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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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
唐政发【〔201《1〕15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 ?唐山:市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规范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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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限价商品住【房,。是指限定《。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通过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销?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住房
!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销售、交易—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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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全市限!价商品住《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市中心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 :。 《市中心?区以外?。其他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限价商品住房】。的,管理:工作县(市》)、区政府确定的非!营利性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限价商》品住房?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
: 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收入、?。资产核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收入、资《。产的核定工作
】 》 发展和改革、监察!、,财政、规划、国土】资源、价格、工【商、税务《、公安?、统计?、,金融管理等行政部门!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限!价商品住房的相关工!作
【 各县《(市)、《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
第二章 房源】供应:
第五条 — 限价?商品:房,的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落实并采《取附加房屋平均销】售价格、《最高销售《价格、套型比例和建!筑面积?标准等?条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相关条件!应由规划《行政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价格《行政部门拟》定
— 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应当明确各》项限定条件、建设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
《
第六条 ! 限价商品》住房:应当合理控制—套型面积标准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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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限?价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以,项目:综合: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为基础参照》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20!%下浮确《定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应当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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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申请条!。件,与,资格
第》八条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基【本家庭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一)】基本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1人满?五年以上;
】 , (二—)家庭?为一个基本家庭的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在《15平方米》以,下且住房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 (三【)基本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人】户为当地政》府确定的限》。价商品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的1?.5倍以下》二人户为标准—的1.2倍》以下三人及以上家庭!为标准的《1倍:以下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
? 限价商【品,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居民住房》平,均,。水平、城镇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 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家庭【是,。指两个以《上成员基于婚姻、】血缘、收养而产生的!法定的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的社会【生活单位《
《 《。家庭内?可包含多《个基本家庭本办【法所称基《本家庭是指》已婚男女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
— , 第十条《 基本家庭年度】可支配?收入是?指其家庭成》员的:年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 :。 基本家庭【资产:是指其家庭成员名下!的动产和不动—产包:括房产、《。汽,车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债权《等离婚人员原住房】析产:部分产权《。列入其资《产
【 第十一条 【 家庭无现》住房的其基本家庭】为无住房家庭—
有!现住:房,的家庭含两个以【上基本家庭》。。的其无现住房的基】本家庭为准无房家庭!其,住房困难《程度按家庭所有成】员的现住房总面积】除以:全部家庭《成员的人《数,计,算
:。
【有,。现住房的基本家庭】按现住房面积除【以基本家庭成—员的人数《计算:其住:房人均面积低于保障!标准的为现》住房困难《家庭
】 现住房包—。括自有产《权,(含共有产权)【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
【 19【99:年1:2月31日停止福利!。分房后?以,出售、赠与》。等形式转移》给他人的自》有住房?计入现住房但经审】核认定属医疗等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住,房的:可不计入
! 申请人的父母!或子女有两》套以上住房且能满】足每个基本》家庭独立居住的应当!计入基本家庭—。住房面积
!
: 第:。十二条? 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应:。当是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
【 : : 年满35周—岁以:上单身人《员按基本家庭对待;!其,中离异人员需离异三!年以上方可作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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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基本家》庭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 退出租赁性住】。房,保障符合当年或当批!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
第十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根?据年:度限价商品住—房可:销,售数量?、住房需求》状况等情况按—照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等因素排序!轮候的?。原则拟定当年或【当批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的【无,住房、现住》房困难?和准无房等各类住】房困难群体的—具,。体标准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四章 预登记、申!请与核准《
第十五条 对!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实行预】登记制?度
【 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租赁!。。证明、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材料】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家庭,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核!发预登记证明
】 ? 取得》预登记证明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住房和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申报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依》据人均住《房面:积、家庭结构、人】口数量?、户籍年《限,和收入水平等因素按!不超:过当年或当批可【供,销售限价商品住房数!量12?0%的比《例确定预销售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
《 ?根据:房源供应数量首先保!障无:住,房家庭再《分别确?定现住房困》难,及,准无房家庭的供应数!量现:住房困难类预销售对!象应:当按基?本家庭现住》房人均面积》计算确定《;,准无房类《预销售对《象根据房源》及申请人《。的数量情况可以按】家庭现?住房人均面积计算确!定也可以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
!
被公!布家庭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购房】申请;对逾期未【申,请的,取消预登记资!格取:消资格后仍》。需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应当重新!。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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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预销售对【象申请购买当批限价!商品住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一)预】登记:证明;
】 (二)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表】;
】 (三)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
】 《 (四)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 , (五《)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和资产《申报材料;
】 , ? (六)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 : (七)诚】信承诺书《、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
— (八)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第十七条 —对预销售对象提【出的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
》 (—一)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负责《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的受理《、初审及初审—公,示;
! (二)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本,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的复审;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市中心【。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的审核—、公示、《核准;?。
》 (三》)除市中《心区以外的其他【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的审!核,、,公示、?核准;
! :(,四)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核,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收入和资产—
?
第十八】条 :。 初审?单位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 经》初审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的将申请人申报!的基本情况和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公示7—日
—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初审单位】应当进行查证—公,。示期满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收入:审,核单:位
? —初审单位可以组【织居民委员》会从事限价商品【住房:初审的具体工作
!
