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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 】 《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 唐政发〔!2011〕15号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     唐山【市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规》范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限—价商品住房是—指限定?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通—过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销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住房 ! 《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销售、交易【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全市限价商品【。。住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市—中心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   ?  :市中:心区以外其他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限价商品住房的!管,理工:作县(市)、区政府!确定的非营利性【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限价商品住房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     【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收入、资产—核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收!入、资产的核—定工:作 : :。  :   发展和改【革、:。监察、财政、规【划、国土资源、【价格、工商、—税务、?公安、统《计、金?融管理等行》政,部门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限价—商,品住房的相关工作 ! ,     —各县(市)、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房《源供应? 第?五条 限价商品】房的: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落实并—采取附加房》屋平均销售价格【、,最高销售价格、【套型比例和建筑面积!。标准:等条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相关条件应由规划】。行,政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价格—行政部门拟定 】 :    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应当!明确各项限定—条件、建设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 , 》 第六条 限价!。商,品住:房应当合理控—制套型面积标—准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内? 【 第七条 》 限价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以《项目:综合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为【基础参照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20%下浮》确定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应—当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测定 第【三章 申请条【。件与资格 》 第八条 》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基》本,家庭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     (一)!。基本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1人满五年【以上;   !  (二)》家庭为一《个,基本家庭的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在1《5平方米以下且【住房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     (三!)基本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人户为当地政—府确定的《限价商品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的1—.5倍以下二人【户为标准的1.【2倍:以下三人《及以上家庭为—标准的1《倍以下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限价商品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居民住—房平均水平、城镇】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 第九条 】 本办法所称家庭是!指两个以上成员基于!婚姻、血缘、收养而!。产生的?法定的?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的》社会生?。活单位  】   家庭内—可包含多个基本【家庭本办法所称基本!家庭是指已》婚男女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 ! : 第十条— 基本家庭—年度可?。支配收入是指—。其,家庭成员的》年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 :    基本—家庭资产是指—其家庭成员名—下的动产和》不,动产包括房产、汽车!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债权等离婚人员!原住房析产部—分产权列入其资【产 : , ? 第十一条 】 ,家庭无现住》房的其基本家庭为】无住:。房家:庭   【  :有,现,住房的家庭含两个以!上基本家庭的其无现!住房的基本》家,庭为准无《房家庭其住房—困难程度《按家庭所有成员的现!住房总?面积除以全部—。。家庭:成,员的人?数计:算 :    — 有现住房的—基本家庭按现—。住房面积除以基本家!庭成员的《人数计?算其住房《人均面积低于保障标!。准的为现住房困难家!庭 : ?    现住房包】括自有?产权(含《。共有产权)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    【 199《。9年:12:月31日停止福【利分房后以出售【、赠与等形式转【。移给他?人的自有住房—计入现住房但经审核!认定属医疗等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住房!的,可不计入 —    》。。 申请人《的父:母或子女有两—套以上住《房且能满足每—个基本家庭》独立居住的应当【。计入基本家庭住【房面积 【 第十—二条: :。。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应—当是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 —   ? 年满35周岁以上!单身人员《按基本?家庭对待;其中【离异人员需离异【三年以上方可作为申!请人 ! 第十三条 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基本家庭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    《 退出租赁性住【房保障符合当年或当!。批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 第十四条 !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根?据年度限价商品住】房可销售数量、【住房需求状况等【情况按?照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等因素》排序:轮候的原则拟—。。定当年或当批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的,无住房?、,现住:房困难和准无—房等:各类住房《困难群体的具体【标准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 第四章 预登记!。、申请与核准 】第十五条 对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实行【预登记制度 】     》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租:赁,证,明、:。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材料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家庭《,,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核发?预登记证明》 《    取得预登】记证明?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住房!和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申报 】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依据人《均,住房面积、家庭结】构、人口数量、【户籍年?限和:收入水平等因—素按不超过当年或】当,批可供?销售限价《商品住房数》量120%的比例确!定预销售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  根据房源—供应数量首先保【障无:住房家庭再分—别确定现住房困难】及准无房家庭的【供应数量现住房困难!类预销售对象应当】按基本家庭》现住房人均面—积计算确定》;准无房类预销售对!象根据房《源及申请人的数量】。情,况可:以按家庭现住房人】均面:积计算?确定也可以》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 》  ?   被公布家【庭,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购房?申请;对逾期未申】请的,?取消预登记资格取】消资:。格后:仍需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应当重新预】登记 ! 第十六条 【预销售对象申—。请购买当批限价商】品住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  (一)预登【记,。证明; — ,    《(二)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表—; :    —。 (三)《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    】。。 (:四)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     —(五)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和资》产申报材料》。;     !(六)?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 :  :   (《七)诚信承诺—书、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 (八)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 第十七》条 对预》销售对?象提出的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 《。。。     (—一,)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负责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的】受理、初审》及,初,。审公:示;  【   ?(二)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本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的复审;【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市?中心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的审核?、公示、核准; 】     (】三)除市《中心:区以:外的其他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的《审,核、公示、核准【;  —   ?