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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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04-2》6
文号【吉府办发《〔20?。13〕8号
【吉州区、青》原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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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经20》13年4月20日】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4月2—6日
《吉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吉: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的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创造优良人民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吉?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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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散装建筑材料是【指砂、砾、石、【灰浆、?商品:混凝土和车载—工业与民用煤—炉碴等建筑材料;】本办法所《称的施工场地—环境卫生包括施【工场内施《工场地外《人行道(含在建【人行道)施工场【地进出口道》路进:出运输车辆等—的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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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运》输,散装:建筑材料和》在市中心城区—内进行建设施—工的建设《开发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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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吉】安市城市管理局是市!中心城区内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青原区【是本辖区内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吉安—市城管支队》负责: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消纳:、处置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的具体管理和—指导工作建设、公】安交警?、环保、交通、国】土,、工商、水利—、卫生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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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支持和鼓【励,单位或?个人投?资建设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设施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运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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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但处置建筑》垃,圾必:须取得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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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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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处—置管理
第—七条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和江】西,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通知(赣!建城[2005]】25号)文件精【神凡在市中心—城区内处置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提前向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报告办理处》置手:续并与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建筑施—工场地环境卫生责】任书经核《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 禁止将建筑【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内或者—弃置于河《。道、堤防、水沟(】渠)、街道空—地、:绿化带?及其它?非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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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或施工—单位向?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递《交建筑垃圾处置申请!报告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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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包括【建筑垃圾的各—类、数量、》消纳、处理方式和处!。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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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消纳、处《理单位?和具有承运建筑垃】圾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施工【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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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建筑施工场地环】境卫生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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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处置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据实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对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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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的时间【、数量和场地处置】建,筑垃圾;因工—程需要?必须变?更时间、数量—和消纳场地的—。。应,提前3?日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处置变【更申请经核》准后重新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第!十,一,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垃圾回填的—监督和?管理单位和》个人需要建》筑垃圾?回填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和调】运,。
第!十二条 《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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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现场应设围作—。业设围标准应—符合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城区》。各建筑、《开发和拆迁工—地余土堆放必须【实行围档封》闭作业工地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5,米并书写文明公益用!语或:经批准同意》设置高档《次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宣传广告缴纳】必要的广《告空间媒体占用【费
》
— (二)《工地进出口路—面硬化与设置—建设建筑工》地动工前对工—地出入?口必须硬化运—输余土、建筑材料】车辆途径建筑—工地内所有》道路:。要进行全面硬—化;工地内设置车辆!冲洗台配备》高压冲洗枪设置阻行!杆要求工程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出场防》止工程运输车辆带】泥,污染城区路面;各工!地必须与城管部门】签订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责任》书,并,缴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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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施?工单位和个》人应文明施工作业】
! 1.设置—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在建筑!。物拆迁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洒水、设】置密:闭式防尘网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在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有【效预:防,和减少施工尘土【对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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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施工作—业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妥》善堆放并采》取防溢漏、防扬【尘,措施预防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
! 3.施工》中产生的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首》。先回用满《足拌料用水使用不完!的方可排放入城市】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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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在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和生活】垃圾容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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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废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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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作业要求【设置相应的厕所、化!粪池:和,生活垃圾容》器,并落《。实专人?管,理,按规定时间清除!;厕所?必须有冲洗》设备,便《。池贴瓷砖《,并保?持,清洁卫生厕》所废水应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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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按照卫!生、:通风和照明要求设置!更衣室、简易浴【室等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建》立定期清扫》。制,度洗浴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其排》。放必须治理达标【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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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孽》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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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等!。相关: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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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施,工停:工后应做必》要维护停《工期间?保持工地《出入口围栏附近环境!卫生围栏在》工程竣工前不得拆除!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15日内(占道!施工的在《。5,。。日内:)及时清《除施工?现场堆存《的建筑垃圾及其【它物料并及》时清理?平整场地出口和周】边,环境卫生《及时:。移交管理部门或【组织专人进行日常】清扫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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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凡【在城区内施工的【单位及个人应按照吉!安市“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到责任区内不乱】堆乱放物《。品不摆摊设》点不占道经》营,确保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并制止破坏》市政:环卫设?施的行为 —
