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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 ! , ? 《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 唐政发【〔201《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 唐山市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规范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限价商品住房【是指限定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通过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销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住,。房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销售、?交易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全市:限价商品住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市中心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   市中》心区以?外其他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限价商品》住房的?管,理工作县(市)、区!政府确定的非营【。利性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限价商品住》房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  ?   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收—入、:资,产核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收入、资】产的核?定工作 》 :    发展和改革!、监察、财政、【规划、国《土资源?、价:格、工商、》税务、公安、统计、!金融管理等》行政:部门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限价商品住房的相】关工作?    【 各县(市)、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房源供应 第【五条 ? 限价商品房—的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落实并采取附加】房屋平均销售价格、!。最,高,销售价格、套型比例!和建筑面积》标准等条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相:关条件应由规—划行政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价格行政部门拟】定 ?     —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应当明确【各项限定《条件、?。建设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 — : 第六》条 限价商品住房!应当:合理控制《套型面积标准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内 】。 第七条—。 限价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以项!目综合?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为基础参照》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20%下浮】确定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应当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测定 】 第三章 申【请条件与资格 【 ,第八条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基》本,家庭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 (:一)基本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1:人满五?年以上; 》     【(二)家庭为—一个基本家庭的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在?15平方米以下【且住房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 ,     (三)】基,本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人《户为:当地:政府确定的限—价商品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的1.5倍以下二】人户为?标准的?1.2倍以下三人】及,以上家庭为标准【的1:倍,以下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    限价—商品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居《民住房?平均水?平、城镇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 第九条【 , 本:办,法,所称家庭是指两个以!上成员基于婚—姻、血缘、收养而产!生的法定的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的《社,会生活单位》 《    家》庭,内可包?含多个基《本家庭本办法所称】基本家庭是指已婚】。男,女,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 ! 第十条 —基本家庭年》度可支配收入—是指:其家庭成员的年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     基本】家庭资?产是指其家庭—成,员名下的动产和不】动产包括房产、【汽车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债权等离【婚人员原住房析产】部分:产权列入其资产 ! 第【十一条 家庭无现!。住房的其基本家【庭为无住房家庭【     有!。现,住房:的家庭?含,两个以?上基本家庭》的其无现《住房的基本家—庭为准无房》家庭其住《房,困,难程度按家》庭所:。有成员的现住房【总面积除以全—。部家:庭成员的《人数计算《   —  有现住房—的基本家庭按现住】房面积除以基—本家庭成《员的:。人数计算其住房【人均面积低于保障】标准的为现住房困难!家庭 —   ? 现住房包括自有】产权(含共有产【权,)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 ? ,     1—999年12月31!日停止福利分—房后以出售、—赠与等形式转—移给他人的自有【住房计入现住房【但,经审核?认定属医疗等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住房》的可不计入 —  《   申请》人的父母或》子女有两《套以上住房且能满足!每个:基本家?庭独立居住的应当】计入基本家庭住【房面积 《 《 第十二条 】 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应当是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 【 ,    年满35周!岁以上单身人员【按基本家庭》对待;?其中离异人》员需离异三》年以:上,方可作为申请人【 : : 第》十三条 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基本《家庭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  : 退出租赁性住房保!障符合当《年,或当批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 第十四条— ,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根据年度《限价商品住房可销】售数量?、住房需求》状,况等情况按照—。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等因素排《序轮:候的原?则拟定当年》。。。或,。。当批:。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的】无住房?、现住房困》难和准无房等各类】住房困难群体的具】。体标准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四章 预】登记、申请与核【准 第十》。五条 ? 对: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实行预登记!制度  【  : 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租赁证明、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材料—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家,庭,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核发预登记—证明 《     —。取得预登记证明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住房和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申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依】据人均住《房面积、《家庭:结构:、人口数量、户【籍年限和收入水平等!因素按不超过当年或!当批可供《销售限价《商品住?。房数:量120%的比【例确定预销售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 ,  根据房源—供应数?量首先保障无—住房:家庭:。再分别确《。定现住房困难及准】无房家庭的供应数量!现住房困难类预销售!对象应?当按基本家庭现住】房,人,均面:积,计,。算确定;《准无房类预销售对】象根:据房源及申请人【的数量情况可以【按家庭现住房人【均面积计算确—。。。定也可以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   !  被公《布家庭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购房申》请;对逾期未—申请的,取消—预登:记资格取《消资格后仍需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应】当重新预登记 !。 , 第十—六,条 预销售对象】申请购买当批限价商!品住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   ?(一:)预登?记证明; —     (二】)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表; 《。。  《   (三)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 ?     —(四)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   (五)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和资产申报—材料; —   ?  (六)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    (七)诚】信,。承,诺书、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 ,     —(八)?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第十:七条: 对预销》售对:象提出?的,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   —  (一)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负责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的受理、初!审及初审公示; 】   》  (二)》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本?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的《复审;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市中心?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的审核、公示】、核准; 【。  :   (三》)除市中《心区以外的其—他,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的审核、》公示、核《准;  【   ?