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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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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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