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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 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唐】山市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唐政发?〔2013〕—1,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  : 唐:山市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唐山市人民政府 】 , :。2,013年1》月1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适应日】益增长的车辆停【放需求营造畅—通、:有序、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 ?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停车场】是指在城市和—镇,(以:下统称城市)—建成区内建设(【设置)的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含地下)场所包括供!社会公?众停放机《。动车的公共》停车场;供本单【位人:员、本居住区业主或!者其:他特定人群停放机动!车的专用《停,车场;在单位—、个人?。的待:建土地和《空置:场所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以—及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在【城市道路上为—机动:车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 》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细则 ? 》。 第?四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停车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停车场的!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和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第,五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停车场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的有关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有关停—车场设置的》统,。筹安排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的有关【管理工作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及停车场【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及【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明确停车!场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内容并将其确!定为规划强制性内】容政府鼓《励投资建设节约【土地资源的立体【式、地下、绿地停车!场 : 》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商业街区、居住】区和:下列建筑、场—所时:应当按照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配建!、增建停车场—并不得?。擅,自取:消或者改变用途 】   》。 , (一)《。火车站、《港口、航空港和【公路:客运、货运枢纽 !    》 (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影(剧)院、图】书馆、医《院,和会展场所 【   《  (三《)风景名胜区及其他!旅游景?点  —   (四)—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和》商务办公场所等经】营性场?所 》    (五)设】区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建:筑和大(中)型建】筑   【  本细则所—列建:筑,、场所未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依法及—时改建或《者扩建;建筑物改变!功能:的已配建停车场【。。。不得挪作他》用, , 《 第八条 【。在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城市《道路:建设时应当统—筹规划按照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及停车场《专项规划的》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配建: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场设置方案【应纳入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城—市道路建设详—细规划方案中—并应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意见公示—期不:得少于15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意见或者建议—进行全?面收集和审议采纳】科学管理《的,意见或建议 【 ,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 第九条 有!关单位在进行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以及附【属设施含有公共停】车场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 第十《条 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设置【标准、?设计规范的要求【加大:停车场科技》化、信息化的—建设与管理积极【发展道路《交通停车诱导—系,统推广停车场自动化!管理设备《应用并根据残疾【人的停车需求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 》。 : 第十一条 在】公共停车场》不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区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书面征!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意见后可以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 ?    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城市》道路:交通和社《会车:辆停车?需求状况将部分道路!停车泊位依》法确定为《经营性?道路停?车泊位? ,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设】置道路停车泊—。位时应当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施【划停:车泊位?线、停车朝向标志和!。设置停车《标志:。。停,车标志应当清晰【。标明停车《类型、?泊位数量和》泊,位使用时间 — 【第十三?条, 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市政设施》、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在?城市主要道路—上设:置出租车临时停车】的道路停车泊位供】出租:车即:时上下?乘客 ? 【。第十四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从事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的单位具!备停车条件的应【当为到本《单位办理公务—的,人员提供免费停车泊!位企事业单位可【以向社会开放—夜间停车《场提供停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费用 【 , 第十五条!。 下列区域》或路段不得设置公共!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 【    (》一)停车泊》位设:置后妨碍市政公用】设施和?消防通?道、医疗救》。护通道、盲道—正常使?用的 ?   》  (二)停车泊】位设置后人行道或者!非机动车道的宽【度不足2.5米【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停车的其他情形 ! 第三章 使—用与管理《 第十六条 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和:城市道路设置的停】。车泊位?不得改变其》国有资产《性质其收益严—格按照国有》资产收入《相关:规,定执行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停车场要—按相:关规定办理》经营手续停车管【理应作为一》个经营?项目引入市场—化资金和管理者对】于,沿,街经:营的小商户》。其建筑?。物,外,缘与规划道路—红线之间的开放【式场地可实行集中】化停车管理本着【。谁开发、谁负—。责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投资与!管理 ! 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安装:停,车标志、施划停车】标线、道路维护【。所需费用应从—停车场?经营:收入中列《支沿街经营单位【或,业主自行管理的【停车场所需经费【由其自行承担 】 》。 第十八条》 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后不—得改作他《用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后不得停》止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一?)因周围施工或【者其他原因》致使车辆不》能进出停车场—的  —   ?