(四)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核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收入和资产 】 第十】八条 ? ,初审单位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   《  :经初审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的将申—请人:申报:的基本情况和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公!示7日   !。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初审单位应》当进:行查证公示期—满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收入审核单位 ! :     》。初审单位可以—组,。织居民委员会从事】限价:商,品住房初审的具【体工:作 【。 第十九条 】收入审核《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就申请人家庭收入、!资产是否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送同级审—核(复审)单—位 【 第?二十条? 复审单位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本区申请!人是否?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提出复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连同申请材】料一同报审核单位 ! 》 第二十一—条, 审核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  :。   ?。对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的申请人基!本情况在当》地媒体和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公示7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审?核单位应当会—同收入审核单位和初!审(复审)单位【进行查?证   【  公?示期满对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入,当,批限价商品房销售范!围     !符合销售条件的申】请人数量低于当批可!。售限价商品住房套】数时空额部分可按照!。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排序依次递补—也可列入下批销售 ! ? 《第二十二《条 对申》请材料不《规范、不齐》全、不真实或者【不符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条件的!各受:理和初审、复审、审!核,单位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对申》请材料不《规范、不齐全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5日《内规范、补全申请】材料 《 : 第二—十三条? 各?受理:。、初审?、复审?、审核、核准单位】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资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    》 在受理、审核过程!中情况?。复杂、当批》。销售房屋数》量较大的可适当【延长时限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 第五章 销售与!产权登记 第二十!四条 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不得高于约定—的平均销售价格、】最高销?。售,价格 》 ,    单套住房】销售价格《应当以?平均销售价》。格,为基础由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单位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拟定 ? , 第【二十:五条 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 第二!十六条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可以按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商业性贷款 ! 【第二十七条》。 限价商》品住房实行》公开销 (预)售】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将房源】信,息向社会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开发建设单【位名称、销(预)售!时间:、房源位《置、总建筑面积、】总,套,数、每种套型的套】数、建筑面积、销(!预)售价格、申【请期限、《。申请购买《条件、审《核时限与公示时【间等 第【二十八?条 :。 纳:。入当批?限价商品住房销售】范围的申请》人,数量多于《限价商品住房房源】。时按照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进行排序或采取】摇号等方式确定购】买人由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单位向其销售 】    》。 纳入限价》商品住房销售范围】而未买到的应当直接!纳入下批限》价商:。品住房预《销售范围《。按原:审核程?序进行复查 ! 第》二,十九:条 限价商品【住房供?应,面积为 【   ? (一)《家庭:。成员为一人的不超】过70平方米;【     (!二)家庭成员—为二人的不超—过80平《方米; —     (—三)家庭成员为三】人及以上的不超过】90:平方米 《  《。   供应面积减】去现住房面》积部分用《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 【    超出供【应面积和现住—房面积?部分:按届时同地段或【相,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格,购买 — : 第三十条 【。 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对?所购限价《商品住房拥有有【限产权   !  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限价商品—住房”及按》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面积和—“政府?投资比例”》等内:容, 第六《章 交易管—理 第三十一条】 所购《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 (:一)限价商品—住房购买须满5年现!售房上市期限从缴清!购房:。款之日起计算预售房!。上市期?限,从,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计算!。; ?    》 (二)取得限价】商品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 【   《  (三)补交按】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面【积的增值收》益和政?府投入的资金其中】按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面积的增值收—益按照?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时的准《市,场价格与交易—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差—价的政?府,投,。资,比例计算 — 第三】十,二条 所》购限价商《品,。。住房:达到上市《年限:后,产权人可以》按第三十《一条规定补》交相关费用取—得普:。通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 ! , 第三十三》条, 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不得将所购》限价商品住房转卖】、兑换、赠与、作价!入股 》   ?  在限制上市交】易年限?内,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限价商品住房的可】以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回购并》按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  未按上》。市交易规定补交相】关费用的所购限【。价,。商品住房不得出租】经营 》 : 第《三十:。四条 因法—院,。裁定、判决》、调:解和抵?押等原因处分限价】商品住房的需先按】上市:交易:规定补?交相关费用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 :    《 因继承、离婚发生!限价商品住房—权属转移的可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房屋?权,属性质?、限制上市起始【日期不变 】 第三十【五条 《政府投入《资金为?。同地段商品住—房开发土《。地出让金与限—价商品房项目—实际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差 ?     同】地段商品《房土地出让金由土地!评估机构评》估,报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确认每《平方米政府》投入的资金》(楼面地价的政【府投入部分)—由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单位计算 !    限价—商品住房准市场【价格为限《价商品住房》平均售?价与每?平方米政府投入资金!之,和   【  政?府投资?比例为?每平方米政》府投入资金与—限价商品住房准市场!价格之比;》个人投资比》例为限?。。价商品?住房平均售价与限】价商品住房准市场】价格:之比 》     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单位将限价》商品住房平均售价、!政府投入部分、【政府:及个人?投资比例等资—。料在:销售前分别报—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和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建档—管理 《 —第三十六条 【收回的按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面】积的:增值收益和政府【投入的资金应—当上交本级财政专项!用,于住:房保障 第七【章 : 监督管理 — 第三十七条 】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对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申请、销—售、使用管理、【交易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违反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行为的举报或【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核查、处》理 【 第三《十八条 《。。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三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    以欺骗等手!。。段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未,领取限价商品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不予》核发;已领取限价】商品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以公告形式予以注!销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收回已购《住房或责令》其限期按《。当时市?场价格补交相关【费,用;:不退回已购住房或不!补交相关费用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的,由有关部门》、单位追《究当:事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限价商】品住房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决定的; 》     【。(二)不在规定场】所,公示:应当公示材料—。的;  【  : (三)未按规定】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批《准理由的; 【  ?。   (四)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 【    《(五)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第八章 《 附则 第四【十,条 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等政府【派出机构所辖—区,域限:价商品住《房的: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 ? 》 第四十一条 】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