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12-2013 建标库

6.2  地基和基础施工

6.2.1~6.2.4  地基和基础施工,要确保地基土的含水量变化幅度减少到最低。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都应围绕这一目的实施。因此,膨胀土场地上进行开挖工程时,应采取严格保护措施,防止地基土体遭到长时间的曝露、风干、浸湿或充水。分段开挖、及时封闭,是减少地基土的含水量变化幅度的主要措施;预留部分土层厚度,到下一道工序开始前再清除,能同时达到防止持力层土的扰动和减少水分较大变化的目的。

    对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工程,以及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工程,应对其安全施工方案进行专项审查。

6.2.6  基坑(槽)回填土,填料可选用非膨胀土、弱膨胀土及掺有石灰或其他材料的膨胀土,并保证一定的压实度。对于地下室外墙处的肥槽,宜采用非膨胀土或经改良的弱膨胀土及级配砂石作填料,可减少水平膨胀力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