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建【设的通知(赣府【发[2000]4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市范—围内的土地交易【适,用本规定
】
土地交》易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
【
本》规定所?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包括?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转让、出租、【但应:当适用国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房《。地产转让、出租除外! ,
】 ,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设《立土地交《易,市场作为土地交【易的专门场所前条所!称的土?地交易必须在土地】交易市场中进行
】
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是】交易中心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
【
市、县《(市)?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是土地交易【市场的承办机构按】规定的职责和程序运!作并接?受,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
— 第四条 土地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二章 《 ,交易中心职责—
第五条 交易中!心主要职责》为
》
(一)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交易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土地交易市场的!建设计划和目标;】
—
(二)【接受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个人委托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的招》标、拍卖和公开【挂牌交易工作为举办!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会提供场所和服【务;
!
:
(三)受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申请负责转让、】。出,。租、抵?押条件的核验、成】。交确认承《办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的具体—业务;
】
:
(四)收【集、汇总《、储:存、上报《、发布土地交易【。信息行情提供有【关法:律和其?。他信息咨询服务;】
— ,
(五)为【土地交易提》供场:所,为地价评估》、土地税、费、【金,征收、?土地登记、发证【等设:立服:。务窗口?
—
(》六)负责土地交易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
?
《(七)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
! 第六条《 交易中心应建立】以下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一)土地交易规【则;:
》
(二)】土地交易运作程序】。;
—
(三)】土地交易服务—承诺;
!。 :
(四)交易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
: :
(五)》工作人员《守则; 》 :
(【六)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监】督,查处办法等》
》
【第七条 交易中【心从事土《地交易市场业务的】工作人?。员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第三章【 土地《。交易范围《
,
第八?条 下列土地—交易(包括》分,割转让、出》租、抵?押)必?须在交易中心—进行
》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包括政府征用【、收回、《。。收购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改变《出,让条件补办出让手】续等); 】
(!二)为?实现抵?押权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 》。
《
:(三)法院判—决需拍卖《。、变: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
《。(四)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包括—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以及土地】的联营合《作交易等); 】。
】
(五)》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首?次,交易(包括转—让、租?赁、抵押、》作价出资、入股、】交换或赠与等—交,易):; : 》
(【六,)法:律、法规允许的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包括乡镇企业用【地的转让、租赁、】联营、?入,股等交易);— :
】
(七)其他【土地使用权》交易 —
》
其他任—何机:构包括中介机构【不得进行上述交易】 —
第四章 土地!交易方式
》。
第九条 土地交】易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
,
(一)招标即通】过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由投标人】。进行投标经评—标,后确定中标人—的行为 》 《
《。
(二)【拍卖即通过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由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
:
(三)挂牌—交易即将土地交易】条件在交易》中心进行公告并接受!交易申请的行为 ! —
》
(四)《协议交?易即交?易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完成土地交易的行为!。 :
【
— ,第十条 除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经营性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应采用!招标或拍卖方式【其他须公开交易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可【根据:需要选?择招:标、拍卖《或挂牌交易中—的一种方式
】。
协议交易【只限于不改变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使用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交》。易 》
— :。
: 第?十一条 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在招标、—拍卖前应制定招【标、拍卖文》。件,和投标、竞买规【则并在招标、拍卖】会3:0日前发布招标、投!。标、拍?卖公告申《请参与竞投》或竞买的人数应达到!2人:或2人?以,上
《 ,
招?。标、拍卖公告—由交易中《心发布并在井冈山报!刊登 《 ,
【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应设立最低保】护价土?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方式交易!时未达?到规定 《。人数和?最低保护价》的交易中《心有:权重新作《出交易安排
【。 ,
:
最低保护价包【括招标底价及保留价! , 《 ?
】第十三条 》以招标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设立》招标小组招标—。。。小组由?5 人以上单数组成!主要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
!第十四条 招标【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招标】最低中标价(以下】简称底价)审—查投标?人资格主持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确认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招!标小组确认中标人】5日内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 【
?
第十【五条 以拍卖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应】设立拍卖小组拍卖小!组由5?人组成主要》。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
— 第十《六条 拍卖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拍卖最》。低价成交价(以下简!称保留价)》、审:查竞买?人资格?。、指定拍卖》主持人
!拍卖主?。持人确认竞得人后】由交易中心与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 : 》
,
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交易的应》。公告:最低交易价和其他交!易条:件,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
—。
公《告期限届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能否成交! 《
】
(一)若在规】定期限内《只有一个申》请人且报价》高于最低交易价并】符合其它交易条【件的则此次》交易成交; — :
】
?(二)在《规定期?限内有二《个以上申请人的允】许多次报价土地【使用权应由》出价高者获》。得报价相同的由【在先报?价者获得《。 ?。
!