第《。三,章 运输《管理:
第十三》条各:类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必《须交由具备》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组?织,进行专业《化密闭式运输—
】经营建筑垃》。圾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体组织必须符!合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规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规定的条—件具体标准》由市:。城市管理局》依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规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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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或个体组【织的资格审查禁止】未经核?准的单位或个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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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凡【承担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或自】行安:排,车辆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运输前持承运合同!或提前向市城—市管理?局或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建】筑垃圾的《。处置方案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的起始终点及—运输车?辆的资料、数—量经核准《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或散《装建筑材料运输【时间路线通知书【后方可组织实施;】同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建筑垃圾《调剂费或散装—建材运输管理费建筑!垃圾代运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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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作业时】间应在?晚上20《:00(夏》季21:00)以后!开,始至第二天早—上,4:00以前结束】并,清理:施工场?地和车辆行》驶经过的路面严禁雨!。雪天运输处置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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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凡从事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一)工地余】土废渣?、砂:砾、建?筑材:料以及?。商品混泥土的装运车!辆必须实施密闭运】输安装车《载GPS《和监控探《头自觉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管
】
(—二)工地必须聘请】专业清扫《保洁队伍实施—跟踪:保洁负?责清除运输途—中及作业场地撒漏的!余土:废渣、砂砾和—作业面混泥土并冲】洗被污染的路—面
】
《(三)?工程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良好车况车厢底板!、侧板、《尾板齐全无破损【
【
(》四)工程运输车辆禁!止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高度不》得,超过侧?箱挡板水《平,面并确保《装载物不沿》途抛、洒、滴、漏及!散发: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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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工》程运输车辆装—运余:土、砂砾应按—城管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按【指定的?消纳场倾倒 — ,
《
《 (六)《符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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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七条 承运建【筑垃圾或散装建【。筑材料的运输单位或!者个体组《织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或【散装建筑材料运输】时间路?线通知书《并按: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运输时间、—路线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 第十八条 【从事建筑垃圾或散装!建筑材料运》输的单位和个体【组织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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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转让、涂改!、,伪,造或超期《使用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或散装建—筑材料?运输:时间:路线:通知书; — ,
】(,二)擅自改变运【输线路和时间; !。
】。 (三)承接未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业务; 》 :
》
(四)运输】车,辆超载运输》
《。
《
第十九—条 公安交警—部门应依法查扣并没!收无:牌照、无合法—来历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从—严处罚?无照驾驶装运—建,筑垃圾的《。车辆的人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查扣的无牌【照、无合法来历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应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第四章! 场地管理》
第二《十,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由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有计划地进行建【筑与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损:。坏其设施
》
》 第二十一—条 凡在《市中心城区内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地(不—。包,括单位自有场—地)均应由》市规划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选址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到【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市国土资源【局,应将建筑垃圾消纳场!地临时用地》审批情况及时向市城!市管理局通》报以便市城市—管理局能有效管理、!监督和检查并—由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场地实》际统一调度合理安】排禁止占用耕地【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开设消【。纳场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地不得《擅自关闭或者改变场!地用途
】
: 第二十《二条 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地设!。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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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地的选址、范围【及填埋高程应符【合城乡规《划法、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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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具有便利的道路交】通条件 《
】 (三《)相应的机械—设,备和照明设施及冲洗!。。设备齐全; 【
《
《 ,(四)?场地的?排水系统完善、合】理; 》
《
? (五)设置不【低于2.《5米高?的实体围栏实行【封闭式?管理;
!
(—。六)完善防尘、【防,污水外溢、消—灭蚊绳等设施—符,。合环境卫生要求;】。
》
》 (七)配》备专人管理制—定场地?管理措施 —
!第二十三《条 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进》入消纳场地、回填施!工场地和建》筑工地应自觉—接受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指定的区域倾—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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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入场》弃置的建筑》垃圾应当分类堆放及!。时平:整保持环境整洁处置!建筑垃?。圾应:当采取?回填:夯基:、填洼还耕、堆山】造景:。、废渣制砖等多种】有效途径实现建筑垃!圾,的再生开发》利用
! 第:二十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处—置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险性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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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筑部第139!号令)?。第2:0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
(二】)将医疗卫》生、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5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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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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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的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2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管《理规定(建筑—部第139》号令)第《22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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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3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于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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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4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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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6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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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未《按照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及标—准落实到位的任何施!工单位属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第一次发现—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的停办!散装建筑材》料运输时《间路线通知书对【于屡:。教不改的将实行【。从严从重处》罚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处【。罚决定处罚》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第三?十四条 城管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执法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侮】辱、殴?打城管执法人—员妨碍阻《挠其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应佩戴统《。一标:志并出示《执法证件文明执法】依法办案值》有关行政管》理的执法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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