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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 吉府!办字〔2013〕2!3,6号 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 吉安《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2:013?年,7月19日   】  》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确保:实,现全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号)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1《〕2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厅江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4,。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的绩效管理和【评价考核《 《  : : :本办法?所称主要污染—物是指国家确定实施!总量控制《的四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 《 第】三条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县(市】、区)政府要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本?辖区各职能部门、各!。行业及各排污单位并!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确保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 第—四,条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本地区各职能—部门和重《点企业年度减排计】划应于当年3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局和?市发改委 】 : 第?五条:。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建:立本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统?计体系和考核体系及!时调度减排措施进】展情况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第!六条: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监测【办,。法以及环《保部制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相关规定予以核】定依据各《。地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验?证减排工作》。成效:  》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落实情况依据【环保:部与省政府》、省政府与市政府】、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及市政府(市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年度减》排计划中《重点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重点减排项!目的必须《在保证年度减排【目标不变《、减排量不减的前提!下由县?(市:。、区)政府于每年6!月底前报请》市政府并经省—政,府批准方可调整;列!入国家减《排目标责任书的重点!减排项?目,须报:经环保部同意方可调!整 《  :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依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核,。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和联—网情况以省》级,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数据核实—。各县(市、》区)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和—主,要污染物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统计体—系和考核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依据各地相关文件!、,抽查复?核情况和绩效管理情!况进行评《定 !第七条 各县(市、!区)政府于每—年2月?28日前将本地【区上: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自查【报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环保局和市发!改委: 】。第八条 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统计局等【部门对各《县(市?、,区)政府《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年7月!底前:市环保?局,将上年?度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审定后【予以公布 】 第九条【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采取!。资料审核、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未:通过年度考》核    !。。 (一)年—度,。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有:。一项以上未完—成; ?    !(二)重《点减排?项目未按责任书落】实;   】 , : ,(三)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未—达,到相关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75%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80%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95%?以上:。)   【 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县(:市、区)政府应在1!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抄《送市环保局》 》 第十》条 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交—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    》 对考核—结果为通《过,的,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优先加—大对该地区》污染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并结合全市减排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奖励 】    对考!核,结果为未通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市环!保,局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撤消【授予该?地区在环保领域的】市,级荣誉称号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好【班,子等次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由监】察机关会《同环保部门依照减排!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实行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等    】 对考核—未通过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 第十!一条 对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弄!虚作假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 ,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政府需?。报经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统计局审核—确,。认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数据】 : : 第十三条 !地方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考核》结果纳入地方重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 《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