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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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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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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吉府办》发〔20《13〕8号
吉】州区、青原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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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经2013年【。4月20日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4月26日!
吉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吉【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的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创造优良人民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吉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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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散装建】筑材料是指砂、砾】、石、灰浆、商品混!凝土和车载工业与民!。用煤炉碴等》建筑材料;本办法】所称:的施工场《地环境卫生包括施】工场内施工场地外】人行道(含在建【人行:道):施工场地进出口道路!进,出运输车辆等的环】境,卫生
!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运】输散装建筑材料和】在市中心城区内进】行建设施《工的建设开发—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 第?四条 ?吉安市城市管理【局是市中心城—区内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青原区是本辖】区内: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吉安市城管支队负】责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消纳、处置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的具体管理—和指:导工作建设》、公安交警、环保、!交通、国土、工商、!水利:、卫生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支持和《鼓,励单位或个人—投资建设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设施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运行模式】
第!六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但处置建筑垃圾必须!取得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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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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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处:置管理
第—七条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和江西》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通知《(,赣建城?[2005]25】号)文件精神凡在市!中心城区内处置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提—前向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报告?办理处?置手续并与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建?筑施工场《地环境卫生》。。责任书?经核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 禁止将建筑【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内【。或者弃置于河道【、堤防、水沟—(渠)?、,街道空地、》绿化带及《其它非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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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或施工单位向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递交建筑垃圾】处置申请报告—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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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包括【建筑垃圾的各类【、数量、消纳、处】理方式和《处理地?。点; 《
】 (二)与消纳、】处理单?位和:具有承运建筑—垃圾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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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建筑《施工场地环境卫生】责,任书 ?
】 第九条》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处置!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据实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对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原因【
— :第十:。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的时间、!数量和场《地处置建筑》垃,圾;因工程需要必须!变更时间、数量和】消纳场地《的应:提前3日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处置变!更申:请经核准后重新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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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垃圾回填的监【督和:管理:单位和个人需要【。建筑垃圾《回填:。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和,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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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及标准—
【 (一)施工现【场,应设围作业设围标准!应符合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城》区各建筑、开—发和:拆迁工地余》土堆放?必须实行围档—封闭作业《工地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5米并书】。写文明公《益用语或经批—准同意?设置高档次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宣传广—告缴纳必要的广【。告空间媒《体占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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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地进出口路【面硬化与设置建设建!筑工地动工》前对工地出》入口必须《硬化运输余土、建筑!材料车辆途径建筑工!地内所有道》路要进行《全面硬化;》工地内设置车—辆冲洗台配备—。高压冲洗枪设置阻】行杆要求《工程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出场防止《工程运输《车辆:带,泥污染城区》路面;各工地必须】与城:管部门签订》。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责!。任书并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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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施工单位和个】人应:文明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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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置,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在建筑物【拆迁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洒水、设—置密闭式防尘网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在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有效《。预防和减少施工尘】土,对环境的污》染, :
【 2.施工作业】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妥善堆放并】采取防溢漏》。、防:扬尘措?施,预防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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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中产生的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首先回用满足—。拌料用?水使用不完》的方可排放入—城,市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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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在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和生活【垃圾容?。器内;
】
5.】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废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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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作,业要求设置相应【。的厕所?、化:。粪池和生活》垃圾容器,并落【实专人管理,按【规定时间《清除;厕所必须【有冲洗设《备,便池贴瓷砖,】并保:持清洁卫生厕—所废水应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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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按》照卫:生,、通:风和照明要求设置】更衣室、简易浴室】等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建立?定期清扫制度—洗浴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其排放必》须治理达《标后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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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孽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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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等相关》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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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施工!停工:后应做必要维护停】工期间保持工地出入!口围栏附近环境卫生!围栏:在,工程竣工《前不得拆除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15日!内(:占道施工的》在5日内)及—时清除施工现场堆】存的建筑垃》圾及其?它物料并及时清【理平:。整场地出口和—周边环境《卫生及时移交管理部!门或组织《。专,人进行?日,常清扫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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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凡在!城区内施工的—单位及个《人应按?照吉安市“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到?责任区内《不乱堆乱放物品不摆!摊设点?不,。占道经营确保—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并制止破坏市政【环卫设施《的行为 《
第三章 运!输,管理
