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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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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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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2-?12
《 文号吉府办【。字〔2011〕2】。60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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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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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吉泰《走廊是我市区域建】设发展的脊》梁是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的重—点为了加强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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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吉泰走廊!城镇”是指吉州【区、青原区、吉安】县、吉水县、泰【和县:、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三《县三:。。区”)行《政管:辖区
! ,该区:域内除吉安市城【市规划区市》区范:围以外的村》镇规:划、农民建房应当遵!守本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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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暂行办!法所指农民建—房是指农民使—用本集体《土地自建自用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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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吉泰走廊农民建房】。坚,持规划先《行、布?局整齐美观实—用、:节约用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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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吉泰走廊管》理办公室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协调:、统筹吉泰走—。廊范围?内村镇规划、农【民建房的监督、【指导
! 县、区《政,府负责?本县(?区)范围村》镇规划及农民建房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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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范围:村镇:规划组织编制及农民!建房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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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政府做【好本村内村庄—的规划履行对村民】违规建房《。的制止?及,检,举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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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规划?建设、国土、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履行对吉泰》走廊城镇村镇规划】、农民建房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查处市《吉泰走廊《管理办公室交—办的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
《第二章 《。 规划的《制定
第六条【 吉泰?走廊的村镇规—划应当符《合吉泰走廊》建设:规划县(《区,)、乡(镇)政【府制定本区域的【。村镇规划时应当征求!市吉泰走廊管理【办公室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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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县人《。民政:府所在?镇的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乡(镇)的总体【规划由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乡(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村?庄布点规划、乡【镇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乡(:镇)必须设》立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乡(镇)的—农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
】 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
第—。九条 农民》建房布?点规划应当做到城】镇化:和集:约用地少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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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国道、《。。高速路口及连接线】道路沿线红线10】0,米距离不得布点农民!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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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撤并不符合吉泰!走,。廊建设规划的—村落及农民》定居点?
》
第—十条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要组—织人员按照“青砖灰!瓦坡屋顶《飞檐翘?角马头墙”的庐陵】文化特色设》计不少于10—0套的农民》建房图?纸归集成庐陵文化】特色:民居图集免费—提供给农民选择【使用提倡、鼓励一村!选,。一款建房《图纸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组织对【农民:建房:设计:。、施工?队,伍和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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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三—县三区?” 应根据吉泰走廊!建设发展的需要【及时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等规】划的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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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三县三区”】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覆盖率在20—1,2年年底前要达【到100%未进【行建设规《划编制和审》批的不得《审批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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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三】章 农民建房条】件
第十四条 “!三县:三区”农《民建房?申请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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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村民因婚姻【(包括男到女—。家落:户,)确需分户建新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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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村《庄详细规划需要拆】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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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征用需】要搬:迁的;
【 :
: :(四)原有住—房,危旧或因灾倒房【在原址?改建且符合》规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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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有住房危旧或因】。。灾倒房需另择地【址新建住房新选地】址在村庄建》设规划用地范围内】本人书面承诺同意】限期将原宅基地【退还集体的》; ?
》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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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农民—建房必须选择经【过规划?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培!训的:设计施工队》伍或农村建筑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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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农民应当在农民建】房布点?。规划内建房禁止【有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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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城镇【居民:。私自购买土》地建房; 》
!(二)非《法倒:买集体土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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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新】房不拆旧《房,;,
】 (?四)超大《。户型超?面,积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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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擅自占》。用耕地?开天窗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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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沿省道、国道、【。高速路口及》连接线道路两旁1】00:米以:内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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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东建西;
【
?。。
(八—)违反城镇规划【、村:。庄规划建房 【
第四》章 建房审批【
第十七条— 农民建房审批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90?平方米;占》用非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 第十八条 新建】农房建设风》。。格必须彰显庐—陵特色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应当从“庐陵文【化,特色民居图集”【。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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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农民建房》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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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户向!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建《筑房屋要求及—设计:施,工队伍或农村建筑工!匠名称、申》请人的建房条件、要!求等情况要在—本村小组和村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逐级!。签,署意见; —
】(二)乡(镇)规】划管理部门会同【国土部门派员到实地!对选址情况》及用地?性质进行现场踏【。勘并签署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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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县(区)》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四)报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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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农户在先后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批准书后方可开】工建房 《
】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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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尚未作出村庄—建,。设规划的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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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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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计施》工队伍?或农村建《。筑工匠未经过规划建!设部门培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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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农民将原有房屋【、宅基地出售、出租!。、赠与?他人的;
】。
—(五)不符合建房】申请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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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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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县,(区:)政府及《其规划?建设、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本!辖区内的农民建房的!监督检?查并将?农民建房《。。监管纳入各》乡镇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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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乡(!镇)政府为农民【建房监管第一—责任单位《乡(镇)长为监管】第,一责:任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为监管—。具体: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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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农民违反规定【建房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制止在乡(镇)!、村庄规划区—内的乡(镇)政【府应当依法查处;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应当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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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县?(区)规划建设【、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农》民建房审批的同时要!协助当地《乡镇政府做》好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等监》管工作
】
, 第二十四条【。 村(居)委会为】农民建房日常—监管主要责任—。单,位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应当—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我约束作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或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住宅的由》。国土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占》用基本农田等性质】较严重的由》国,土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后予以拆》除,并责成违法用地户恢!复土:地原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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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对!未,依法取得或者违【反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建:设的由批准建房行政!主管部门区》分不同情况给予【处罚
【
严重影响规划!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逾,。期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对规?划实施有影响尚【可采取改正措施进行!补救的?责令停止建设—行政处罚到位并补办!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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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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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对未依法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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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农!民新:建住宅后《其,原有:。住宅宅基地不在【限期内退回集—。体经济组《织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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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各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在受理农—民建:房申请时应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如发现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 则
第三十一条! :吉泰走廊“》。三,县三区”要根据【本暂行办法精神【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目标》考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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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未:涉及事?项依照国家、—省制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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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县三区”出—台的农民建房规【定,与,本暂行办法不一【致的以本暂》行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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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吉【安市“三县》三区”以外的其【他县:(,市)行?。政,辖区:内,的农:民建房管《理参照?本暂行办法执行
】
—。 ,第三十四条 本暂行!办,法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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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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