(三)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请人或者只—。有一个申请人但报价!低,于最低交易价—或不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委托?人可调整最》低交易价重新委【托交易中心交易【 】
报价】以报价?单为准成交后—由委托与买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由交易中心鉴证【 ?
!
申?请人挂牌交易所公告!的最低交易价由【委托人决《定但该?最低交?易,价不得低于》应补交地价、应缴纳!税费及应付交易服】务费:用之和? —
第五章 】 土地?交易规?则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交易双方当事人交易!时应:提供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有关证件》
—属单位交易的—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等 :。 【
》
属个人交易】的应提供身份—证或工作证委托代理!人交易的应》提供委托《证书: 《 : 《
,
,。 :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交易(出—让土地使用权除【外)交易当事人还应!提交交易对象—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交易协—议等有?关证件和资料
!
:
?第二十条 委托人委!托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应当!签订委托合同
!
委托》合同:一般包?括委托?事项、?。时限、?公告:期限、?委托费用、临时【冻结产权、解冻等条!款 《 《
【
第二十一】条 :凡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须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提—交基建项目立项批】。准书等?文件:
第!二十二条 》通过招标、拍卖【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中》。凭中标?通知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办基建项目立项或!直接领取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证和其他有关证照
!。
?
,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者】应严格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需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条件使用《土地:的应:先向:出让:。方(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
【 第二十四条【 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条件使用土地的可!以,转让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随之转移给受【让方受让《方应继续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条件使用!土地:
》
第二十—五条: 受让人根据需【要交易时间可—以提出申请改变原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但【须经原出让方同意并!。办理有关批准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第二十六》条 划拔土地使用】权出让应提交—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划拔土!地申请并经》依法批准后方—可进行?
?
《 第二十七条 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要【。求,处分抵押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构筑物、附》着物的应委》托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并提交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就处分!抵押物达《。成的协议和双方【认可的评估报告【。交易中?心直接?安排交易
】。
:。。若所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处分—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须报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
【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执法机关—裁定决定处分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的转让委托》交易中心组织交易
!
处—分物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须经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 :
《
《 第二《十九条 集体建【。。设用地的交易应首先!取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再经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后—方可进行《
: ,
》第三十条 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直—接,。受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交易需经核准的【由交易中心在—3日:内,进行核验并送主管部!门在10日内核【准后再?由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
? 第三《十一条 主管部门核!准交易时应核—定是否应《补交地?价及应补《交的地价数》额除政府另有—规定外?交易中心在成交【后从成交价》款中首先扣减应补交!的地价?款及其他规费并【及时:上交:。主,管部门?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 第:三十:二条 委托交—易的委托底》。价、协议交易的协议!价,若低于基准地—价或评估地价的【交易中心《可代表实行》优先购买
— :
,
?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交易时交易市场!工作人员除应—认真对交《易当事人提》交,的有关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外?还应到交易对象的】现场:进行勘察《。并作好现场》勘察:记录交易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
《
第三十四【条 交易中心从【事上述交《易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用《以招标、拍卖—方式成交的》交易中心按成—。交,价向双?方各收取1%—的佣金
《
,
第三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通—过的:土地交?易市场转让》成交的?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成交确认书【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申请办理产权—登记
第六章 !监,督查处
《
第三十《六条 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在交易中心设立检】举或投诉信箱接受群!众对土地《使用权交易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投诉!。
:
第【三十:。七条 ?。。交易中心《应,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规则运作程序、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守:则等在?交易场所《张挂显示接受—群众监督
》
?
《第三十八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产权手续
!。
《(一)违《反本规?。定须公开《交,易,的土地使用》权不实行公开交易的!;,。 【
《
》(二)须公》。开交:。易的土地使用—权不按本规定—的规:范要求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的; 》
!
:
(《三)投标人或竞【买人互相串通压【价的; 】 》
(四)!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交易无效!的其他情形 — !
属【于,前款第(一)、(二!。)项情?形的由监《察部门依法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三:十九条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在土地交【。易过:程中接受贿赂、【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赠偿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原吉安行署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 ,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市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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