(四)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核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收入和资产 】 , 第十八【条 ?初审单位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 , ,经初审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的将《申请人申报的基本情!况和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公示7日  !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初审单位应当!进行查证公示期满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收【。入,审核单位 —     初审单!位可以?组织居民委员会从事!限,价商品住房》初审的具体工作【 】第十九条 收入】。审核: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就申请人家!庭收入、资产是【否,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送同级审核—(复审)单位 】 第【二十条 复审单】位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本区申请人—是否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提出】复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连同申请材料一】同报审核单位 ! 《 第二十一条 【 审核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对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的申请人基本情况在!当地媒体和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公示7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审核单位应当会同收!入审核单位》和初审(《复审)单位进行查证! :  ?   公示》期满对?。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入》当批限价商》品房:销售范围 》 :     符合销】售条件的《申请人数量低于【当批可售限价商品住!。房套数时空额部【分可按?照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排序【依次递补也可列入下!批销售 《 第】二十二条 》 对申?请材料不规范、不】齐全、不《真实或者不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的各受理和—初审、复审、审核】单位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对申请》材料不规范、—不齐全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5?日内规?范,、补全申《请材料? 】第二十三条》 各受理、初【审、复审、》审核、核准单位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资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在受理—、审核过程中情【况,复杂、当批销售房屋!数量较大的可—适当延长《时限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销售与产权登—记 : 第二?十四:条 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不得高—于约定的《平均销售价格、最】高,销售价格  !   单套》住,房销售价《格应当以平》。均销售价格为基础】由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单位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拟定 — 第二十五】条 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 ,。 第二十六条 !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可以【按,。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商业性贷款》 , — 第二十》七条 限价—商品住房实行公【开销 (预)售【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将房:源信息向社会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开发建】设单位名《。称、销(预)售【时间、房源位置、总!建筑面积、总套【数、每种套》型的:。套数、建《筑面积、销(预【),售,价格、申请期限【、申请购买条件、】。审,核时限与公示时间】等 第二【十八:条 纳入当—批限价商品》住房销售范围的【申请人数量多于【限价商品住房—房源时按照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进行排序或—采取摇号等方式【确定:购买人由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单?位向其销售 【   《。  纳?入限价商品》住房销售范》围而未买到的应当】直接纳入下》批限价?商品住房预》销,。售范围按原》审核程?序进行复查》 《 第二十【九条: 限?价,商品住房供应面【积为 —   ? (一)家庭成【员为一?。人的:不超过70平方米;!     (!二)家庭成》员为二人的不超【过80平《方米; —     (三)】家庭成?员为:三人及以上的不【超过90平方—米  —   ?供应面积减去现住房!面积部分用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   【 , 超出?供,应,面积和现住房面积部!。分按届时同地—段或相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格?。购买 》 : 第三十条 】 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对所购】限价商品住房拥【有有限产权 【   《  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限价商品《住房:”,及按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面】积和“政府投资比例!”等内容 第六】章 交易管理 】 第三十一》条 所购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   《  (一)限—。。。价,商品住?房购买?须满5年现售房上】市期限?从缴清购《房款之?日起计算预售房上】市期限?从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计算?; 》    (二)【取得限价《商品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 —  :。   (三)补【交按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面积的增值收益和】政府投入的资金【其中按?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面积的?增值收益按》照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时,的准市场价格与交】。易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差价的政府—投资比例计算 ! 《 第三十二》条 ?所购:限价商品住房达到】上市年限后产权人】可以按第三十—一条:规定:补,交相关费《用取得普通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 ! 第三?。十三条 》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不得将所【。购限价商品》住房转卖、兑换、】赠与、作价》入股 》     在—限制上市交易—年限内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限价商品住房!的可:以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回购并按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   》  未按上市交易规!定补交相关》费用的所购限价商品!住房不得出租经营】。 , , , , 《。第三十四条》 :因法院裁定、—判决:、调解和抵押等原因!处分:限价商?品住房的需先按上市!交易规定补》交相关费用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  :  :因继承、离婚发生限!价,商,品住房权属转移【的可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房屋权属性》质、限制上市起【始日期不变 】 第三十五!条 政《府投入资金为—同地段商《品住房开《发,土地出让金》与限价?商品房项目实—际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差  !   同地》段商品房土地出让】金由土地评估机构评!估报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确认每平方米】政府投入的》资金(?楼面地价的政府投入!部分)由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单:位计算  】   限价商品住房!准,市场价?格为限价商品住房】平均售价与每平【方米政府投入资【金之和   !  政府投资比【例为:每平方米《政府投?入资金与限》价商品住房准市场】价格:之比;个人投资比例!。为限价商品》住房平均售价与限价!商品住房准市—场价:格之:比  — , , 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单【位将限价商品—住,房平:均售价、政府投入】部分、?政,府,及个人投资比例等】资料在销售》前分:别报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和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建—档管理 ! 第三十六条【 :收回:的按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面,积的增值收》益和政府投入—的资金?应当上?交本级财政》专,。项用于住房保—障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对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申【请、:销售、使用管理、】交易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违反《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行《为的举报或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核查、—。处理 —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三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    以欺骗等手!。段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未领取限价商品!。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不予—核发;已领取—限价商品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以?公告形式予以注销】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收》回已购住房或责【令其限期按当—时市场价格补交相】关费用;不》退回:已购住房或》不补交相《关费:。用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的由有关》部门、单《位追究当《事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限价商?品住房?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决定?的,;  —   (《二)不?在规定?场所公示应当公示材!料的;   !。  (三)未按规】定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批!准理由的;》 《    (四)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 !    (五)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 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等政府派—出机构所辖区域限】价,商品住房的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 ! ? ,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