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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安市】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实!施办法?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实施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9-?12-21 【 文号吉府办发〔!2009〕》5,9号 ?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吉,安市:森林防火《重点管乡(》镇)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为有效提升】后进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水》平,强化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措,施, ?针对森林防火工作】新情:况,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    《 》 一、重点管理乡!。(镇)确定》条件 —。   辖区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列】。入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 !    【 1、?。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  !  ? 2、发生受害森!林面积300亩(】含,300亩)以上【森林火灾的》; 《    3】、一个月内发生【。3起(含3起)以】上森林火灾的;【    】 4、一》个月内卫《星监测5个(含5】个)以上热点的(】经批准用火》的除外)《;    ! :5、一个月内瞒【报2起(含》2起)以上森林【火灾的 ; !   6、】受害森林面积上报不!实的;   !。 7、接受】市以上?检查发?现严重问题的 【    】 ? 二、确定【程序 》   ? , 县(》。市、区)防火办每】月上:报的森林火灾报表】或卫:星,监,测,的热点情《况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林业》局组织检《查时发现问题的或群!众举报并经查—实的或县(市—、区)报来》确定重点《。管理:的如上述依据所证实!符合重点管》理条件的乡》(镇)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确定为重点!管理乡(镇) 【  《  !。三,、管理措施 【 :   《 被?确定为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的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通知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6个月整】改期间乡(镇—)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每月定期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当面【汇报:整改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市!防火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不!定期派?。员督查乡(镇)【整,。。改 四、整改【要求 —。。。   被【确定:。为重点管理的乡【(镇)要认》真查找?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务求通过整!改使森林防火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一是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到实处防!火机构?健全做到《乡,、村干部人》人有责任每一山【头、地块有人—管;二是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护林防火巡查【制度及乡《、村:规民约等各项森【林防火?管理制?度完善;三是森林防!火宣传氛围浓厚【确保森林防》。火宣传不留死角【;四是有一整套切实!可,行的野外火》源管:理办法高火险—天,气对重点部位加【强防:范加:大巡山力度消除【火险隐?患并严厉打击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五是扑火队伍过硬!。乡(镇)《建立30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村建:立不少于20人的】义务扑火队配备【足够数量的扑—火,工具并?经常:开展扑?火,人员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扑火技能;六是!整改期间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 —五、解除程》序,    】 1、申报被确】定,为重点管理》的乡(镇《)在6个月后方可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解除重点管》理如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达不到】解,除重点管理的整【改再:延,。长6个?。月第:二次申请必须在第一!次申:。。请日6个月后—才能提?。出如两次《申请经?验,收仍不能解除重【点管:理的视为连续—重点管理乡》(镇) 《    【 2、验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收到乡(镇)提出解!除重点管理的申请】后组织人员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按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达到解除重点管】理验收标准的—乡(镇)《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通】知予以解除重点【管理如仍达》不,到解:除重点?管理验收标准的将继!续列入森林防火【。重点管理 ! 六、惩处 !。  ? , 被确定为森!林防:火重点管理》的乡(?镇)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全市通报】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各!县(市、区)取消】其当:年,乡(镇?)综合目标评先资】格其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当年不能—评先:评优组织部门对其】不得提拔、重用、】平级调动连续两【次被列入重点管理】的乡(镇)》。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降职使用对!没有按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标!准分摊扑火费用【的或者火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却没有对《。森,林火灾肇事者—、行政责任人追究】处理的一律不予解除!重点管?。理并在全市实行点】名通报 》  ?  20【07年制《定的吉安市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实施办《法(:吉,森防:火,指字〔2《007?〕22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