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安?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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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
《吉府办字〔2013!〕236号》
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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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7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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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确保实现《全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号)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1〕2》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厅江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4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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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的!绩效管理和评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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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所称主】要,污,染物是指国家—确定实施总量控制】的四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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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县(市、区)】。政府要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本辖区各【职能部门、各行【业,及各排污单位—并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确保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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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本地区各职】能部:门和重?点企业年《度减排计划》应于当?年3:。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局和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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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建立本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统计体?系和考核《体系:及时调度减排措施进!展情况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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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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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监测办—法以及环保部制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相关规定】予以核定依据各【地,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验证减排工作成效!
!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落实?。情况依据环保部【与省政府《、省政府与》。市政:府、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及市政府(市】。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年度减排》计划中重《点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重点【减排项目的必—须在保?证年度减《排目标不变》、减排量《不减的前提下—由县:。(市、区《)政府于每年6月底!前报:请市政府《并经:省政府批准》方可调整;列入【国家减排目》标,责任书?的重点?减排项目《须报:经环:。保部同意方可调整】
】。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依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核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和联网情》况以省级《。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数据】核实各县(市—、区)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和主?要污染物《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统计》体系和考《核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依据各—地相关文件、抽【查复核情《况和绩效管理情况】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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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各县(》市、:区):政,府于每?年2月2《8日前将本地区上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自—。查报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环保局】和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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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统计局等《部门对各县(市【、区)政《府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年7】月底前市环保局【将上年度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审定后!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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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采取【资料审?核、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未通过【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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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有一项以》上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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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减排项《目未按责任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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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未达到相关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7!5%: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80%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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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县(市、区)政】府应在1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抄送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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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交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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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考核《结果为?通过的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优先加—大对该地区污染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并:结,合全:市减排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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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考!核结果为未通—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市环保局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撤消授予该地区】在环保领域》的市:级荣誉称《。号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好】班子等次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由监察机关会同!环保部门依照减排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实行《。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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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考:核,未通过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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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对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弄虚作假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政府需报】经,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统计局审核—确认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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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地方《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考核结果纳入!地方重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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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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