(二)进行停车场】内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的 :  《   ?。(三)停车场所在建!筑或者场所拆迁、改!建的: 《  :  (四)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第:十,九条: ,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停车》。场,附近道路《和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停?车引导及停车场标】志 ?。    》 (二)在停车场内!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出入口标—志,。、行驶导向》标志、通(》坡)道?防滑线和弯道—安全照?视镜施划停车泊位】线根据需《。要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通信?、消防、监控—等设施和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   】  (?三)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公》示经:营,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管理《制,度、停车场使用【时,间、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 ?    》 (:四,)安排配戴统—一服务?标识的工作人员看管!停车场负《。责指挥车辆按序出】入和停放维》护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并协助交通警察!疏,导停:车场出入口的交【。通     !(五)有工作人员看!管和采?用人:。工方式收取停车费】的停车?场在:车辆驶?入时向机动车—驾驶人出具》加盖该停车场—印,章,、有统一编号—、载:明停放?车辆:的,牌号、停车时—间和停车场》值班人员姓名—的停车凭证并—负责保管车辆 【 ,     (【六)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办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取【停车费严禁乱收费】并对按国家规定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和残疾人【代步用?机,动,。。车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 (七?。)采用?非人工方式收取停车!费的在?相关设施、设—备的显?。著位:置公示交费》方法   】。。  (八《)定:期清:点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发现可疑车辆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     (—九,)不得在停车场内从!事影响车辆行驶【和停放的经营活动 !   》  :(十:)不得采用锁定【车轮、设置障碍等】方式强迫机动车驾】驶人:交纳停车费用— ?     (十一】)昼夜停车场可【以,设置服务岗亭—、隔离设施 【    》 (:。十二:)做好停车场—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在发生火】警、交通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等情况时立即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报警 【 第二》十条 专用停车【场由其所有人或【者建筑?物使用权人负责管理! ?     》。专用停?车,场为:本单:位人:员、本居住区—业主或者其他特定】人群提供非经营【性停车?服,务的适?用本细则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八》项和第十二项的规】定;专?用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适用本【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 》 第二《。十一条 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停车》场标志 【   ? ,(二)根据需要配置!必要的照明、监控等!设,施和: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 :。    — (三)本细则第】十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和《第十二项的》规定 ?   》  (四)在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撤销—。停车场或者增减【停车泊?位的决?定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  :(,一)住宅区停—车场停车位收费按照!相关规定由物—价部门审核批准【。  》。。。 ,。  (二)开—放,式停车场停车位实行!。按次收?费;:封闭:式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市中心区(路【。南、路北、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外【各县(市)》、区可参照》市物价局规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不《高于市?中心区定价标—准为限?。度合:理制定当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 ,  ?   ?(三)各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批—准后经营单位需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并在停车场!地明显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监!督 《 第二十三!条 经营性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应】当依法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使用【。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并依法纳!。税 【 第二十》四条 ?经营性停车》场工作人员》未配带统一服务标识!、,不按规?定出具?停车:凭证和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或者超过!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的!机动车驾驶》。。人有权拒《付停车费 】 ?。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停车》场,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交通标志、标线、】停车朝向的指示行驶!和停放车《辆    】 (二)维护—停,车场环境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随意—丢弃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不得损》坏停车设施》。。、设备   !。  (三)》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四)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停车费 【    》 (五)离开车辆时!采取:安全防盗措施 【 —。 第二十六》条, 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场》和施划停车》泊位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拆除、】移动、损毁、涂【改停车?场设施和设》备 》 第二十【七条 举行重大活】动,或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时停车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将道路停!车场暂停使用或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 ?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停车场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交》通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法办》理行政许可》。证的; 《 : ,  :  (二)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不依法、不及】。时查处?的; ?     【(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 ,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城乡规划】、建设和价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已作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 第【三十一条 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后改—作他: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二,条 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细则《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三!条 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违》反本细则第十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 附则 《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城乡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站停车!场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 ,