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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04-26 】 文号吉府办—发〔2013〕8】。号 ?吉州区、青原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 吉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经201《3年4?月20日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2013》年4月2《6日 《吉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吉《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的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创《造优良人民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吉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散装建筑材料是【指砂、砾、石、【灰浆、商品混—凝,土和车载工》业与民用煤炉碴【等建筑材料;本【办法所称的施—工场:地环境卫《生包括施工场—。内施工场地外人行】道(:含在建人《行,。道)施工场地进出口!道路进出《。运输:车辆等的《环境卫生 ! ,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运!输散装建筑材料和在!市中心城区内进行】建设:。施,工的建设开发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 第四条 【吉安市城市管—理局是市中》。心城区内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青《原区是本辖区—内,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吉安市城管支队】负责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消纳!、处置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的,具体管理《和指:导工作建《设、公安交警、【环保、交通、国土】、工商、水利、【卫生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支持和鼓励单位或】个人投资建设—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设施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运行模》。式 】 第:六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但处置建筑垃【圾必须取得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核准》    — 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 第二章《。 处:置管:理 第七条—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和江西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通知(赣建城】[2005]25号!)文件精神凡在【市中心城区内处置】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提前】向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报告办理处置手【续并与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建筑施工场地环】境,卫生责任书经核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 禁止将建》筑,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内或者弃置—于河道、堤防、【水沟(渠)》、街道空《地、绿化带及其它非!指定地点 【 《 《第八: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或施工【单位向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递交:建筑垃圾处置申请】报告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   《 , (一)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包括?建筑垃圾的各类、】数量、?消纳、处理方式和】处理:地点;?    ! (?二)与消纳》。、处理单位和具有承!运建筑垃圾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施工合同; 【 《   —(三)与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建筑施工场—地环境卫生》责任:书 】。 ?。 ,第九条?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处置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据实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对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原因》 】第十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的时间、】数量和场《地处置建筑垃圾;因!工程需要必须变【更时:。间、数量和消纳场地!的应:。提前3日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处置变【更申请经核准后【重新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 第十【。一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垃圾回!填的:监督和管理单位和】个人需要建筑—垃圾回填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和—调运 ? , 第【十二条 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及标准 》   ? ?(一)?施工现场应》设围作业设围标准】。应符合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城?区各建筑、开—发和拆迁工地余【土堆放必须实行围档!封闭作业工地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5!米,。并书写文明公—益用语或经批准【。同意设?置高档次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宣,传广告?缴纳必?要的广告空间—。媒体:占用费?    ! (二)工地进】出口路面硬化与【设置建?设,建筑工地《动,工前对?工地出入《口,必须硬化运输余土、!建筑:材料车辆《途径建筑工地内所有!道路要进行全面硬化!。;工地内设置车【辆冲洗台《。配备高压冲洗枪【设置阻行杆要求工程!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出场防止工【程运输车辆带泥污】染城区路面;各工地!。必须:。与,城管:部门签订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责任书并【。缴纳保证金 【    】 (:三)施工单》位和个人应文明【施工作业 —    】 1:.设置?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在:。建筑物拆《迁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洒水、—设置密闭式防尘网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在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有效预防和减少】施,工尘土对环境—的污染?    ! 2.施工—作业: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妥善堆【放,并采取防溢漏、【防扬尘措施》预防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  : 3.施【工中产生《的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首先:回用满足拌料用水使!用不完的方可排放入!。。城市下?水道; 【    — ,。4.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在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和生活垃圾容【器内; 》    【 5.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废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    》。。。。 6.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作业要】求,设置相应的厕—。所、:化,粪池和?生,活垃圾容器,并【落,实专人?管理,按规定时间清!除;厕所必须—有冲:洗设:备,便池贴瓷—砖,,并保持《清洁:卫,生,厕所废水《。应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  ?  《 7.按照》卫生、通《风和照明要求设置更!衣室、简易浴室等】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建立定》期清扫制度洗浴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其—排放:必须治理达》标后排放《;    ! 8《.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孽生; !    【9.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等相关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 ,    】 (四《),施工:停工后应做必要维护!停工期?间保持工地出入【口围栏附近环境卫生!围栏在工程》竣工:前,不得拆除《。。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1,5日内(占道施【工的在5日内—),及时清除施工现场堆!存的建筑垃》圾及其它物料并及】时清:理平整场地出口和周!边环境卫生》及时移交管理—部,门或组织专人—进行日常清扫保【洁    ! (五)凡在】城区内施工的—单位及个人》。应按照吉安市“【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到责任!区内不乱堆乱放【物品不摆摊》设点不?占道:经营确?。保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并制止破坏市】政环卫设施》的行为 【 第三章 运输管理! :。第十:三条各类《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必须交由具》备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组织进?行专:业化:密闭式运《输    — ?经营建筑垃》圾,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体【。