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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 】。 政府令〔20】10〕1《号 》 :唐山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已》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 : 市 长—陈国鹰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 :。 : 第一条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合理确定】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保证征】收土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土地涉及果》树、:林木、苗《。。木、花卉、温—室(大棚)、青苗、!水产养殖、》。农田水电设》施等地上附着物补】偿的适用本规定【 《 第三条 —征收土地中各—类,果树的补《偿标准依据其—密度:和单株干径》。确定:低于最大《密度的按实际株数补!偿;超过规》定密度的部》分不予?补偿 】    (一—) 鲜果树的—最大密度和补偿标准!。为 —   ?  :1、鲜果树的—最大:密,。度桃树、大樱—桃树:每公顷(15亩)】16:6,5株;苹果树、【梨树、杏树、—李子树及《其它鲜果树每公顷(!15亩)1》245株;》。矮化密植园最—大密度?每公顷(15—亩)不超《过1:665株 【  《   2《、鲜果树《的补:。偿标准(依据单株干!径确定)《为 》 】。。   ?。 (二)干果树的】最大:密度和补偿》标准为 》 ?  :。   ?1、:干果树的最大密度】树,龄在十?年以下?。的每公顷(1—5亩:)1665株;【树龄在十年以上的每!公顷(15亩)82!5株  !   2、干果树的!补偿标准(依据单】株干径确定)—为 — ? :     (三)!树冠不整和进入衰】果期的各类》果树单株补偿标准按!树冠整齐的各—类果树?单株补偿标》准的50%》-80%计算—;没有树冠而根【部,生枝的每株补偿【40元?;,枯死:果树不予《补偿: —第四条? 大棚鲜果树(含葡!萄)的补偿标准【经评估确定 】 第五条 【露地葡?萄,。的,补偿标?准,依据单位面积产量按!其产值的3倍—计算 】 ,。   ?(,一)单位面积产【量分:别为:  【   1、二至三】年生每公顷(15】亩)6?0007500公】斤,    ! 2、三至六—年生每公顷(1【5亩)750—04500》0公斤 —。 ?    《3、七年《。。生以:上每公顷(15亩】)4500》07:5,00公?斤 — ,  :  (二)》价格:以省统计部门统计】。的上年度平均—价格计算 !   ?  (三)》一,年生葡萄按二年生葡!萄补偿标《准的50%计算 ! : ,    《 (四?)葡萄的架杆、【铁丝等其他》辅助设?施每公顷(》15亩)补》偿7500-1【5000元》 : , 第《六条 各《类苗圃的补偿标【准分别为《 —    《(一)果树苗圃【的补偿标准二年【生嫁接半成苗苗圃】按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计算—;一年生砧木苗圃】 —    按二—年生嫁接半成苗【苗圃的?50%计算》未经嫁接的三—年,。生以上的板栗—、,核桃果树苗圃按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计》算;一至二年生【按三年生以上的5】0%计算 —  》   (二)其它林!木苗:圃的补偿标》准良种速生树—。种二年生《以上的按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计算一年《。生按二年生以上【的50%计算—;乡土树种苗圃按】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2倍计?算 【第七条 各类—树木的补偿标—准,分别为 — ? , ,  (一)》紫穗槐、簸箕柳【、桑条?根据实际占地—面积按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2】。-4倍计算 】     (二!)一般树木只—补偿损失费标准如】。下 《 ?。 —    (三—)各类观赏树木、】花卉、药《材等不易确定—补偿标准的其补偿标!准经评估确定 】     】(四)防护林、【。生态公益《林、特?种用途林、旅游风】景区树?木的补偿标准按其防!护效:益和:其特定?的,经济价?值,经评估确《定  】  : (五)《国家和本省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 第—八条 各类温室的补!偿标准分别》为,  【   (一》)砖石结构围—墙骨架为《钢筋:。。或角铁?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60元补偿【;有取暖《设施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75元》补,偿 》     (二)!砖石结构《围墙骨架为竹—竿、塑料盖顶的【按占地?    ! 面积每平方米4】0元:补偿 】第九条 各类—。