第十三条各!类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必须《交由具备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组织进行专业化】密闭式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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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建】。筑垃圾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体组?。织必须符合》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规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规定的!条件:具体标?准由市城市管—理局依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规》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示 】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或个!。体组织的资格审查】禁止未经核准—的单位?或个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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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凡承担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或自行安排—。。车辆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运输前持承运!合同或?提前向?市城市管《理局或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建筑垃圾—的处置方案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的起始终点—。及运输车辆》的资:料、数量《经核准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或散装建筑材料运!输时间路线通知书】。后方可组织实—施;同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建筑垃圾调】。剂费或散装建—材运输管理费—建筑垃圾代运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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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作业时间】应在晚上《20:00(夏季】21:0《0)以后开》始至第二天》早上4?:00以前结束【并清理施工场地【。和车辆行驶经—过的路面严禁雨【。雪天运?输处置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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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凡从】事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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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地余土废渣、!砂砾、建筑材料以及!商品混泥土》的装运?车辆必?须实施密《闭运:输安:装,车载GPS和监控探!头自觉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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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地必须聘请专业】清扫保洁队伍实施跟!踪保洁负责清除【运输途中及作业场】。。地撒:漏的余土废渣、砂】砾和作?业面混?泥土并冲洗被—污染的路面 】
】(三)工程》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良!好车况?车厢底板、侧板、】尾板齐全无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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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程运输】车辆禁?止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高度不得超》过侧箱挡板水平面】并确保?装载:物不沿途抛、洒、】滴、漏及散发异【味 ?
!(五)工程》运输车?辆装运余土、砂砾应!按城:管,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按指定!的消纳场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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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符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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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承!运建筑垃《圾或散装建筑—材料的运输》单位或者个体组织】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或散装建!筑材料运输》时间路线通》知书并按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运输?时间:、路线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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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从事建筑【垃圾或散装建筑材料!运,输的:单位和?个体组织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 (一)出租—、转让?、涂改、伪造—或超期使用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或散—装,建筑材料运输时【间路线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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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擅自》。改变运?。输线:路,和时间; 》
! (三)《承接未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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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运输车辆超【载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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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公安交警《部门应依法》查扣并没收无牌照、!无,合法来历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从严处!罚无照?。。。驾驶:装运建筑《。垃圾的车辆的人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查扣的无—牌照、无合法来【历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应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第四!章 场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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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由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有计—划地进行建筑与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损坏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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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凡在市《中心:。城区内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地(—。不,包括:单位自有场地)均应!由市:规划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选址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到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市国土资源—局应将?建筑:垃圾消纳场地临时用!地审批情况及时向市!城,市管:理局通报以》便市城?。市管:理局能有《效管理、监督—。和检查并由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场地实际—。统一调度合理—安排禁止占用耕【地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开设消纳场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地不】得擅自关闭》或者改变场》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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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地设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场】地,的选址、范围及【填,埋高程应符合城乡规!划法、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
? (二)》具有便利《的道路交通条—件,
】
?。(三:)相应的机械设备】和照明设施及—冲洗设备《齐全:; 《
(!四)场地的排水【系统完善、合—理,;,
】
(五)设【置不低于2.5米】高的实?体围栏实《行封:闭式管理; 】
(!六,)完善防尘、防污水!外溢、消灭蚊绳等设!施符合环《境卫生要求; 【
】 (七)配备专】人管理制《。定,场地管理措施 【
! 第二十三》条 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进入消?纳场地、回》填施工场《地,和建筑工地应自觉接!受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指定的?区域倾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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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入场弃置的!建筑垃?圾应当?分类堆放及时平整】保,。持环:境整洁处《置建筑垃圾应当采】取回填夯基》、填洼还《耕、堆山造景、废渣!制砖等多种有效途径!实现建筑垃圾—的再生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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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处置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险!性废:弃物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筑部第1【39:。号令)第2》0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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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
】 :(二)将医》疗卫生、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
《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
》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
《
?。。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5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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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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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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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的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2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管理规定(建—筑部第13》9号令)第》22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3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于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条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4!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6》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二】。条 未?按照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及:标准:落实到位的任何施工!单位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第一次发《现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的停—办散:装建筑材料》。运输:。时间路线通知书【。对于屡教不改—的将实行从严—从重处罚
》。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处罚决定!处罚: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第三十《四,条 城管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执法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侮?辱、:殴打:城,管执法人员妨碍阻挠!其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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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应佩戴!统,一标志并出》示,执法证件文明执【法依法办案值—有关行政管理—的执法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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