组织必须符合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规: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规定】的条件具体标准【由,市城市管理局依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规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示    !。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或个?体组织的资格审查禁!止未经核准的—。单位或个《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 【 第十四条— ,凡承担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或自?行安排车辆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运输前持《承运合同《或提:前向:市,城市:管理:局或: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建筑【垃圾的?处置方案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的起始终《点及运输车辆—的资料、数量—经核准?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或散】装,建,筑材料运《输时间路线通—知书后方可组—织实:施;:。同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建筑垃!圾调剂?。费,或散:装建材运输管理费建!筑垃圾代运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 — 第十?五条 ?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作业时间应!。。。在晚上20:0【0(夏季21:0】。0)以后开始至第二!天早上4:0—0以前结束并清理施!工场地和车辆—行驶经?。过的路面严》禁雨雪天运输—处置建筑垃圾 】。 : ? 第十六条 凡【从事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一)?工地余土废渣、砂砾!、建筑材料以—及商:品混泥土的装运【车辆必须实施密【闭运输安装车载G】PS和监控探头【自觉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管 ?    ! (二)工地必须】聘请专业《清扫保洁《队,伍实施跟踪》保洁负责清除—运输途中及作业场】地撒漏?的余土废渣、—砂砾和作业》。面混泥?土并冲洗被污染的路!面 — ,  : (三)工程】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良,好,车况车厢底板—。、侧板、尾板齐全无!破损 —    (四!)工程运输》车辆:禁止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高度不得超过侧【箱挡板水平面并确】保装载物《不沿途抛、洒、滴】。、漏:及,散发异味 !。   —(五)?工程运输车辆装【运余土?、砂砾应按城—管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按指定【的,消纳场倾倒 【  《  (六【)符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 , ? 《第十七条《 承运建筑》。垃圾或散装建—筑材料的运》输单位或者》个体组织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或散装建筑材料运!输时间路线通—知书并按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运【输时间、路线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 《 ?第十八条 从事建筑!垃圾或散装建筑材】料运输的单位—和个体组织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出租】、转让、涂改—、伪造?。。或超期使用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或散装《建筑:材料运输《时间路线通知—书; 《。。    — (二)—。擅,自改变运输线—路,和时间; — ?   —。。(三:。)承接未《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业务:; : 《   (四】)运输车辆超载运】输 ? !第十九?条 公安交警部门应!依法查扣并没收无牌!照、无合法来历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从!严处罚?无照驾驶装运建筑垃!圾的:车辆的人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查扣《的无牌照、无合法来!历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应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第四章 !场地管理 第二】十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由?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有计?划地:。进行建筑与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损:坏其:设施 《 第【二十:。一条 凡在市中心】。城区:内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地(不包括》单位自?有场地)均》应由市规划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选址!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到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市国土资源局—应将建筑垃》圾消纳场《地临时用地审批【情况:及,时向市城市管理局】通报以便市城—市管理局能》有,效管理、监督—和检查并《由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场地实》际统一调度》合理安排禁止占【用耕地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开设消纳场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地不得擅》自关闭?或者改变场地用途】。 ? 《 ,第二十二《条 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地设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场地的!选址、?范,围及填埋高程—应符合城《乡规划法、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 ?   (【二)具?有便利的道路交通条!件 —   ?。 (《三)相应的机械【设备和?。照明:设施及冲洗设—备齐全; 》    】 (四)》场地的排水系统【完,善、:合理:;  【  ? (五)设置不】低于2?.5米高《的实体?围栏实?行封闭式管理—; 《  ?  ? (六)》完善防尘、防污【水外溢、消灭蚊绳】等设施符合环境卫生!要,求; —    《 (七)配备】专人管理制定场地】管理措施《 ? 《 《第二:十三条? 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进入消纳场—地、回填施》工场地和建筑工地】应自觉接受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指定!。的区域倾卸 】。 》第二:十四条 入场弃置的!建筑垃?圾应当分类堆放及时!平整保持《。环境整洁处》置建筑垃《圾应当采取回填夯】基、填洼还》耕、堆山造景—、废渣制砖等多种】有效途?径实:现建筑垃《圾的再生开发利用】 《 第二十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处置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险性废【弃物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筑部第139号!令)第?20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  :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   《 (二)将】医疗卫生《、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  ?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    》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5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    》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 ,    】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的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2,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管理规定(建筑部】第139号令)第】22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九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3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于】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条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4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6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 《 第三十二条【。 ,未按照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及标准】落实到位《的任何施工单位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第一次发》现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的!停办散装建筑材料运!输,时间路线通知书对】于屡教不改的将实】行,。。。从严从重处罚 【 》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处》罚决定处罚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第三十四条— 城管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执法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侮辱、殴打城管执法!人员妨碍阻挠其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五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应佩戴统一标】志并出?。示执法证件》文明执法依法办【案值:有关行政《管理:的执:法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