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 《
?。
,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唐山《市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唐政发〔!20:。。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
? 唐山市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唐《山,市人民?。政府
》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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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适应日益!增长的车辆》停放需求营》造畅通、《有序、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停车场】是指在城市和镇(】以下统称城市)【建成区内建设(设】置)的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含》地下)场所包括【供社会公众》停放机动车的—公共:停车场;供本单位】人员:、,。本居住区业主—或者其?他特定人《群,停放机?动车的专用停车场】;在单位、个—人的待?建土地和空置—场所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以及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在城【市道路上为机动【车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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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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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停车?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停车场的—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和!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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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停车场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的有—关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有关!停车场设置》的统筹安排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及停【车场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及—。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明确停?车场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内—容并将其确定为规划!。强制性内容政府【鼓励投资建设—节约土?。地资源的立体式、地!下、绿?地,停车场?
—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商业街《区,、居住?区和下列建筑、场】所时应?当按:照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配建、—增建停?车场并不得擅自【取消或者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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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火车站、】港,。口、航空港和公路】客,运、:。货运:枢纽
【 (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影(剧《)院、图书馆、医】院和会展场所
】 ? (三)—风,景名胜区及其他旅游!景点:
(!四)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和商务?办公场所等经—。营性:场所
《 (五)!设区: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建筑和】大(中)型建筑【
《 ? 本:细则所列建筑、场】所未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依法?及时改建或者扩建】;建筑物改》变功能?的已配?建停车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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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在!。。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城市—道路建?设时应?当统筹规划》按照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及】停车:场,专,项规划?的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配建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场设置方案—应纳入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城》市道路建《设详细规划方案中】并应: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意见公【示期不得少于—15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意见或?者建:议进行全面收集【。。。和审议采纳科—学管理的意》见,或建议?
: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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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有—关单:位在进行《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以及附属】设施含有公共—停车:场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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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设置标准、【设计规?范的要求加大停车】场科技化、信息化】的建设与管理积【极发:展道路交通停—。车诱导系统推—广停车场《自动化管理设—备应用并根》据残疾人的停车需求!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
】
第十一条 】在,公共:停车:场不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区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书面征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意见后【可以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 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城》市道路交通和社会】车辆停?车需求?状况将部分道路【。停车泊位依法确定为!经营性道路》停,车泊位?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设:。置道路停车泊位【时应当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施,划停车泊位线、停】车朝向标志》和设置停《车标志停车标志【应,。当清晰?标明停?车类型?、泊位数量和泊【位,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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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市政设施、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在城市主要道路!上设置出租》车临时?停车的?道路停车泊位供出】租车即时上》下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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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四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从事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的单位具备】停车条件的》应,。当为到本《单位办?理,公务的人员》提供免?费停车泊位企事【业单位可以向社【会,开放夜间停车场提】供停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 下列?区域或路段不—得设置公共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
《 , (一》)停:车泊位?设置后妨碍市—政,公用设施《和消防通道、医疗救!护,通道、盲道正常使】用的:
】(二)停车泊位【设置后人《行道或者非机动车道!的宽度不足2.5米!的
—。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停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使用与管】理
第十》六条 ?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和城市道路》设置的停车泊位【不得改变其国有资产!性质其收益严格按】照,国有资产收入相【关规定执行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停】车场要按相关规定办!。理经营手续停—车管理应作为一个】经营项目引入—市场化?。资金和管《理者对于沿街—经营的小商》户其建?筑物外缘《与规:划,道路红?。线之间的开放式【场地可实行》集中:化停车管理本着谁开!发、谁负责》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投资与管理
】
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安装停!车标:志、施划停》车标线、道路—维护所?需费用应从》停车场经《营收入中列支沿街经!营,单位或业主自行管理!的停车场所需经费】由,其自行承《担
】 第十八条》。 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后:不得改作他用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后不得停》止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一)—因周围施工或者其】。他原因致使车—辆不能进出停—车场的?
? , (二)进】行,。停车场内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的
《 (—三):停车场所《在,。建筑或者场》所拆迁、改建—的
》 (四)【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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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停:车场附近《道路和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停车引导—及停车场标》志
》 (二)在】。停,车场内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出入口—标志、?行驶:导向标志《、通(坡)》道,防,滑线和弯《道安全照视镜施划停!车泊位线根据需【要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通信、消防、【监控等设《施和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公示经营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管理制度】。、停车场使用时间、!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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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安排配》戴统一服《务标识的工作人员看!管停车?场负责指挥车辆【。按序:出入和停放维护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并协助交通警】。察疏导停车场出入口!的交通
【 (五—)有工作人员看管和!采用人工方式收取】停车:费的停车场》在车辆?驶入时向机动车【驾驶人出《具加:盖,该停车场印》章、有统一编号【、载明停放》车辆的牌号、—停,车,时间和?停车场值班人员【。姓名:的停车凭证》并负责保管车辆
】
— (六)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办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取】停车费?严禁:。乱,收费并对按国家规】定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和残疾《。人代步用机动—。车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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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采《。用非人工方式—收取停车《费,。的在相关设施—、设:备的显著位置公【示交费?方法
! ,(八)定期清—点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发现:可疑车辆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 : (九《),不得在停车场内从事!影响:车辆:。行驶和停放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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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不得》采用锁定《车轮、设置障碍【等方式?强迫:机动车驾驶》人交纳停车》。费用
】 (十一》),昼夜停车《场可以设置服—务岗:亭、隔离设施
! (十二】)做好停车》场,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在发生火警、交通】。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等情况时立即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报警:
第!。。二十条 专用—停,车,场由其?所有人或者建—筑物使用权人负责】管,理,
— 专用停车—场为本单位人员、】本居住区业主或【者其他特定人群提供!非,。经营性停车》服务的适用本—细则: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八项《和第十二项的—规定;专《用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适《用本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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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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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停车场标志!
《。。 (二—)根据需要》配置必要的》照明、监控等设施和!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
— :。 (三)本细则【第十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和第十二项的【规定
【 (四)在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撤销停车!场或:。者增减停《车泊位的《。决定: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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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 (《一)住宅区》停车:场停:车位收费按照相关规!定由物价部门审核批!准
— : (二)《。开放式停车场停【车,位实行按次收费【。;封:闭式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市中心《区,(路南、路》北、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外各县(!。市)、区《可参照市物价局规】。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不高于市《中心:区,定价标准为限—度合理制定》当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 ,。 (三)各!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批准后经营单位需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并在停车场地明【显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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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经营!性,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应当依法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使:用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并依法纳【税
】 ,。第二十四条 经营性!。停车场工《作人员未配带—统一服务标》识、不按规》定出具停《。车凭证?和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或者超过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的:机动车驾《驶人有?权拒付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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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停,。车场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交通标志、标【线、停车朝向的【指示行驶和停—放车辆
! (二)维护停】车,场环境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随意丢!弃,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不得—损坏停车《设施、设备
! : (三)》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 ? (四)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停车《。费
】 (五?)离开车辆》时,采取安全防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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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场《和施划停车》泊,位,。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拆除、移动、损毁】、涂改?。停车场设《施和设备
】
第》二十七?条 举?行重大活动》。或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时》停车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将道!路停车场《暂停使用或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停车】场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交通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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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违法《办,理行政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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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不《依法:、不及时查处—的;
》 , (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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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城乡规划、建设!。和价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已作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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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后改作他【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二条 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细则《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 第:三十三条《 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细?则第十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城乡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站—停车场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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