大棚的补偿标准【分别:为 【 ,   (一)骨【架为钢筋或》角铁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补偿— 》。 ,   ? (二)骨架为【竹竿、塑料》盖顶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2!0元补偿 !。     (三)小!拱棚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5-:10元补偿 】 第十条 青】苗的补偿标准依据】县(市)区统—计部门上《年度公布的所—在乡镇该作》。物产值?。。计算 》 第十一—条 水产《养殖业的补偿标准】。分别为 】       (】一)淡水《养殖的?补偿标准按》照单位面《积产量和上》年度的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   1、》精,养池塘单位面积产量!。 》     (1)主!养鲤鱼的(》池中合理套养—鲢鱼、鳙鱼》或鲫鱼等)每公【顷(15亩)—1,5000-262】50公斤《。。 —    《(2)主养罗非鱼】的(:池中合理《套养:鲢鱼、鳙鱼或鲫鱼】等)每公顷(15】亩)1?1250-18【750公斤 】     【(3)甲《鱼每:公顷(?1,5亩:)2250375】0公斤 !    (4)南美!白对虾?每公顷(15亩)4!500-7》500公斤 — ,    【 (:5)池?塘养:河蟹每公顷(—15亩)11—25-1500公斤! 《   《  2、半精养鱼】池塘单位面积产量每!公顷(15亩—)7500-150!00公?斤 ? :。     3【、散混养鱼池塘【。单位面积产量每公】顷(:15:亩)4?500-《6000公斤 !。  《 ,  池塘内多—品种混养的以—主养品种的价格计算!补偿: ,   【  (二)海水养殖!的补偿标准》按单位面积产—量和上年度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 :。   ?  1、《海水养殖池》塘以虾?豚、虾蜇《、虾蟹(其中—虾为中国虾、—日本:虾):混养的其单位面【积产量分别》为 ?  》。。   (1)虾豚】混养的虾每公顷【(15亩)3—75-9《00:公斤河豚鱼每公【顷(:。15亩?)750-11【25公斤; — ?     (【2)虾蜇《混,养的虾每公顷—(,15亩)3》75:-900公斤海蜇每!公顷(15亩)7】50-3000公】斤; —    》 (3)虾蟹混【养的虾每《公顷(?15亩)《3,75-900公【斤海蟹每公顷(1】5亩:)450-750公!斤 》     2【、其它养殖品种和】养殖模式单》位面积产《。量经:评,估确定 《 ,  》   (三)水【产养殖?的单位面积产量以实!际占用池塘的净水】。面,的面积?计算 】   ?。 ,(四)工厂化养殖的!。。补偿标准其产—量、价格和设施均】经评估?确定 【 第十二条 水产】养殖池塘的补—偿标准一般池塘每公!顷(15《亩)3?75:004500—0元:;,围海造池的每—公顷(15》亩)6000075!000元 】 第十《三条 各类水井【的,补偿标准分别为【 《    》 (一)庭》院压水?。井每眼?补偿3000-40!00元; !     (二)】混凝土?管机井按井深每米】补偿200-30】0元; 》    【 ,(三)钢管、铸铁】管机井?按井深每米》补偿500》-600元》; ?     (!四)钢筋混凝土【管,机井按井深每米补】。偿300-40【0元 ? ?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迁?葬费每具补偿80】0元 ?     !受国家保《护的革命《烈士墓、知名人士】墓、华侨祖墓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考察价值的古墓迁】葬补偿?。问题由当《地人民政府酌情确定! : 第》十五条 《合法的地《上建(构)筑物【的补偿?标准按照国》家关于建(构)筑物!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或经评—估确定 》 第十—六条  农田灌【溉设施中的》地下灌溉管网按管】道长:度每米补偿》40-50元;机】。。井房区别大小—、新:旧、材料等》情况每座补偿20】00-50》00元 】 第:十七条? 农田中《小型低压电力设施】(含电线、电杆等)!按线路?长度每米补偿40】-50元 —。 ? 第十八条 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国家或本省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 !本规定未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可以通过协》商或经?有关专?业、技术《。评估部门《评估后?。。依据法律、》法规等规定予以补】偿 第二!十,条, 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抢【栽、抢种的作—物或: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唐山市》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唐山市人民政【府令[2002]第!20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