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场地与地基评价
4.3.1 场地评价应查明膨胀土的分布及地形地貌条件,并应根据工程地质特征及土的膨胀潜势和地基胀缩等级等指标,对建筑场地进行综合评价,对工程地质及土的膨胀潜势和地基胀缩等级进行分区。
4.3.2 建筑场地的分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形坡度小于5°,或地形坡度为5°~14°且距坡肩水平距离大于10m的坡顶地带,应为平坦场地;
2 地形坡度大于等于5°,或地形坡度小于5°且同一建筑物范围内局部地形高差大于1m的场地,应为坡地场地。
4.3.3 场地具有下列工程地质特征及建筑物破坏形态,且土的自由膨胀率大于等于40%的黏性土,应判定为膨胀土:
1 土的裂隙发育,常有光滑面和擦痕,有的裂隙中充填有灰白、灰绿等杂色黏土。自然条件下呈坚硬或硬塑状态;
2 多出露于二级或二级以上的阶地、山前和盆地边缘的丘陵地带。地形较平缓,无明显自然陡坎;
3 常见有浅层滑坡、地裂。新开挖坑(槽)壁易发生坍塌等现象;
4 建筑物多呈“倒八字”、“X”或水平裂缝,裂缝随气候变化而张开和闭合。
4.3.4 膨胀土的膨胀潜势应按表4.3.4分类。
表4.3.4 膨胀土的膨胀潜势分类
4.3.5 膨胀土地基应根据地基胀缩变形对低层砌体房屋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地基的胀缩等级可根据地基分级变形量按表4.3.5分级。
表4.3.5 膨胀土地基的胀缩等级
4.3.6 地基分级变形量应根据膨胀土地基的变形特征确定,可分别按本规范式(5.2.8)、式(5.2.9)和式(5.2.14)进行计算,其中土的膨胀率应按本规范附录E试验确定。
4.3.7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由载荷试验或其他原位测试、结合工程实践经验等方法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荷载较大的重要建筑物宜采用本规范附录C现场浸水载荷试验确定;
2 已有大量试验资料和工程经验的地区,可按当地经验确定。
4.3.8 膨胀土的水平膨胀力可根据试验资料或当地经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