》 第十?九条 收入—审核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就—申请人家庭》收入、资产是否【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送同级审核(!复,审)单位《
【 ,第二十?条 复审单位【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本《。区申请人《是否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提出复!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连同申请材—料一同报审》。核单位
《。
— 第二?十一条 》审核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
【对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的申请人基本情!况在当地《媒体和?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公,示7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审核单位!应当会?同收入?审核单位和初审【(复审?)单位进《行,查证
】 公示《。。期满对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入当批限价商品【房,。。销售范围
!。 符合销售条】件的申请人数量【低于当批《可售限?。价商:品住房套《数时空额《部分可按《照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排序依!次递补也可》列,入下批销售》
】第二十二条 对】申请:材,料不:规范、不齐全、不真!实或者?不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的各受理和【初审、复审》、审:核单:位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对:申请材料不》规范、不《齐全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5日内【规,。范、补全申请—。材料
! 第二十《三条 各受理、】初审、复审、审【核、核准单位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资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在受理、审!核过程中情况复杂】、,当批销?售房屋数量较—大,的可适?当延长时限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销售!与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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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不得高于》约定的平《均销售价《格、最?高销售价《格,
,
单套!住房销售价格应当】以平均销售价格为基!础由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单位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拟定
!
第二!十五条 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
?
第《二十:六条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可以按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商业性—贷款 ?
《
,
第二十七条】 限价商品—住,房实行公开销 (预!)售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将房源信!息,向社会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开发建设单位名称】、销(预)售时间、!房源位置、总建【筑面积、总套数、每!种套型的套》数、建筑面积、销(!预,)售价格、》申请期限、》申请购?买条件、审》核时:限与公?示时间?等
第二【十八条? 纳入当批—限价:商品住?房销售范《围的:申,请人数量《多于限价商品住【房房源时按照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进,行排序或《采取:摇号等方式确定【。购买人由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单位】向其:销售
! 纳入限《价商品住房》销售:范围而未买》到的应当直接纳【入下批限价商品住】房预销售范围按【原审核?程序进?行复查
】
第二十—九条 限价商品住!房供应面积为
】 : (一)【家庭成员为一人的】不超过70平方米;!
【 (二)家庭—成员为二《人的不超过80平方!。。米;
【 (三)家庭成!员为三?。人,及以上的不超过【90:平方米
— 《 供应面积》减去现?住房:面积部分用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
《 ? 超出供应面—积和现住《房面积部分》按届时同地段—或相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格购买
!。
第三十条 ! ,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对?所购限价《商品住房《拥有有限产》权
《 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限:价商品?住房”及按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面积》和“政府《投,资比例”等内容【
,
第六章 交易】管理
第三—十一条 所购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一,)限价商品住—房购买?。须满5年现》售房上市期限从缴清!购房款之日起计算预!售房上市《期限从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计算;
】
(】二,)取得?限价:。商品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
!
》 (三)补交按】。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面积的?增值收益和政府投入!。的资金其中按—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面?积的增值收益按照】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时:的准市场价格与交易!。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差】价的政府投资比例计!算
《。
第三十二!条 所购限价【商品住房达到上市】年限后?产权人可以按第【三十一?条规定补交相—关,费用取得普通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
】 第三十三条【。 , 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不得将【所购限价商》品住房转卖、兑换】、赠与?、作价入股》
,
》 , 在限制上市—交易年限内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限价?商品住房的》可以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回购并按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 》未按上市交易规定补!。交,相关费用的所购【限价商品住房不得出!租经营
【
? 第三?十四条 因法院】裁定、?判决:、调解和抵押等原】因处分限价商品【住房:的需先?按上:。市,交易规定补》交相关费用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 因继承】、离婚发生限价商品!住房权属转》移的可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房《屋权属性《质、限制上市起始】日期不变
— :。
第三十五】条 政府》投入资金为同地【段商品住《房,开发土?地出让金与限价商】品房项目实际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差
【 同地《段商品?房,土,地出让金由土地【评估机构评估报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确认!每平:方米:政府:投入:的资金?(楼面?地价的政府投入【部分)由《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单位计算
! 限价商】品住房准市场价格为!限价商品住房—平均售价与每平方米!政府投入资金之和】
政!府投资比例为—每平方米政府—投入资金与限价商】品住房准市场价格之!比;个人投资比例】为限价商品住—房,。平均售?价与:限,价商品住房》准,市场价格之比
【
: 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单【位将限价商品住房平!均售价、政府投入】部分、政府》及个:人投资?。比例等资《料在销售前分别报】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和!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建:档管理
《
【第三十六条 【收回的按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面积的增值》收益和政府投入的资!金应当上交本级财政!专,项用于住房》保,障,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对】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申请、销售、使用管!理、交?易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违反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行为《的举报或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核查【、处理?
—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三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以,欺骗等手段》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未领取限价商品!。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不予核【发;已领取限—。。价商:品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以公告—形式予以注销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收回已购】。住房或?责令其限期按当时】市,场价格补交》相关:费用;不退回已购住!。。房或不补交相关费】用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的由—有,关部门、单位—追究:当事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限价商品住!房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决定】的;:
】(二)不在》规定场所公》示应当公示材料的】;
》 (》。三)未按《。规定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批准理】由的;
《
(】四)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
! (五)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等?。政府派?。出机:构所辖区《域限价商品住—房的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
— 第四十一条 】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