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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安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 吉府!办字〔2013【〕236号 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    吉安!。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7月19日  !   《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确保】实现全?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号)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1〕2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厅江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4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的绩效管理【和评价考《核 : :   ? 《本办法所称主要【污,染物是指《国家确定实施—总量控制的四—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 】 第:三,条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县(市?、区)政府要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本辖区各职能部门!。、各行业《及各排?污单位并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确保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 : 第四条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本地区各职】能,部门和重《点企:业年:度,。减,排计划应于》当年:。3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局【和市发改委》 : 《 第五条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建立本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统—计体系和考核—体系及时《调度减?排措施进展情况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 第六条】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监测《办法:以及环保部制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相《。关规定予以》核定依据各地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验【证减排工作成效 】 ?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落实情况依】据环保部与省政【府、省政府与市政】府、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及市《。政,府(市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年度!减排:计划中重点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重点减排项目的必】须在保证年度减排目!标不变、减排—。量不减的《前提下由县(—市、:区)政府于》每年:6月底前报请—市政府?并经省政《府批准方可调整;】列入国?家,减排目标责任书的】重点减排《项目须报经环—保部:同,意方可调《整 ?    —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依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核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和联网情》况以省级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数》据核实各县》(市、区)》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和主要污染物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统计【体系和考核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依据【。各地相关文》件、抽查复》核,情况和绩效》管理:情况进行评定 】。 》 第七条《 各县(市》、区)政《府于每年2》月28日前》将本地?区上:。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自查报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环—保局和市发改委【 — 第八条 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统计局等部门对各县!。(市、区《)政府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年7月】底前市环《保局将上《年,度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审定后予以公—布 】 第九?条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采取资料审核、!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未通?过年度考《。核    】。 (一)年【度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有一【项以上未《完成; —    》 (二)重点减排!项目未按责任—书落实?; 》。  : 《(三:)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未达到相关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75%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80%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95%?以上) 【   ?。 ?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县:(市、区)政府【应在1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抄送《市环保局《 — 第?十,条 :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交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 对:考核结果为通过的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优先加大对—该地:区,污染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并结合全市减】排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奖励  】  对考核结!果为未通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市环保局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撤【消授予该地区在【环保领域的市级荣誉!称号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好—班子等次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由监《察机:关会同环保》部门依照减排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实行】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等  —  对考核】未通过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 第十一条 !对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弄虚作《。假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政府需报经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统计《局审核确《认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数—据 ? 》 第十三条 地【方,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考核结?果,纳,入地:方重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