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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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建设:的通:知(赣府《发[:2000]4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范围内!的土地交易》适用本规定
】。
土《地交易?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
!
本规?。定所: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包《括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转让、【出租、但应当—适用国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房地产转【让、出租除外
!。
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设立土《地交易市场作—为土地?交易的专门场所【前条所称的土地交易!必须在土地交易【市场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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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是交易中心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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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市)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是土地交易市【场的承办机构按【规定的?职责和程序运作并】接受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
— :第四条 土地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二章 交》易中心?职责
第五条 】。交易中心《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交易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土地交易市场【的建设?计划和?目,标; 》
—
(:二):。接受: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个人委托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的【。招标、?拍卖和公《开挂:牌交易工《作为:举办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会提供场所—。和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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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申:请负责?转让:。。、出租、抵押条件的!核验、成《交确认?。承办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的具体】业务;? 《
《
(四)收—集、:汇总、储存、—上报、发布土地交易!信息行情提供—有关法律和其—他,信息咨询服务;【 《
(五)!为土:。地交易提供场所【为地价评估、土【地税、费、》金征收、土地登记】、,。发证等设立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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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负责土地》交,易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
(】。七)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
— 第六条 交【易中心应建》立以下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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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交【易规则; —
(!二)土?地交易运《作程序;《 ,。
【
(?三)土地交易—服务承诺;》 ,
【
(四《)交易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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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人【员守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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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监?督查处办《法等 ?。 :
—
: 第七条 交易中】心从事?土地交?易市场业务》的工作人员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第三章? 土地交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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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下—列,土,地交易(包括分割转!让、出租、抵—押)必须《在交易中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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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让,土地使用权(—包括政府征用—、收回、收购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改变《。出让条件《补办出让手》续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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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实现【抵押权?。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 ,
【
(三)—法院判决需》拍卖、变《。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
(四)】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包括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以及:。土地的?联营:合,作交易等); 【。 》
(【五,)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首次》交易(包《括转让、租赁、抵押!、作价出资》、入股、《交换或赠与等交易)!。; 》
》 ,
(六《)法律、法规允【。许的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包括乡镇企业!用地的转让、租【赁、联营、入股等交!易); 】
?。。
(七)其他!土地使用权》交易:
】
其》他任何机构包括中介!机构不得进》行上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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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土地交?易方式
第—九条 ?土地交易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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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即通!过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由投标人进!行投标经《评标后确定》。中标人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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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即通过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由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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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挂牌!交易即将土》地交易条件在交易】中心进行公告并接】受交易?申请的行《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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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议交易即!交易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完成土地交》易的行为《 】。
— 第十条 —除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经》营性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应?采用招标《或拍卖?方式其他须公开交】易,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可根据》需要选择招标、拍】卖或挂牌交》易中的一种方式
! :
协议交易只【限,于不改变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使用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交《易 !
《
第十—一条 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在招标、拍卖前应制!定招标、拍》卖文件和投》标、竞买规》则并在招《标、拍卖《会30日《前发布招标、投标、!。拍卖公?告申请参与竞投【或竞买的人数应达】到2:人或2人以上—
?
招《。标、拍卖《公告由交易中—心发布?并在井冈《山报刊登 】
》。
》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应设立!最低保护价土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方式交易【时未达到《规定 人数和最低保!护价的交《易中心?。有权:重新作出交易安排
!
》最低保护价包括【招标底?价,及保留价 【
!
第十三条】。 以:招标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设立招—。。标,小,组招标小组由5 人!以上单数组》成主要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
!
《 :第十四条《 招标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招标最低!中标价(以下简称】底价:)审:查,。投标人资格主持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确认?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
《
,在招标小组确认中标!人5日内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
】 :
: , 第十五条 以【。拍卖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应设立拍卖】小组拍卖小组由5】人组成主要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
】 第十六条 拍卖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拍卖最低【价,。成交价(以下简称】。保留价?)、审?查竞买?人资:格、指定拍卖主【持人
》
拍卖主—持人确认《竞得人后《由交易中心与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
!。。 ,
? 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交易的《。。。应公告最低交—易价和?其他交?易,条件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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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届?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能否》。成交 ? ?
