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
政】府令〔2010〕1!号
唐山!。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已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市 】长陈:国鹰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
?第一条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合理确定】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保证征收】土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土】地涉及?果树、林木、—苗木、花卉、温室(!大棚)、青苗、水】产养殖、农田水电设!施等地上附着物补偿!的适用本《规定:
《
第三《条 :征收土地中各类果树!的,补偿标准依据其【密,。度和单?。株干径确定》。低,于最大密《度的按实际株—数,补偿;超过规定密度!的部分不予补偿
!
:
(一】) 鲜?果树:的最大密度和补偿标!准为
【
《 1、鲜果树的最大!密度桃树、大樱桃】。树每公顷(15亩)!1665株;—苹果树、《梨树:、杏树、李子树及】其它鲜果树每公顷】(1:5亩)?1245《株;:矮化密植园最大密度!每公顷(15亩)不!超过1?665株
!
2、【鲜果树?的补:偿标准(依据—单株干径确定)【为
!。
】(二)干果树的最】。大密度和补偿—标准为
》
1!、,干果树的最》大密度树《龄在十年以》下,的每公顷(15亩】。),1665株;树【龄在十年以上—的每公?顷(:15:亩,)82?5株
—
—2、干果树的补偿标!准(依?据单株干径》确定)?为
》
》
》 (三)树冠不】整和:进入衰果期的各类果!。。树单株补偿标准按】树冠整齐《的各类果树》单株:补偿标准的50%-!。80%计算;没有】树冠而根部生枝的每!株补偿40元;【枯死果树不予补偿】
,
:
第四条 大】。棚鲜果树(含—葡萄)的补偿标准经!评估确定《
《
第五条 露地】葡萄的补偿标—准,依,。据单位?面积产量按其产值的!3倍计算
—
— (一)单位面积!产量分别为
!
1【、二至三年生每公顷!(15亩)6000!。。7500公斤
!
:
2、【三至六年生每公顷(!15亩?。)7500》45000公—斤
! , ,3、:七年生以《上每公顷(》15亩)45000!7500公斤—
《
(【。二)价?格以省统计部门统】计的上年度平—均价格?计算:
?
:
《 (三)一年生葡】。。萄按二年生葡萄补】偿标:准的:50%计算
【。
《 , (《。四)葡萄的架杆【、,铁丝等其他》辅助:设施每公顷(15】亩,)补偿7500【-,。。15:000?元,
第六】条 各类苗圃—的,补偿:标准分别为
】
《 (一》。)果树苗圃的—补偿标准二年—生嫁接半成》苗苗圃按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计算—;一年生《砧木苗圃《
《
按二年!生嫁接半成苗苗【圃的5?0%:计算未?经嫁接?的三年生《。以上的板栗、—。核桃果树《苗圃按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计算;一至二年【生按三?年生以上的》50%计算》
】 (二)》其它林木苗圃—的补偿标准良种速生!树种二年生以上的按!。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计算一年—生按:二年生以上的—50%计《算;乡土树种—苗圃按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2倍计算《
《
第七条 各类】树木的补偿标准分】别为
《
《 (一)紫穗!槐、簸箕柳、桑条根!据实:际占地面积按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2-4》倍计算
《
,
— (二)一般树木!只补偿损失费标【准如下
!
【 : (三)各类—观赏树木《。、花卉、药材等不】易确定补偿标准的】其补偿标准经评估确!定
—
(四【)防护?。林、:生态公?益林、特种用途林、!旅,游风景区树木的【补偿标准按其防护效!。益和:其特定的经济价值经!评估确定
!
(五)】国家和本省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
?
第八条 各类温室!的补偿标准》分别为
! 《(一)砖石结—构围:墙骨架为钢筋或角】铁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60元补偿;—有取暖设施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7?5元补偿
—
(!二,)砖石结构围—墙骨:架为竹?竿、塑料盖顶—的按占地
】
》。 面积每平方米【40元补《偿
第】九条 ?各类大棚的补偿标】准分别为
【
,
—(一:)骨架为钢筋或角】铁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补偿】
— (二—)骨架?为竹竿?、,塑料盖顶《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20元补!偿
》
《 (三《)小拱棚《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5-!10元补偿
!
