财【政承担青原区城区】。内所:有化粪池和公共厕所!的粪:便清掏?清运工作统一由青】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护—处负责?粪便清掏清》运,费,用列入青原》区区级财政预—算由:青,。原区财政承担市【环卫处和青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护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确定清》掏周期实行定—。期清掏、密闭运输】。、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 ? 《 :第十八条 维护】维,修责任?人和清掏清运责任】人,发现下水《道损坏、污》水冒溢或《化,粪,池堵塞、《满溢应当及时进【行维修、疏》通、清掏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第十九条 》 ,市、区有关部门、街!道、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防止因使》用,不当造成下水—道、化粪池堵塞【等现象 【 : 第二十条【 , 禁止下列损害下】水,道、化粪池》的行为?   【 ,。 : ,(一)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擅自接》入城市公用下—。水,。道;   ! , (二)堵塞】下水:。道,、化粪池《或者向下水道—、化粪池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 !    》 (三)向下【。水道:、化粪池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等!; :。    【 (四)擅自占!压、拆卸、移动、穿!凿下水道或化—粪池:;   】 (》五)损害《。下水道和化粪池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一条【 ,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下列处】罚    !。 (一)—建设单位未经规划】批准:。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建设下水道和化粪!池的由市规》划建设局责》。令,停止建设补办有关手!续并处工程总造价的!3,%,至5%的罚款; !   》 (二)【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经审查合【。格的下水道、化粪池!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由市规【划建设局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由—市规划建设局责令】改正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 《   (【三)对有本办—法第二十条行为的由!市规划建设局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二条 维护—维修责?任人:未,按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维护维—修,下水道和《。化粪池清掏》清运责任人未按规定!的周:期和:运输、?处,理要:。求清掏清运粪便【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市城管局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 第二十三条 】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上《级机关或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00七】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