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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1!-1:2,。-12 《 ?文号吉府办字—〔2011〕2【60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   ?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吉泰走廊是【我市区域建》。设发展的脊梁—是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的重点—为了加强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吉泰】走廊城镇”是指【吉州区、青原—区、吉安县》、吉水?县、泰和县、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三县三《区,”,)行政管辖区—   《。 《该区域内除吉安市城!市规划区市区范【围以外的村镇规划、!农民建房应》当遵守本暂行办法 ! ,。    本!暂行办法所指农民建!房是指农民使用本集!体土地?自建自用住宅 ! 《 ?第三:条 吉泰走廊农民】建房坚持规划—先行、?布局整齐美观实用】、节约用地》。。的原:则 》。 第四条 !市吉:泰走廊管理办公室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协?调、:统筹吉泰走廊范【围内村?镇规划、农民—建房的监督、指导 !    县、!区政:府负责本县(区【)范围村镇规—划及农民建房的审】批    】 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范围村镇规!划组织编制及农民建!房,的审核 《 :   ?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政《府做好本村内村庄的!规划履行《对村民违《规建房的制》止及检举职责 ! 第】五,条 市规划建—设、国土、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履行对吉泰—走廊城?镇村镇规划、农民建!房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查,处市吉泰走廊—管,理办公室《交办的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 第二章  规】划的制定 第六】条 吉泰走廊—的村镇规划应当符合!吉泰走廊建设规划】县(区)、乡(镇)!政府制定本区域【的村:镇规划时应当征求】市吉泰走廊管理【办公室的《意见 》 第七【条 县人民政【府所在镇的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乡(镇!)的总体规划—。由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乡(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村】庄布点?规,划、乡镇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乡(镇)必】须设立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乡】(镇)?的农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  】  ? 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 《 第九条 【农,民建房布点规划【应当做到城》镇化和集约用地少】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  : 省道—、国道、高速路【口及连?接线道路沿》线红线100米距】离不:得布点农《民,建房 《    》 规划撤—并不符合吉泰走【廊建设规划的村【落,及农民定居点 ! 《 第十条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要】组织人?。员按:照,“青砖灰瓦坡屋顶飞!檐翘角?马头墙”的庐陵文】化特色设计不少【于,100套的农民建房!图纸归?集成庐陵文化特色民!居图集免费提—供给农民选择—使用提倡、鼓励【一,村选一款建房—图纸: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组织对农—民建房设《计、:施,工,队伍和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 》 》第十一条《 “三?县三区?” 应根据》吉泰:走,廊建设发《展的需要及》时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等规划的修编 ! ? , 第十二—条 “三县》三,区”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覆【。。盖率:在20?12年年底》前,要达到100—%未进行建》。设规划编制和—审,批的不得《审批建房 —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第:三章  农民—建房:条件: 第十四条 【“三县三区”农民】建房申?请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   (一】)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村民因—婚姻(包括男—。到女家落户)确需分!户建新房的; !    — (二)《根,据村:庄详细?规划需要拆》。。迁的; 【   —(三)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征用需要》搬迁的;《 :   《 ? (四?)原有?住房危旧或因灾倒】房在原址改建且符】合,规划:的; ?  《  (—五,。)原有住房危旧【或因灾倒房》需另择地《址,新建住房新》选地址在村庄建【设,规划用地范围内本】人书面承诺》同意限期将原宅基地!退还集体的; 】 ,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第《十,五条 农民建房必】须选:择经过?规划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培训的设》计,施工队伍或农村建】筑工匠 【 第十—六条 农《。民应:当在:农民:建房布点规划内【建房禁止有下列行为!    【 (:一)城镇《居民私自购买土地建!房; 《   《 ,。 (二》)非法倒买》集体土地建》房;   】 ? ,(三)建新房不【拆旧房; 】   (四】)超:大,户型超面《积建房;《   — (五—)擅自占用耕—地开天窗建房;【 , :    【(六)沿省道、【。国道、?高速路口《及连接线道路两【旁1:00米以内建房【;,    【 (七)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东建西;  !  》(,八)违反城》镇规划、村庄规划建!房  —。第四章 《 建房审批》 第十七条— ,农民建?房审批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9,0平方米《;占:用非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第!十八条 《新,建农房建设风格必】须彰:。显庐陵特色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应当从“庐陵【文化特色民居图【。集”中选择》 — 第?十九条? 农民建《房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  《。 (一)农户—向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建筑房屋要求!。及设计施工队—伍或农村建》筑工匠名称、申请人!的建:房,。条,件、要求《等情况要在》本村小组和村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逐级签署意》见; 《   《 《(二)乡(镇—)规划管理部门会】同国土部门派员到实!地对选址情况—及用地性质进—行现场踏《勘并签署意见—;,。 :    【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县(区)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四)报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   《 (五—)农户在《先后: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批准书后方【可开工建房 ! ?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批 】。 ,   (【一)尚未《作出村庄建》设规划的村、组;】。。 ?    (】二)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    !。(三)设计施—工队伍或农村建【筑,工匠未经过规—。划建:。设部门培训的;【 :   《 ? (四)农民—。。将原有?。房屋、宅基地出售、!出租、赠与他人的;! ?    — (五)不》符合建房《申请条件的; !  :  : (《。。六)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批—准的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二十《一,条 县?。(,区)政府《及其规?划建设、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本【辖区内的农民建房】的监督检查》并将农?民建房监管纳入各】乡镇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奖惩》 , : : ?第二十二条》 乡:(镇)政府为农民】建房监管第一责任】单位乡(《镇)长为监》管,。第,一责任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为监》管具体责任单位【    》 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农民】违反规定建》。房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制止在乡(镇—。)、村庄规划区【内的乡(镇)政府应!当依法查处;—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应?当,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 第二十三条! 县(区)规划建设!、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农民建房审批的同】时,要协助当地乡镇【政,府,。做好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等监管工—作 : 》 第二十四条【 村(居《)委会?为农民建房日—常监:管主要责《任单:位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应当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我约束》作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或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住宅的由【国土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占用:基,本农田等性质较【严重的由《国土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后予以拆除!并责:成违法用地户恢复】土地原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六条— 对未依法取得【。或者违反《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建设《。。的由批准建房行政】主管部?门区:分不同情况》给予处罚 》。   ? 严重影响规!划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逾期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对规划!实施:有影响尚可采取改正!措,施进行补《救的:责令停止建设行政处!罚到位并补办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建设? 》 : 第二十七条 !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 : ,第二十八《条 对?未依法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 —第二十九条 农民】新建:住宅:。后,其原有住《宅宅基地不在限期】内退回集体经—济,组织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第三十条 各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在受】理农:民建房申请时应【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如,发现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  则《 , 第三十一条 吉!。泰走廊“《三县三?区”要根据本暂行办!法精神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目标考评方》案 : 【第,三,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未涉及事【项依照国家、省制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  ? “三县三区”】出台:的农:民,建,房规定与本》暂行办法不一致【的以:本暂行办法为准【 — 第三十【三条  吉安—市“三县三区”以】外的其他《县(市)行政—辖区:内的农民建房—管理参照本暂行办】法执行 【 : 第三《十四条 本暂行办法!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三】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