第十条 青苗的!。补偿标?准依据县(市)【区统计部《门上年度《公布的所在乡镇该】作物产值计算
】
第十一条 !。水产养殖业的补偿标!准分别为
】
》 ?(,一)淡水养殖—的补偿标准按—照单位面积》产,量和上年《度的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 1、精养池塘单!位面积产量》
?
(1!。),主养鲤鱼的(池中合!理套养鲢《鱼、鳙鱼或鲫鱼等】)每公顷(1—5亩)15000】-,26250公—斤,
《。
(【2)主?养罗非鱼的(池【中合理套养鲢鱼、】鳙鱼或?鲫鱼等?),每公顷(15—。亩)112》50-1《8750公斤
【
【 (3)甲鱼每公!顷,(15亩《)22503750!。。公斤
】 ? (4)《南美白?对虾每公顷(1【5亩)4500-】7500公》斤
:
?。
? (5)池【塘养河蟹每公顷(1!5,亩)1125—-1500公斤
】
【 2、半精养【。鱼池塘单位》面积产量每公—顷(1?5亩)7500【-15000公斤
!
》 3、散【混,养鱼池塘单位—面积产量每公顷(】15亩)4》500?-,6000公斤—
,
— 池塘内—多品:。。。种混养的以主养品】。种的价格计算补偿】
》
(二【)海水养殖的补偿】标准按单《位面积产量和—上,年,度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
!1、海水《养殖池?塘以虾豚、》虾蜇、虾蟹(—其中虾为中》国虾、日本虾)混】养的其单位面积产量!分别为
—
(1!)虾豚混《养的虾每公顷(【15亩)37—5,。-900公斤河豚】鱼每公顷(》。15亩)7》50-1125【公斤;
—。
【(2)虾蜇混—养的虾每《公顷:(,15亩)37—5-9?00公斤海》蜇每公顷《(15亩)7—5,0-3000—公斤:;
:
【。 (3)虾蟹混养!的虾每公顷(1【5,亩,)375《-900公斤海蟹每!公顷(15亩—。)450-750】公斤
—
2【、其它养殖》。品,种和养殖模式—单位面积产量—。经评估确定
】
— (三)水产养【。殖的单位《面积产?量,以实际占用池—。塘的净水《面的面积计算
【
》 (四)工厂!化养殖的补偿标准】其产量、价格和设】。施均经评《。估确定
【
第十二》条 水产养》殖池塘的补偿—标准一般池塘每公】顷(15亩)375!004?500?0元;围海》造池的每公顷(1】5亩)6000【07500》0元
?。
》第十三条 各—类水井的《补偿标准分》别为
!。 (一》)庭院压《水井每眼补偿300!0-400》0元;?
《
(二】)混凝土《管机井按井深每米】补偿200-3【00元;
!
《 (三)钢》管,、铸铁管机井按井】。深每米补偿》50:0-600元;
】
】 (四)钢筋—。混凝土管机井按【井深每?米补偿300-4】00元
》。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迁,葬费每具补偿80】0元
《
【 受国家保护的革命!烈士:墓、知名人士墓、华!侨祖:墓,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考—察,价值的?古墓迁葬补》偿问题由当地—人民政府酌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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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合】法的地上《建,(构)筑《物的补偿标》准按照?国家关于建》(构)?筑,物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或》经评估确《定
《。
第《十六条 农田【灌溉设施中的地【下灌溉管网》按管道长度每米补偿!40-5《0元;机井》房区别大小》、新旧、材料等情】况每座补偿》2000-》50:00元?
—。。第十七条 农田中小!型低压电力设—施(含电线、电杆等!)按线?路长度每《米补偿40-50元!
第十八!条 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国家或本省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 本!规定未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可以《通过协商或经—有关专业、技术评估!部门评估后依—据法:。律、:法规等规定》予以补偿
—
第二十条】 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抢!栽、抢?。种的作物或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唐山市》。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唐山市人民】政府令[2》002]第》2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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