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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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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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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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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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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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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