】
(一)若在规】定期限内只有—一个申请人且报价高!于最低交易价并符】。合其它交易条—件的则此次》交易成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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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规定期限《内有:二,个以上申请人的【允许多次报价土地使!用权:应由出价高者—获得报价《相同的由在先报价者!。。获得 【 : ,
(三】)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请人或者只有一个!申请人但报价低【。于最低交易价或不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委托人可!调整最低《交,。易价重?。新委托交易中心【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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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以报价单为准!成交后由委托与买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由交易中心鉴证【 : 《
申!请人挂?牌交易所公告的【最低交易价由委托】人决定但该最低交易!价不得低于应补【交地价、应缴纳【税费:及应付?交易服务费》用之:和 : : , 《
第?五章 土地交【易规则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交易双—。方当事人交易时应提!供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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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单位交易的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等 【 , 》。
【
属?个人交易的应提【。供身份证或》工作证委《托代理?人交易的应提供【委托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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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交易(出!让土地?使,用权除外)交易当】事人还应提交交易】对象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交易》协,议等有关证件和【。资料
【
?第二十条 委托【人,委,托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应当【签订委托合同
【
委托合】。同一般?包括委托事项、时】。限、公告期限、委托!费用、临时》冻结产权、解—冻等: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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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凡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须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提交基建《项目立项《批准书等《文件
【
?第二十二条 通过招!标、拍卖《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中凭中标通知【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办基建项目立】。项或直接领》取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证】和其他有关证照
】。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者》应严格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需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条件使》用土地的应先向出让!方,(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
】
第二】。十四:条 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条件使用【土,地的:可,以转让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随《之转移给受让方受让!方应继续《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条件使?用土地
】
, 第?。二十五条 受让【人根据?需要:交易时?间可以提出申—请改:变,原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但须:经原出让方同意【并办理?有关批准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 第二十六条 划!拔土地?。使用权出让应提交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划】拔土地?申请并经《。依法批准后方可进行!。
— , ,第二十七条 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要,求处分抵押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构筑物《、附着物的应委托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并提交》。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就处分—抵押物?。达成的协议》和双:方认可?的评估报告交易【中心直接安》排交易
《
《
若所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处?分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须,报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 【
》
: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执!法机关?。裁定决定处分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的转让委托交易中】心组织交易
】
处分物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须经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 【。 ,
《
第二十九】条,。 集体建设用地的交!易应首先《取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再经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后方可进行
—
— 第三十条》 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直接受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交》易需:经核准?的,由交易中心在3日】。内进行?核验并送主管部门】在10日内核准【后再由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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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主!管部门?。核准交易时应核定】。是否应补《。交地价及应补交的】地,价数额除政府另有】。规定:外交:易中:心在成交后从成交】价款:中首先?扣减应补交》的地:价,款及其他规费并及时!上交主管部门—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
? ,。第三十?二条 委托》交易的委托底价、】协议交易的》协议:价若低于基准—地价或评估地—价的交易中心—可代表实《行优先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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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交!易时交易市场—工作人员除应认【真对交易《当事人提交的—有关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外还:应,到交易对象》的现场进行勘察【并作好现场勘察记】录交易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
《。 第三十四条【 交易中心从事【上述交易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用》以招标、拍》卖方式成交的—交易中心按成交价向!双方各收取1%的】佣金
》
第—三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通过的土地交—易市:场转让成交的—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成交确认书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申《请办:理,。产权登记
第六】章 监督查处
】
第三十六条 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在交易中心设】立检举?或投诉信箱接—受群众对土》地使:用权:。交易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投诉
】
《 第:三十七条 》交易中心应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规则运作程【序,、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守则【等在交?易,场所张挂《显示:接受群众监督
!
《 第三十《八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产权手续
】
(一)违!反本规定须公开交】易的土地使用权不实!行,公开交易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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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须公开交》易的土地使用权不】按本:规定的规范要求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的;! 【 :
【(三)投标人—或,竞买人互相串—通压价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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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交易无效的》其,他情:形 《 》
】。属于:前款第(一)、(】二)项情形的由监察!部门依法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九条》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在土地交!易过程中接受—贿赂、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赠偿: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原》吉安行署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
,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市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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