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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 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唐—山市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唐政发】〔20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  :   唐山市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适应日【益增长的《车辆停?放需求营《造畅通?、有序?、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 《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停车场是指在城【市和镇?(以下统《称城市)建成—区内建设《(设置)的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含地下)》场所包?括供:社会公众停放机动】车的公共停车场;供!本单:。位人员、本居住区业!主或者其他特定人群!停放机?。动车:的专用?停,车场;在《单位、个人的待建】土,地,和空置场所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以及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在城市道路上!为机动车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细则 ! 第—四,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停车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停车》场的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和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 第五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停车场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的?有关:。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有关!停车场设置的—统筹安排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六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及停车场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及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明确停车场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内容》并,将其确定为规划强制!性内容?政府鼓励投资建设节!约土地?资源的立体式、地】下、绿地停车场【 》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商》业街区、居住区和】下,列建筑、场所时【应当按?照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配建、增建停车场!并,不得擅自取消或者】改变用?。途 》    (一)火】车站、港口、航【空港和公路客运、】货运枢纽 【  :   (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影:(剧:),院,、图书馆、医院和】会展场所《 :     (三】),风景名胜区及其他旅!游景点  】。   (四)—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和商务办!公场所等经营性【场所    !。 (五)设区—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建筑和大《(,中)型建筑 】 ,    本细则所】列建筑?、场所未《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依法【及时改建或者扩建;!建筑物改变功—能的已配《建停车场不》得挪作?。他用 》 第八条 !在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城市—道路建?设时应当统筹规【划,按照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及停车?。场,专项规划的》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配建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场设置方》案应纳入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城市道!路建设详细规划方案!中,并应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意见公示期不得少于!15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意见或者建议进!行全面?收集和审议采—纳科学管理的意【见或建议 【。。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 ,。 第》九条 有关单位在】进行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以及附属设【施含有公共停—车场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 第十?条 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设置标准】、设计?规,范的要?求加大停车场科【技化、信《息化的?。建设与管理积极发】展道:路交通停车诱导系统!。推广停车场自动化管!理设备应用》并根据残疾人—的停车需求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 ? 【第十:一条:。。 在公?共,停车场不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区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书面征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意见后可以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     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城市道—。路交通和社》会车辆停车》需求状况将部分道】路停车泊位》依法确定为经营【。性道路?停车泊?位 【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设置道路【停车泊位时应—当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施划》停车泊位线》、停:车朝向标志和设置停!车标志停车标—。志应当清晰标—明停车类型》、泊位数量和泊【位使用?时间 】 , 第十三条》。 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市政设!施,、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在城市!主,要道路上设置出租】车临时停《。车的道路《停车泊位供出—租车即时《上下乘客 【 第十四】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从事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的单位【。具备停车条件—的应当为《到本单位《办理公务的人员提供!免费:停车泊位企事业【单位可?以,向,社会开放夜间停【车场提供停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费用】 《 《第十五条 》下列区?域或路?段不得设置》公共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 《    (一)停车!泊位设置后妨—碍市政?公用:设施和消防通—道、医疗救护通道】。、盲:道正常使《用的: , :     (二【)停车泊位设—置后:人行:道或者非机动—车道的宽度》不,足2.5《米的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停—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使用与管】理 第十六条 】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和城】市道:路设置的《停车泊位《不得改变《其国有资《产性质其《收益:严,格按照?国有:资产:收入:相关规定执》行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停车场要按相!关规定办《理经营手续停车管理!应作为一个》经营项目引入市场化!资金和管理者对于沿!街经营的小商—户其建筑物》外缘与规划道路红线!之,间,的开放式场地可实】行集中?化停车管理》本着谁?。开发、谁负》责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投资与管理 】 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安装停车【标志、施划停车【标线、道路》维护所需费用应从停!车场经营收入中列】支沿街经营单位或业!主自行管理的停车】场所需经费由—其自行承担 ! ? ,。第十八条 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后不得改作】他用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后《不得:停止: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一)因周围!施工:或者其他原因致【使车辆不能进—出停:车场的 《 ?    (二)【进行停车《场内: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的:     】。。(三)?停车:。场所在建筑或—者场所拆迁、—改建的   !  (四)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九条 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停车场附近》道路和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停:车引:导及:停车场标志 — ?  :  :(二)在停车场内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出入!口标志、行驶—导向标?。。志、通(坡)道【防滑线和《弯道安全照视镜施划!停车泊位线根据需要!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通信—、,消防、监控》等设施?。和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 —   》  (三)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公示【经营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管理制度、停—车场使用《时间、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 】     (【四)安排配戴—统,一服务标识的工作人!员,看管:停车场负责指挥车】辆按序出入》和停放维护》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并【协助交通警察疏导】停车场出入口的交】通     !(五)有工》作人员看管》和采用人工方式收】取停车费的停车场在!车,辆驶入?时向:。机动车?驾驶人出具加盖【该停车场印章、有统!。一编号、载明—停放车辆的牌号、】停车时?间和停车场值—班人员姓名的—停车凭证并负责【。保管车辆 》  《。   (六)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办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取—停,。车费严禁《乱收费并《对按:国家规定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和残疾人代】步用机动车》。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  : (七)采》用非人工方》式收取停车费—的在:相关设?施、设备的显著位置!公,示交费方法》。 ,     (】八)定期清点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发现可?疑车辆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     【(九)不《得在停车场内—。从事影响车辆行驶和!停放的经营活动 】 :     (十【。)不得采用锁定车】轮、:设置障?碍等方式强迫机【动,车驾驶人《交纳停车《费用    ! (十一)昼夜停】车场可以设置服【务岗亭、隔离—设施 》     (十二)!做好:停车场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在发《生火警、《交通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等情况》时立即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报警 】 第二十条 专】用停车场《由其所有人或者【建筑物使《。用,权,人负责管理 【     专【用停车场为本单位】人,员、本居住区—业主或者其》他特:定人群?提供非经营性—停车服务的适—用本细则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八项【和第十二项的规【定;:。。专用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适?用本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 第:二十一?条 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停车场标志 】 ,  :   (二)—根据需要《配置必要的照—明、监控等设施【。和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 【    《 (三)本细则第十!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和第十二项的!规定 —    (四)在】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撤销停车场或】者增减停车泊位【的决:定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 :。 , ,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     (】。一,),住宅区停《车场停车位》收费:按照相?关规:定由:物价:部门审核批准—     (!二)开放式》停车场停《车,位,实行按?次收费;《封闭:式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市中心区》(路南、路北—、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外各《县(市?)、区可参照市物】价局规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不高于市中心区!定价标准为限度合】理制定当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 ,    (三)各】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批准后《。经营单位需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并在停车场地【明显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监督 】。。 , : 第二十《三条 经营性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应当依法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使用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并?依法纳税 】 第二—。十四条 经营性【停车场工作人—员未配带统一服【务标识、不按规定出!具停车凭证》和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或者超过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的机动车》驾驶人有权拒付停车!费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停:。车场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交通标】志、标线《、停车朝向的指【示行:驶和停放车辆—     】。(二)维护停车场环!境,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随意丢弃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不得损《坏停车设施、—设备  【   (《三,)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 , (:。四)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停车费 《 , :   ? (五)离开车辆时!采,取安全防盗措—施 】。 第二十六条 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场和施划停车—泊位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拆除、移!动、损毁、涂改【停车场设施和设备】 : 《 第二十七条 举!行,重大活动或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时停【车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将道路【停车场暂停使用或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 ,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停车场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交通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违法办理】行政:许可:证的; 》 :  :  (二)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不依【法、不?及时:查处的; 》   》  :(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 :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城—乡规划、建设和价】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已作?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 第三—。十一条 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后】。改作他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二条! 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细则》。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三条 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细则第》十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城—乡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站停车场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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